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舒适的大班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98863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家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舒适的大班台。



背景技术:

大班台属于办公家具中常见的大尺寸的办公桌,也叫老板台,其采用大尺寸材料制作而成,一般来说,长度达到1800mm才可以算是大班台,其广泛用于公司和其他组织机构的高级管理层的办公室。

传统的大班台结构一般包括两部分:主桌台以及与之呈直角设置的辅桌台,其中主桌台为办公区域,辅桌台用于放置电话或者其他装饰性物品。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4181179U的中国实用新型(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结构,其通过在主桌台上合理配置一些常用的结构,充分满足使用者对于班台的舒适性需求。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班台使用者的不适感大多来自于久坐于主桌台,双肩上抬进行办公室所导致的肩部的不适感,要提高班台的使用舒适性,应该从结构上对主桌台结构进行改进,降低上述的不适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舒适的大班台,其通过对主桌台的结构进行改进,使其桌面的角度可以被使用者调节至适应于自身舒适度的角度,降低使用者在主桌台办公时的肩部不适感。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舒适的大班台,包括有主桌台以及与所述主桌台呈转角设置的辅桌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桌台包括桌板以及支撑桌板于地面的前挡板,所述桌板与前挡板之间转动连接,所述前挡板上还设置有控制桌板朝向使用者的座椅放置区向下倾斜的角度的角度调节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从人体工学设计的角度看,倾斜设置的桌板更加适合于使用者在桌板上进行办公和阅读,将公文、电脑、书籍等物品放置到倾斜设置的桌板上后,座椅放置区的使用者搭放在桌板上的双臂会成自然下垂的状态,头部自然放松并向下调整视角即可看清文件内容,而无需像使用水平设置的桌板时那样向下低头以看清文件的字迹,长久使用班台进行办公时,肩部和颈部均不会感受到压力,不会产生由于低头办公造成的颈部肌肉张紧不适感;而每个人、甚至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需要桌板的角度是不同的,以适应肩部的感覚,因此,在桌板与前挡板之间设置角度调节器,以适应不同桌板角度的需求。

优选地,所述前挡板包括滑动连接的上段和下段,两者之间还设置有控制上段相对于下段滑动的距离的高度调节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现有的大班台多为成品购入,高度在出厂前已经定下来,是适应于大多数人身高的问题;而对于舒适度而言,是需要适应身高的,因此,以高度调节器控制前挡板的两端相对滑移,使大班台的桌板高度适应不同身高的人群,在桌板倾斜度可以调整的前提下,进一步可以调整桌板高度,使用不同身高人群。

优选地,所述高度调节器包括设置于上段上的滑道,以及设置于上段上、滑移连接与滑道内的凸起,所述上段与下段之间还设置限定凸起与滑道的滑动停止位置的定位手柄。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定位手柄旋入,限定上下段的进一步相对滑移,而凸起沿滑道滑动,可以限定上下段的滑动轨迹。

优选地,所述角度调节器包括:

限位轮,其回转轴与桌板相对于前挡板的转轴联动,所述限位轮的外圆周上设置有若干棘齿;

限位盖,枢接至所述前挡板,且限位盖的内侧面包覆至限位轮外,限位盖的这个侧面上设置有若干与限位轮上的棘齿配合的棘齿。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限位盖与限位轮上的棘齿相互卡和,当限位盖包覆限位轮时,两者之间形成单向逆止机构;而抬起限位盖,可以反向转动限位轮,即抬起限位盖可以反向改变桌板的倾斜角度。这样,可以使桌板的角度调整具有自锁性。

优选地,所述限位轮的转轴上还设置有直径大于转轴直径的手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手轮直径大于转轴,可以在转动驱动力同等大小的前提下,增加限位轮获得的力矩,从而方便转动限位轮以调整桌板角度。

优选地,所述前挡板呈落地设置且其底部朝向座椅放置区延伸有底板。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底板的作用不仅是将放置到桌板下方的物品与地面隔开,还可以称为使用者的踩踏区,以进一步提高其使用的舒适性。

优选地,所述桌板上靠近座椅放置区的一侧设置有表面粗糙的防滑区。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倾斜设置的桌板满足了舒适性的需求,但是倾斜桌面还会带来一个问题;临时搁置在桌面上的文件、电脑等容易沿倾斜桌板滑落,增加一个粗糙的防滑区,用粗糙表面所带来的大的摩擦系数将下滑的物品阻挡在这个区,以防止物品下滑掉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从人体工学设计的角度看,倾斜设置的桌板更加适合于使用者在桌板上进行办公和阅读,将公文、电脑、书籍等物品放置到倾斜设置的桌板上后,座椅放置区的使用者搭放在桌板上的双臂会成自然下垂的状态,头部自然放松并向下调整视角即可看清文件内容,而无需像使用水平设置的桌板时那样向下低头以看清文件的字迹,长久使用班台进行办公时,肩部和颈部均不会感受到压力,不会产生由于低头办公造成的颈部肌肉张紧不适感;而每个人、甚至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需要桌板的角度是不同的,以适应肩部的感覚,因此,在桌板与前挡板之间设置角度调节器,以适应不同桌板角度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大班台的结构视图一;

图2是为显示角度调节器的位置而做的图1的A部放大图;

图3是为显示高度调节器的位置而做的图1的B部放大图;

图4是大班台的结构视图二;

图5是为显示限位盖的链接位置而做的图4的C部放大图;

图6是大班台的结构视图三。

图中,1、主桌台;10、桌板;11、防滑区;12、角度调节器;121、手轮;122、限位盖;1220、枢接轴;123、限位轮;124、枢接台;1240、枢接处;13、高度调节器;131、定位手柄;132、滑道;14、前挡板;141、底板;2、辅桌台;20、支撑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

一种舒适的大班台,如图1和图6中所示,包括有主桌台1以及辅桌台2,使用者的座椅设置在两桌板之间形成的90度的区域内。

主桌台1包括桌板10以及支撑桌板10于地面的前挡板14,主桌台1包括有前挡板14的底部朝向使用者座椅的设置位置延伸形成底板141,底板141一直延伸至辅桌台2的位置,在辅桌台2的位置,底板141与辅桌台2的桌面均可以作为置物区域。

大班台在购置时,已经有出厂高度,但是,由于使用者之间存在身高上的差异,因此,前挡板14上设置有高度调节器13。具体来说:结合图1与图3,前挡板14分为滑移连接的上下两段,其中,与底板141一体的前挡板14的上边缘向上延伸一段,且这段前挡板14的两侧边带有滑道132,与之配合的,靠近桌板10的前挡板14下端设置有可以容置带有滑道132的那段前挡板的空腔,并且,空腔内设置与滑道132形状尺寸适配的凸起(图中无法示出,在上段的前挡板14内部),凸起与滑道132相互配合,使得前挡板14的上下两段之间滑移连接。上段的前挡板14上还设置有一定位手柄131,定位手柄131的外部有一旋钮,旋钮上延伸形成有可以随旋钮旋入至抵触滑道132的螺杆,前挡板14上对应于螺杆转动的位置设螺纹。

调整桌板10的高度时,旋松定位手柄131,使前挡板14的上下两段可以相对滑移,调整至适合的高度后,旋转定位手柄131,使其螺杆的端部抵紧滑道132,限定前挡板14的上下两段的进一步滑动。

当然,为了使高度调节器13的限位更加可靠,以使桌板10的高度调整结果更加稳固,也可以在滑道132底部设置若干孔,螺杆直接旋入不同高度的孔中,以此作为高度调整结果的限定。

接合图1与图2,桌板10与前挡板14的上端枢接,并且,在两者相互枢接的位置处设置有限定桌板10转动角度的角度调节器12,用于调整桌板10的倾斜角度。角度调节器12包括一手轮121、限位轮123以及与限位轮123配合限位盖122。

具体来说,接合图2与图5,在前挡板14上靠近角度调节器12的设置位置处设有一枢接台124,限位盖122通过枢接轴1220枢接至枢接台124的侧壁上,并且,在枢接轴1220外套设有一根扭簧(图中未示出),扭簧的两端分别固定至枢接台124侧面的枢接处1240上,以及限位盖122上枢接轴1220的穿过处,利用扭簧的弹性力,将限位盖122压紧至贴合限位轮123的位置处。

结合图4与图5,手轮121的转动可以带动限位轮123做同向转动,限位轮123上带有棘齿,限位盖122上也带有同尺寸的棘齿,当限位盖122在扭簧的作用力下扣合于限位轮123的圆周上时,限位轮123外圆上的棘齿卡入限位盖122上棘齿间的槽内,形成单向逆止结构。手柄121转动时,桌板10相对转动,桌板10与向下倾斜的角度減小逐渐恢复水平,当再次向下调整桌板10时,需要克服扭簧的弹性力,抬起限位盖122,然后反向转动桌板10,如此,实现桌板10相对于前挡板14的倾斜角度。

枢接台124有两个,分别位于桌板10转动位置的两边,以回转支撑桌板10的转动轴,为了增加桌板10与枢接台124之间的转动连接强度,桌板10两端的转轴可以做成金属嵌入式的,即,以金属的转轴嵌入桌板10内,以金属转轴作为桌板10的转动件,桌板10的这个位置与限位轮123的转轴做轴向固定、周向随动。

参照图6,辅桌台2上靠近桌板10底面的位置处设置有一支撑台20,支撑台20的高度是出辅桌台2的桌面高度的,并且,当桌板10转动到底面抵触支撑台20,则支撑台20限定桌板10的进一步转动,同时支撑桌板10,控制桌板10朝向使用者的座椅设置的区域向下倾斜成一个8至10度的斜角,以提高桌面的舒适性。

为防止斜向设置的桌板10在放置物品时容易导致物品下滑,在其边缘处设置有防滑区11,防滑区11可以釆用表面組糙的材料与桌板10的其他部分进行拼接,也可以釆用防滑涂层或者外包一层防滑片体的形式。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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