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盗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806295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盗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安防器材领域,特别是涉及到一种带有摄像报警功能的防盗门。
【背景技术】
[0002]现在社会上各种入室盗窃等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随着犯罪分子犯罪手法越来越先进,普通的防盗门对犯罪分子的防御能力逐渐下降,需要有一种防盗预警装置来保护户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实生活中,家用防盗门通常只具有防撬、防砸、猫眼窥视等功能,当防盗门被窃贼用坚硬、锐利的工具破坏时,确无法实现报警,更不能将窃贼的面目特征及作案现场录制下来,及时报警。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带有摄像报警功能的防盗门。
[0004]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种防盗门,包括防盗门本体,其特征在于:防盗门本体上设置有摄像头、红外感应器、人脸识别系统和报警器,在防盗门本体内部设置有数据存储器、控制系统模块和电源,摄像头、红外感应器、人脸识别系统和报警器分别与控制系统模块相连,控制系统模块、数据储存器和电源顺序连接。
[0006]优选地,所述摄像头为高清夜视摄像头。
[0007]优选地,所述控制系统模块中设有自动功能开关,能够根据红外感应器和人脸识别系统传送的信号控制摄像头和报警器工作。
[0008]优选地,所述电源为锂电池。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对防盗门外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犯罪行为发生,避免用户的财产遭受损失。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发明一种防盗门的示意图;
[0011]图中,1、防盗门本体,2、摄像头,3、红外感应器,4、人脸识别系统系统,5、报警器,
6、数据存储器,7、控制系统模块,8、电源。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0013]如图1所示,一种防盗门,包括防盗门本体1,其特征在于:防盗门本体I上设置有摄像头2、红外感应器3、人脸识别系统4和报警器5,在防盗门本体I内部设置有数据存储器6、控制系统模块7和电源8,摄像头2、红外感应器3、人脸识别系统4和报警器5分别与控制系统模块7相连,控制系统模块7、数据储存器6和电源8顺序连接。
[0014]所述摄像头2为高清夜视摄像头,在黑暗的夜晚也能正常工作。
[0015]所述控制系统模块7中设有自动功能开关,能够根据红外感应器3和人脸识别系统4传送的信号控制摄像头2和报警器5工作。所述红外感应器的感应范围为1.Sm。
[0016]所述电源8为锂电池,本实施例中选用大功率可重复充电的聚合物锂电池。
[0017]使用时,当防盗门本体I外有人时,被红外感应器3感应,通过人脸识别系统4识别人脸图像,将数据发送到控制系统模块7,控制系统模块7开始工作,通过调取数据存储器6的数据进行对比,一旦数据存储器显示无此人信息,此时控制系统模块7触发摄像头,随即摄像头2开始拍摄,记录不法分子的特征,将视频存储在数据储存器6中,控制系统模块7自动启动延时功能,5秒后不法分子未离开红外感应器3的范围,报警器5将发出蜂鸣声,数据存储器6中的数据将通过无线网络与小区保安的监控电脑连接,或者与户主的手机或者个人电脑连接,将图像信息及时反馈给用户,减少损失。本发明可以对防盗门外的人进行实时监控,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0018]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转换。
【主权项】
1.一种防盗门,包括防盗门本体(1),其特征在于:防盗门本体(I)上设置有摄像头(2)、红外感应器(3)、人脸识别系统(4)和报警器(5),在防盗门本体(I)内部设置有数据存储器(6)、控制系统模块(7)和电源(8),摄像头(2)、红外感应器(3)、人脸识别系统(4)和报警器(5)分别与控制系统模块(7)相连,控制系统模块(7)、数据储存器(6)和电源(8)顺序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盗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为高清夜视摄像头。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盗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统模块(7)中设有自动功能开关,能够根据红外感应器(3)和人脸识别系统(4)传送的信号控制摄像头(2)和报警器(5)工作。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盗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8)为锂电池。
【专利摘要】本发明一种防盗门,包括防盗门本体,其特征在于:防盗门本体上设置有摄像头、红外感应器、人脸识别系统和报警器,在防盗门本体内部设置有数据存储器、控制系统模块和电源,摄像头、红外感应器、人脸识别系统和报警器分别与控制系统模块相连,控制系统模块、数据储存器和电源顺序连接。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对防盗门外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防止犯罪行为发生,避免用户的财产遭受损失。
【IPC分类】E06B5/11, E06B7/28
【公开号】CN105569521
【申请号】CN201410526117
【发明人】王琴
【申请人】长沙京平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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