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烧烤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10934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烧烤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烧烤架。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的烧烤架一般为一体式设计,支脚一般焊接成一框状,在支脚上架设炭盆,炭盆上覆盖有烤网,这种设计存在以下不足:支脚的体积较大,又不便于拆卸,携带不便;在炭盆内直接放置炭进行燃烧,通风效果不佳,燃烧率低。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携带方便,燃烧率高的烧烤架。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烧烤架,包括架体,架体上设有烤网,所述的架体包括一长方形框体、隔板和置炭槽,所述的框体下端设有左右两对支脚,所述的两对支脚通过铆钉左右转动连接在框体上,所述的框体内侧的底部还设有限位台,所述的隔板为与框体形状相同的盒状,隔板顶端设有扣板,隔板的左右两端还设有透气孔,隔板扣置于框体内并使透气孔露出在框体外端,所述的置炭槽底部设有多个通孔,置炭槽的两侧折弯形成挂扣,置炭槽挂置在隔板上,所述的烤网设置于架体的顶端。
[0005]所述的支脚之间还设有支撑板。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支脚可旋转叠放于框体底端,配合绑带可固定于框体底端,不占用空间,便于携带,置炭槽挂置于隔板上,隔板两侧设有透气孔,便于空气从置炭槽底部进入,有利于炭的充分燃烧。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8]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置炭槽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烤网1、框体2、隔板3、置炭槽4、支脚5、铆钉6、限位台7、扣板8、透气孔9、通孔10、挂扣11、支撑板12、第一置炭槽体13、第二置炭槽体14、滑槽15、滑轨16。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0011]结合图1和图2所示,一种烧烤架,包括架体,架体上设有烤网I,所述的架体包括一长方形框体2、隔板3和置炭槽4,所述的框体2下端设有左右两对支脚5,所述的两对支脚5通过铆钉6左右转动连接在框体2上,所述的框体2内侧的底部还设有限位台7,所述的隔板3为与框体2形状相同的盒状,隔板3顶端设有扣板8,隔板3的左右两端还设有透气孔9,隔板3扣置于框2体内并使透气孔9露出在框体2外端,所述的置炭槽4底部设有多个通孔10,置炭槽4的两侧折弯形成挂扣11,置炭槽4挂置在隔板3上,所述的烤网I设置于架体的顶端,所述的支脚5之间还设有支撑板12,所述的隔板3的左右两端的透气孔9各有两个,所述的置炭槽4包括第一置炭槽体13和第二置炭槽体14,所述的第一置炭槽体13两端设有滑槽15,所述的第二置炭槽体14两端设有滑轨16,第二置炭槽14滑动连接在第一置炭槽13上,所述的烤网I两侧还设有两根铁杆,所述的支脚5由一块长方形扁平金属折弯而成,所述的支脚5展开状态下与水平面呈75°角。
【主权项】
1.一种烧烤架,包括架体,架体上设有烤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架体包括一长方形框体、隔板和置炭槽,所述的框体下端设有左右两对支脚,所述的两对支脚通过铆钉左右转动连接在框体上,所述的框体内侧的底部还设有限位台,所述的隔板为与框体形状相同的盒状,隔板顶端设有扣板,隔板的左右两端还设有透气孔,隔板扣置于框体内并使透气孔露出在框体外端,所述的置炭槽底部设有多个通孔,置炭槽的两侧折弯形成挂扣,置炭槽挂置在隔板上,所述的烤网设置于架体的顶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烧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脚之间还设有支撑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烧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板的左右两端的透气孔各有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烧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炭槽包括第一置炭槽体和第二置炭槽体,所述的第一置炭槽体两端设有滑槽,所述的第二置炭槽体两端设有滑轨,第二置炭槽滑动连接在第一置炭槽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烧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烤网两侧还设有两根铁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烧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脚由一块长方形扁平金属折弯而成,所述的支脚展开状态下与水平面呈75°角。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烧烤架,包括架体,架体上设有烤网,所述的架体包括一长方形框体、隔板和置炭槽,所述的框体下端设有左右两对支脚,所述的两对支脚通过铆钉左右转动连接在框体上,所述的框体内侧的底部还设有限位台,所述的隔板为与框体形状相同的盒状,隔板顶端设有扣板,隔板的左右两端还设有透气孔,隔板扣置于框体内并使透气孔露出在框体外端,所述的置炭槽底部设有多个通孔,置炭槽的两侧折弯形成挂扣,置炭槽挂置在隔板上,所述的烤网设置于架体的顶端,本实用新型便于携带,燃烧率高。
【IPC分类】A47J37-07
【公开号】CN204318523
【申请号】CN201420820326
【发明人】徐治伟
【申请人】徐治伟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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