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7946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有效辅助使用者进行文件的分类及保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包括两个支架及至少两个存放夹,所述存放夹包括底板、背板及顶板,背板上端及顶板一端均与第一转轴连接,背板下端及底板一端均与第二转轴连接,第一转轴设在两个支架上,顶板上端面与两个支架对应的连接有两个弹簧的一端,两个弹簧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两个支架上,存放夹两侧设有若干遮板,所述遮板上端铰接在顶板边缘,遮板下端铰接在底板边缘,所述顶板远离第一转轴的一端开有豁口,豁口的深度与背板的宽度相同,底板远离第二转轴的一端设有向外凹陷的扣手,底板下端面设有透明插槽,两个支架顶端固定有横杆,横杆上设有拎手。使用及携带方便且实用性强。
【专利说明】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学用具,具体是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
【背景技术】
[0002]法学涉及民法、刑法等多种类别,因此根据案件的不同以及类别的不同,其案例文件及其证据的种类也随之增多,为了便于查看,很多法学教师及其法学工作者在准备及处理多个案件时,会将其堆放桌面上,使得在翻看和寻找相关案件时文件混乱,给工作带来了不便;也有些教师利用多层式的支架来搁置案例文件,但由于大多文件都是一页纸张,非常容易被吹走,尤其是在夏天开窗时,文件被吹乱后不仅容易造成不同文件混淆在一起,而且容易丢失不便于保存。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便于案例文件及其证据分类放置的同时,可以有效的将其分类保存,防止丢失的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0004]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包括两个支架及至少两个存放夹,所述存放夹包括底板、背板及顶板,背板上端及顶板一端均与第一转轴连接,背板下端及底板一端均与第二转轴连接,第一转轴设在两个支架上,顶板上端面与两个支架对应的连接有两个弹簧的一端,两个弹簧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两个支架上,存放夹两侧设有若干遮板,所述遮板上端铰接在顶板边缘,遮板下端铰接在底板边缘,所述顶板远离第一转轴的一端开有豁口,豁口的深度与背板的宽度相同,底板远离第二转轴的一端设有向外凹陷的扣手,底板下端面设有透明插槽,两个支架顶端固定有横杆,横杆上设有拎手。
[0005]所述顶板及底板靠近第一转轴及第二转轴的一端,其横向长度均小于所述豁口的横向长度。
[0006]所述存放夹两侧的遮板由软质篷布代替。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使用者使用时开有根据需要在透明插槽中插入文件相关内容,如民法、刑法、某某案例等,利用其整体轴连接的关系,使用者可以根据该内容的提示,利用底板上设有的扣手来拉开存放夹,进行存放或拿取相关文件,并且存放夹会利用弹簧的拉力进行复位,由于顶板上的豁口与背板宽度相同,因此存放夹由弹簧上拉后,其顶端不会产生过大的摩擦而影响文件的规整,复位后,遮板或篷布会将存放夹两侧封闭,防止文件的掉落,使用者中尤其是教师在使用时,会经常需要移动该装置到办公室或教室,因此该装置横杆上设有拎手,可以方便其移动。体型适中,方便使用,可以有效辅助使用者进行文件的分类及保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09]图2为图1的右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0]图3为顶板上端面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_支架,2-底板,3-背板,4-顶板,5-第一转轴,6-弹簧,7-遮板,8-扣手,9-透明插槽,10-横杆,11-拎手。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图1-3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3]实施例1: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包括两个支架I及至少两个存放夹,所述存放夹包括底板2、背板3及顶板4,背板3上端及顶板4 一端均与第一转轴5连接,背板3下端及底板2 —端均与第二转轴连接,其目的在于使得存放夹可以进行类似翻转的运动,其上翻后,底板2及顶板4可以将文件夹在其之间,并且开口向上,利用背板3及其连接结构可以将文件保存在其中,第一转轴5设在两个支架I上,顶板4上端面与两个支架I对应的连接有两个弹簧6的一端,也就是说两个弹簧6在顶板4上端面所处的位置与两个支架对应设置,两个弹簧6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两个支架I上,其设立弹簧6的目的在于给装置提供一个自动复位的结构,存放夹两侧设有若干遮板7,设置遮板7的目的在于防止文件在存放夹中左右动时掉出,所述遮板7上端铰接在顶板4边缘,遮板7下端铰接在底板2边缘,这使得存放夹在向上翻合后,其遮板7会相互靠拢,形成一个类似密闭的侧板,不仅新颖而且美观,所述顶板4远离第一转轴5的一端开有豁口,豁口的深度与背板3的宽度相同,该豁口可以在存放夹向上翻合后减少顶板4的占用面积,底板2远离第二转轴的一端设有向外凹陷的扣手8,目的在于方便使用者拉开存放夹来存取文件,底板2下端面设有透明插槽9,透明插槽9中可以根据存放夹中存放的文件内容来插入提示标示,例如:民法、刑法、某某案例等,两个支架I顶端固定有横杆10,横杆10上设有拎手11,其目的在于方便装置的移动。值得一提的是,本申请中的支架I其下端可以采用如图所示的结构,也可以采用轴连接有两个支腿或是连接开合三脚架,从而使其悬空时,下端合并成一个竖直的杆,方便移动和携带的同时也可以使得该装置可以平放,但由于其支腿多种多样,在这里不做限定。
[0014]实施例2:所述顶板4及底板2靠近第一转轴5及第二转轴的一端,其横向长度均小于所述豁口的横向长度;即顶板4及底板2的下端均要窄于其上端,从而可以配合豁口的结构,使得上下存放夹之间不阻碍其运动。
[0015]实施例3:所述存放夹两侧的遮板7由软质篷布代替,可以方便制造、降低成本,并且可以更好的防止空气中风力对文件的影响。
[0016]有益效果:体型适中,方便使用,移动方便,可以有效辅助使用者进行文件的分类及保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
【权利要求】
1.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包括两个支架(I)及至少两个存放夹,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夹包括底板(2)、背板(3)及顶板(4),背板(3)上端及顶板(4)一端均与第一转轴(5)连接,背板(3)下端及底板(2) —端均与第二转轴连接,第一转轴(5)设在两个支架(I)上,顶板(4)上端面与两个支架(I)对应的连接有两个弹簧(6)的一端,两个弹簧(6)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两个支架(I)上,存放夹两侧设有若干遮板(7 ),所述遮板(7 )上端铰接在顶板(4 )边缘,遮板(7)下端铰接在底板(2)边缘,所述顶板(4)远离第一转轴(5)的一端开有豁口,豁口的深度与背板(3)的宽度相同,底板(2)远离第二转轴的一端设有向外凹陷的扣手(8),底板(2)下端面设有透明插槽(9),两个支架(I)顶端固定有横杆(10),横杆(10)上设有拎手(1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4)及底板(2)靠近第一转轴(5 )及第二转轴的一端,其横向长度均小于所述豁口的横向长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学案例证据存放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夹两侧的遮板(7)由软质篷布代替。
【文档编号】A47B63/06GK203776423SQ201420202350
【公开日】2014年8月20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24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24日
【发明者】冀鹏飞, 张彦伶 申请人:东北石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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