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1062阅读:529来源:国知局
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蒸汽发生器,尤其涉及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



背景技术:

现有的餐饮业,无外乎是蒸、煮或炒,对于蒸、煮的加工方式,有的采用直火式加热方式,其结构是在炉台上架设一铁锅,在铁锅内装上水,再在铁锅内放一蒸笼,将食品装在蒸笼格内,通过柴火或煤火直接加热锅底,将锅内的水烧开,用水产生的蒸汽来蒸熟蒸笼内的食品;如果是煮就不用蒸笼,而是直接在铁锅内加水烹煮就可以了,这种方式非常传统,由于其存在能源利用率不高,而且对环境污染大,已逐渐被淘汰,现在除了在农村,遇到红白喜事还在使用外,在城市的各类餐饮业也难见到。

现代餐饮业大多使用电热方式来实现蒸或煮,电加热方式分为内置电热式和外置电热式两种。无论是内置或外置电热式,都需要对大量的水进行加热,其缺点一是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来加热,其缺点二是加热耗时长,难以瞬间产生蒸汽,效率不高,其缺点三是水垢较多,容易出问题。

但是,现有技术多采用从底部进气方式提供蒸汽,底部进气具有容易漏水缺点,本发明提供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具有不漏水,体积小,一体化等优点。

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锅,包括蒸汽锅、蒸汽发生器、导气管,其中,所述蒸汽发生器与蒸汽锅顶部通过导气管相连。

优选地,所述蒸汽发生器设置于蒸汽锅底部。

优选地,所述蒸汽发生器设置于蒸汽锅侧壁。

优选地,所述导气管直接导入蒸汽锅顶部。

优选地,所述导气管沿蒸汽锅内壁导入,并且出汽口垂直于蒸汽锅底部。本发明与底部进气的蒸汽锅相比,既具有底部进气加热充分的优点,又可以充分避免底部进气接头漏水的缺点。

优选地,所述所述导气管末端设置于蒸汽锅顶部,并且环绕蒸汽锅顶部一圈。不但可以避免底部进气接头漏水的缺点,而且通过环形从蒸汽锅顶部导入蒸汽,使食物受热更加均匀。

优选地,所述蒸汽发生器包括加热组件、螺旋盘式汽管、水泵,水泵连通汽管的进水口,汽管的出汽口与导气管连接,其中,加热组件包括发热丝和导热块,发热丝置于导热块上,汽管嵌入于导热块内。

进一步地,导热块为铝导热块。

进一步地,导热块上设有用于容纳汽管的螺旋形凹槽,汽管置于凹槽内并且凹槽内设有覆盖着汽管和凹槽的传热材料层。

进一步地,外壳上设有承载板,加热组件和汽管设在承载板的正下方,汽管的出汽口贯穿承载板。

进一步地,加热组件设在一个容纳盒里,容纳盒内与加热组件之间设有隔热材料。

进一步地,外壳内还设有主控电路板,主控电路板与发热丝电连接以控制发热丝的加热工况。

进一步地,汽管的出汽口处设有用于检测蒸汽温度的第一温度传感器,第一温度传感器与主控电路板电连接。

进一步地,导热块上设有用于检测导热块温度的第二温度传感器,第二温度传感器与主控电路板电连接。

进一步地,外壳前端设有按键和按键电路板,按键设在按键电路板上并与按键电路板电连接,按键电路板与主控电路板电连接。

进一步地,外壳后端还设有散热风扇,散热风扇与主控电路板电连接。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通过发热丝加热导热块,导热块对螺旋盘式的汽管进行加热,水泵输入少量的水在汽管内一边流动一边变成大量蒸汽,这种结构不需要对大量的水进行加热,耗能得到减少,水用量得到减少,蒸汽产生速度快,而由于耗水量低,产生水垢也非常少,使用可靠性高。

(2)本发明使用顶部进气的蒸汽锅,具有不漏水,体积小,受热均匀,一体化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导气管导入底部的蒸汽锅结构示意图;

图2导气管导入顶部的蒸汽锅结构示意图;

图3环形导气管设置于顶部的蒸汽锅结构示意图;

图4环形导气管设置于顶部的蒸汽锅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锅2、蒸汽发生器1、导气管3,其中,所述蒸汽发生器1与蒸汽锅顶部通过导气管相连。所述蒸汽发生器1设置于蒸汽锅底部。所述导气管沿蒸汽锅内壁导入,并且出汽口垂直于蒸汽锅底部。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锅2、蒸汽发生器1、导气管3,其中,所述蒸汽发生器1与蒸汽锅顶部通过导气管相连。所述蒸汽发生器1设置于蒸汽锅底部。所述导气管直接导入到蒸汽锅顶部。

实施例3

如图3和4所示,一种顶部进气的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锅2、蒸汽发生器1、导气管3,其中,所述蒸汽发生器1与蒸汽锅顶部通过导气管相连。所述蒸汽发生器1设置于蒸汽锅底部。所述所述导气管末端设置于蒸汽锅顶部,并且环绕蒸汽锅顶部一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