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40845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流设备,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
【背景技术】
[0002]智能快递柜是一个基于物联网的,能够将物品(快件)进行识别、暂存、监控和管理的设备。智能快递柜将快件暂时保存在投递柜内,并将投递信息通过短信等方式发送用户,为用户提供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这种服务模式较好地满足了用户随时取件的需要,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案。
[0003]然而,用户在取完快递后,经常会忘记关闭储物箱的箱门,对后面的用户造成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具有提醒用户关闭箱门的功能。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包括柜体、操作面板和控制系统,柜体设有多个储物箱,所述操作面板设置在柜体上并与控制系统电连接,每个储物箱均安装有电子锁,所述电子锁与控制系统电连接,所述储物箱内设有用于提醒用户关闭储物箱的箱门的提醒装置,所述提醒装置包括:箱门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箱门是否被打开,并输出相应的第一检测信号;物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物品是否被拿走,并输出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主控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一检测信号和第二检测信号以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语音提示模块,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以发出相应的语音提示信号;以及电源,为上述各个模块提供工作电压。
[0007]进一步的,所述物品检测模块包括:多个红外发射器,并安装于储物箱的侧壁上;多个红外接收器,并安装于与红外发射器相对的侧壁上;所述红外发射器与红外接收器一一对应;单片机,与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耦接,所述单片机控制所述红外发射器发出红外信号,并响应于所述红外接收器是否接收到红外信号以发现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
[0008]进一步的,所述箱门检测模块包括:磁铁,安装于箱上;干簧管,其一端耦接于VCC电压,另一端耦接于所述主控模块,并安装于储物箱的侧壁上,所述干簧管与磁铁的位置对应。
[0009]进一步的,所述语音提示模块包括蜂鸣器,所述蜂鸣器耦接于所述控制模块。
[0010]进一步的,所述主控模块包括:一或非门电路,具有两个输入端和一个输出端,所述或非门电路的其中一个输入端耦接于所述干簧管,以接收所述第一检测信号,所述或非门电路的另一个输入端与所述单片机耦接,以接收所述第二检测信号;一第一电阻,其一端耦接于所述或非门电路的输出端;一 NPN三极管,其基极耦接于所述第一电阻的另一端,发射极接地,集电极与蜂鸣器串联后耦接于VCC电压。
[00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通过以上方案,当用户打开箱门并拿走快件后,控制模块根据接收到的第一检测信号和第二检测信号控制语音提示模块发出声音,以提示用户把箱门关好。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快递柜的整体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储物箱的示意图;
[0014]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物品检测模块的电路图;
[0015]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箱门检测模块、主控模块和语音提示模块的电路图;
[0016]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电源模块的电路图。
[0017]附图标记:1、柜体,2、操作面板,3、储物箱,31、箱门,41、干簧管,42、磁铁,51、红外发射器,52、红外接收器,600、控制模块,610、或非门电路。
【具体实施方式】
[0018]参照图1至图5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0019]—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包括柜体1、操作面板2和控制系统,柜体1设有多个储物箱3,操作面板2设置在柜体1上并与控制系统电连接,每个储物箱3均安装有电子锁,电子锁与控制系统电连接,储物箱3内设有用于提醒用户关闭储物箱3的箱门31的提醒装置,提醒装置包括:箱门31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箱门31是否被打开,并输出相应的第一检测信号S1 ;物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物品是否被拿走,并输出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S2 ;主控模块,响应于第一检测信号S1和第二检测信号S2以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语音提示模块,响应于控制信号以发出相应的语音提示信号;以及电源,为上述各个模块提供工作电压。
[0020]参照图2,在一个实施例中,物品检测模块包括:多个红外发射器51,并安装于储物箱3的侧壁上;多个红外接收器52,并安装于与红外发射器51相对的侧壁上;红外发射器51与红外接收器52 对应;单片机,与红外发射器51和红外接收器52親接,单片机控制红外发射器51发出红外信号,并响应于红外接收器52是否接收到红外信号以发现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S2。在该实施例中,单片机的型号可以是AT89C51,由于通过单片机控制红外接收器52和发射器已为公知的技术,因此,本实施例不再赘述其具体的原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当储物箱3内有快件时,就会挡住全部或部分红外接收器52,使其无法接收到红外信号,此时,单片机就会从其一个输出引脚输出低电平的第二检测信号S2。
[0021]参照图2,在一个实施例中,箱门31检测模块包括:磁铁42,安装于箱上;干簧管41,其一端耦接于VCC电压,另一端耦接于主控模块,并安装于储物箱3的侧壁上,干簧管41与磁铁42的位置对应。箱门31检测模块的原理是,当箱门31打开时,位于箱门31上的磁铁42远离干簧管41,使得干簧管41断开,从而主控模块接收到低电平的第一检测信号S1。
[0022]参照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语音提示模块包括蜂鸣器B1,蜂鸣器B1耦接于控制模块 600。
[0023]参照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主控模块包括或非门电路610、电阻R1和NPN三极管Qlo其中,或非门电路610具有两个输入端和一个输出端,或非门电路610的其中一个输入端耦接于干簧管41,以接收第一检测信号S1,或非门电路610的另一个输入端与单片机耦接,以接收第二检测信号S2 ;电阻R1的一端耦接于或非门电路610的输出端;NPN三极管Q1的基极耦接于电阻R1的另一端,发射极接地,集电极与蜂鸣器串联后耦接于VCC电压。因此,主控模块的工作原理是,当或非门电路610的两个输出端同时接收到低电平的第一检测信号S1和第二检测信号S2时,或非门电路610输出高电平信号,使得NPN三极管Q1导通,从而蜂鸣器B1得电,发出声音,以提示用户。
[0024]本实用新型中的电源模块参照图5,其为常见的一种稳压电源,本实施例不再赘述其具体工作原理。
[0025]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包括柜体、操作面板和控制系统,柜体设有多个储物箱,所述操作面板设置在柜体上并与控制系统电连接,每个储物箱均安装有电子锁,所述电子锁与控制系统电连接,其特征是,所述储物箱内设有用于提醒用户关闭储物箱的箱门的提醒装置,所述提醒装置包括: 箱门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箱门是否被打开,并输出相应的第一检测信号; 物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物品是否被拿走,并输出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 主控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一检测信号和第二检测信号以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 语音提示模块,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以发出相应的语音提示信号;以及 电源,为上述各个模块提供工作电压。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其特征是,所述物品检测模块包括: 多个红外发射器,并安装于储物箱的侧壁上; 多个红外接收器,并安装于与红外发射器相对的侧壁上; 所述红外发射器与红外接收器一一对应; 单片机,与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耦接,所述单片机控制所述红外发射器发出红外信号,并响应于所述红外接收器是否接收到红外信号以发现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其特征是,所述箱门检测模块包括: 磁铁,安装于箱上; 干簧管,其一端耦接于VCC电压,另一端耦接于所述主控模块,并安装于储物箱的侧壁上,所述干簧管与磁铁的位置对应。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其特征是,所述语音提示模块包括蜂鸣器,所述蜂鸣器耦接于所述控制模块。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其特征是,所述主控模块包括: 一或非门电路,具有两个输入端和一个输出端,所述或非门电路的其中一个输入端耦接于所述干簧管,以接收所述第一检测信号,所述或非门电路的另一个输入端与所述单片机耦接,以接收所述第二检测信号; 一第一电阻,其一端耦接于所述或非门电路的输出端; 一 NPN三极管,其基极耦接于所述第一电阻的另一端,发射极接地,集电极与蜂鸣器串联后耦接于VCC电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快递柜,包括柜体、操作面板和控制系统,柜体设有多个储物箱,操作面板设置在柜体上并与控制系统电连接,每个储物箱均安装有电子锁,电子锁与控制系统电连接,其特征是,储物箱内设有用于提醒用户关闭储物箱的箱门的提醒装置,提醒装置包括:箱门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箱门是否被打开,并输出相应的第一检测信号;物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物品是否被拿走,并输出相应的第二检测信号;主控模块,响应于第一检测信号和第二检测信号以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语音提示模块,响应于控制信号以发出相应的语音提示信号;以及电源,为上述各个模块提供工作电压。本实用新型具有提醒用户关闭箱门的功能。
【IPC分类】A47B53/00, G08B21/24
【公开号】CN204950032
【申请号】CN201520698965
【发明人】姜峰伟, 蔡亮, 何龙
【申请人】浙江闪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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