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00988发布日期:2021-07-30 18:12阅读:79来源:国知局
作业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作业车辆。



背景技术:

例如,在液压挖掘机等作业车辆中,具有利用从充电式蓄电池供给的电力驱动的作业车辆。在充电式的作业车辆中,期望操作员能够容易地确认蓄电池余量。已知有作业车辆的对蓄电池余量、以及电力电缆的连接状态进行显示的状态显示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7-288894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充电式的作业车辆有时在作业结束后的夜间会在无人现场进行充电。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在充电时显示装置明亮地点亮,则容易使第三者知晓在无人现场存在作业车辆。这可能成为诱发第三者对作业车辆进行恶作剧操作、盗窃等的原因,是不期望的。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在充电式的作业车辆充电时,使显示部的亮度比作业车辆运行时变暗的作业车辆。

用于解决课题的方案

根据本发明的方案,提供一种作业车辆,该作业车辆具备:充电式的作业车辆的显示部;以及显示控制部,其在所述作业车辆充电时使所述显示部比所述作业车辆运行时变暗。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利用显示控制部能够在充电式的作业车辆充电时使显示部的亮度比作业车辆运行时变暗。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本实施方式的作业车辆的立体图。

图2是从作业车辆的操作员座椅侧观察前方侧而得到的立体图。

图3是示出作业车辆的控制装置的框图。

图4是示出作业车辆的显示装置的背光灯点亮的状态的图。

图5是示出作业车辆的显示装置的背光灯熄灭的状态的图。

图6是示出显示装置的处理步骤的流程图。

图7是示出本实施方式的计算机系统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但本发明不限定于此。以下所说明的各实施方式的构成要素可以适当进行组合。另外,也存在不使用一部分构成要素的情况。

[作业车辆]

图1是示出本实施方式的作业车辆1的立体图。图2是从作业车辆1的操作员座椅侧观察前方侧而得到的立体图。图3是示出作业车辆1的控制装置的框图。作业车辆1具有作为充电式的蓄电装置的蓄电池、例如蓄电池31,并且利用从蓄电池31供给的电力进行驱动。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业车辆1是小型的液压挖掘机。在以下的说明中,将作业车辆1适当地称为液压挖掘机1。作业车辆1是充电式的作业车辆。

液压挖掘机1具备包括履带的下部行驶体2、上部回转体3、推土铲4以及工作装置5。在下部行驶体2的上侧,上部回转体3以能够回转的方式配置。在下部行驶体2的前侧,推土铲4以能够进行提升动作的方式配置。推土铲4能够利用液压致动器进行提升动作。工作装置5配置在上部回转体3的前侧。工作装置5具有动臂、斗杆以及铲斗。工作装置5通过利用单独的液压致动器使动臂、斗杆以及铲斗分别驱动,从而进行挖掘作业等。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是不具有推土铲的液压挖掘机。

在上部回转体3配置有操作员座椅6、工作装置控制杆7、行驶控制杆8以及动臂摆动用的操作踏板9。在操作员座椅6的左侧和右侧分别配置有工作装置控制杆7。在操作员座椅6的前侧配置有一对行驶控制杆8、动臂摆动用的操作踏板9。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是不具有动臂摆动或操作踏板9的液压挖掘机。

液压挖掘机1例如是顶篷规格。在操作员座椅6的上侧配置有由竖立设置于上部回转体3的两根支柱11支承的车顶12。在行驶控制杆8的侧方配置有被竖立设置于底板的支承臂13支承的显示装置50。图2所示的显示装置50的位置是一例,也可以配置于位于操作员座椅6右侧的控制台。显示装置50设置在能够由操作员视觉辨认的范围内。对显示装置50进行后述。

[作业车辆的液压系统]

液压挖掘机1在上部回转体3具有驱动液压挖掘机1的液压系统20。液压系统20驱动下部行驶体2、上部回转体3以及工作装置5。液压系统20具有通过由设置于上部回转体3的电动马达32产生的驱动力驱动的主泵21、经由流路而与主泵21连接的主阀22、以及基于从主泵21供给来的工作油而驱动的行驶马达23、行驶马达24、回转马达25以及工作装置缸26。液压挖掘机是电动挖掘机。

主泵21是行驶马达23、行驶马达24、回转马达25以及工作装置缸26的动力源。主泵21与电动马达32的输出轴连接,并利用由电动马达32产生的驱动力工作。

行驶马达23和行驶马达24是用于使液压挖掘机1行驶的马达。行驶马达23使下部行驶体2的一方的履带工作。行驶马达24使下部行驶体2的另一方的履带工作。液压挖掘机1通过驱动行驶马达23和行驶马达24而行驶。

回转马达25是用于使上部回转体3回转的马达。上部回转体3通过驱动回转马达25而回转。

工作装置缸26是用于使工作装置5工作的液压缸。工作装置缸26基于工作油的流量而伸缩。工作装置5通过工作装置缸26伸缩而工作。

[作业车辆的电气系统]

电动马达32由从蓄电池31供给的电力驱动。经由液压系统20来驱动下部行驶体2、上部回转体3以及工作装置5。液压挖掘机1在上部回转体3具备蓄电池31、电动马达32、向电动马达32供给电力的逆变器33、向电源分配部40、控制器60、显示装置50以及逆变器33供给电力的12v或24v的辅机蓄电池35、以及电源分配部40。

蓄电池31供给驱动液压挖掘机1所需的电力。即,蓄电池31是高电压的驱动用蓄电池。蓄电池31是比辅机蓄电池35的电压高的高电压。蓄电池31能够反复充电,例如在夜间等充电。蓄电池31由电源分配部40控制充电和放电。

电动马达32产生驱动主泵21的驱动力。电动马达32由从逆变器33输出的电力驱动。在电动马达32的输出轴连结有主泵21。

逆变器33经由电源分配部40将从蓄电池31输出的直流电压转换为交流电压并向电动马达32输出。

电源分配部40具有未图示的接触器等开关。电源分配部40通过来自控制器60的控制信号,对开关进行开闭并控制蓄电池31的充电和放电。电源分配部40在充电时利用充电器向蓄电池31供给电力来对蓄电池31进行充电。电源分配部40在放电时经由逆变器从蓄电池31向电动马达32供给电力。

[作业车辆的充电]

液压挖掘机1能够利用搭载在车身内的作为充电部的充电器、例如普通充电器41进行普通充电、以及利用设置在车外的快速充电器111进行快速充电。需要说明的是,快速充电器111也可以设置在车辆内。

普通充电器41对蓄电池31进行普通充电。普通充电器41包含于电源分配部40。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充电器41也可以不包含于电源分配部40,也可以设置于车辆。另外,普通充电器41也可以设置在车辆外。当普通充电电缆102的未图示的普通充电连接器与未图示的普通充电插座连接时,普通充电器41与配电盘101和商用电源100连接。配电盘101对从商用电源100输入的单相200v的电力进行分配,将该电力的一部分电力经由普通充电电缆102向普通充电器41供给。普通充电器41将所输入的单相200v的交流电力转换为适于普通充电的直流电力。普通充电器41对蓄电池31进行充电。

控制器60在检测到普通充电电缆102的普通充电连接器与普通充电器41的连接口即普通充电插座连接时,启动普通充电器41,开始从普通充电器41向蓄电池31的普通充电。需要说明的是,开始普通充电也可以通过操作员对未图示的开关的操作来进行。当开始普通充电时,控制器60成为普通充电模式。当在普通充电模式下接通钥匙开关34时,液压挖掘机1能够使用作业灯、附件插座(accessorysocket)36等辅机。控制器60在以下情况下使充电停止,即检测到普通充电电缆102的普通充电连接器被从普通充电器41的普通充电插座卸下的情况、蓄电池31被充电至规定量时例如成为充满电的情况、或者在充电中发生了异常的情况、或者由操作员断开充电时等情况。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通过完成规定的充电时间而使充电停止。控制器60、显示装置50等在充电时启动的装置,在充电停止后例如经过一定时间后关闭。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不经过一定时间而关闭。需要说明的是,附件插座36是电力供给口,对于其输出电压既可以是一般的商用电源电压,也可以是与辅机蓄电池相同的电压。需要说明的是,输出电压也可以是任意的电压。

快速充电器111对蓄电池31进行快速充电。快速充电器111具有例如接受快速充电的开始操作及停止操作的、未图示的操作开关。快速充电器111当在快速充电电缆113的未图示的快速充电连接器与液压挖掘机1的未图示的快速充电插座连接了的状态下接受到快速充电的开始操作时,与配电盘112和商用电源110连接。配电盘112将从商用电源110输入的三相200v的电力向快速充电器111供给。快速充电器111将所输入的三相200v的交流电力转换为适于快速充电的直流电力。快速充电器111对蓄电池31进行充电。

控制器60当例如在快速充电电缆113的快速充电连接器与液压挖掘机1的快速充电插座连接的状态下检测到接受了快速充电的开始操作时,开始从快速充电器111向蓄电池31的快速充电。当开始快速充电时,控制器60成为快速充电模式。当在快速充电模式下接通钥匙开关34时,液压挖掘机1能够使用作业灯、附件插座36等辅机。控制器60在检测到接受了快速充电的停止操作、完成了规定的充电时间、或者在充电中产生异常时,使快速充电停止。或者也可以在蓄电池31被充电至规定量时例如通过成为充满电来使充电停止。控制器60、显示装置50等在充电时启动的装置,在充电停止后例如经过一定时间后关闭。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不经过一定时间而关闭。

[作业车辆的控制系统]

液压挖掘机1例如由控制器60控制。控制器60与钥匙开关34、电源分配部40、以及显示装置50连接。从例如工作装置控制杆7或行驶控制杆8等向控制器60输入操作量。控制器60与例如对流向电动马达32的电流值、蓄电池31的电压、温度、以及工作油温度等进行检测的多个未图示的传感器连接。控制器60基于工作装置控制杆7或行驶控制杆8等操作控制杆的操作量、由传感器检测出的检测值等,经由电源分配部40而使电动马达32工作,由此对液压泵的主泵21进行驱动控制。利用来自主泵21的液压源使下部行驶体2行驶或者使上部回转体3回转,工作装置5等根据各操作控制杆的操作量而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各操作控制杆可以是以电信号输出操作量的电气式的操作控制杆,另外也可以是液压式的操作控制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液压式的操作控制杆,也可以根据操作来驱动阀,并将来自主泵21的油向行驶马达23、行驶马达24、回转马达25、工作装置缸26供给。

当在未将充电连接器与充电插座连接的状态下接通钥匙开关34时,控制器60成为运行模式。当接通钥匙开关34时,从辅机蓄电池35向控制器60、电源分配部40以及显示装置50供给电力。另外,当接通钥匙开关34时,从辅机蓄电池35向未图示的作业灯、附件插座36等供给电力。另外,在以运行模式启动时,能够通过将钥匙开关转动到比接通的位置更靠其他的位置来起动电动马达。当钥匙开关34断开时,停止从辅机蓄电池35向控制器60、电源分配部40等电子设备、未图示的作业灯、附件插座36等供给电力,从而控制器60、显示设备50等关闭。需要说明的是,从蓄电池31经由dc/dc转换器42对辅机蓄电池35进行充电。

[作业车辆的显示装置]

图4是示出例如作业车辆1的显示装置50的背光灯点亮的状态的图。图5是示出例如作业车辆1的显示装置50的背光灯熄灭的状态的图。显示装置50使用有机el、液晶显示器画面等来实现。显示装置50具有:作为显示画面的显示部51,其显示包含液压挖掘机1的运行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操作部52,其由操作员输入各种的指示或信息;以及显示部控制器(显示控制部)53,其通过使用cpu等来实现,并对显示装置50进行控制。在控制器60为运行模式、普通充电模式、或者快速充电模式的情况下,对显示装置50供给电力。需要说明的是,操作部52也可以设置于控制台等,显示部控制器(显示控制部)53也可以像控制器60等那样设置在与显示装置50不同的部位。

在液压挖掘机1运行时,显示部51的背光灯始终点亮,显示部51显示运行信息。运行信息例如是示出累积运行时间的计时器(servicemeter)、运行信息的与蓄电池相关的蓄电池的温度、蓄电池余量、工作油温度计、行驶速度级监视器、电气系统警告监视器、当前时刻等。这些运行信息能够从控制器60取得而作为由传感器检测出的检测值等。

显示部51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显示充电信息。充电信息例如是蓄电池余量、与充电相关的时间、表示处于普通充电中或快速充电中的信息、表示充电进展的信息等。充电信息能够从控制器60取得。另外,操作员能够通过对操作部52进行操作来显示详细信息、例如每个蓄电池31的电压、温度或剩余充电时间等并进行确认。

需要说明的是,充电时不仅包括实际充电的时间,还包括充电连接器与充电插座连接的时间。另外,也可以包括将充电连接器自充电插座拔下而从充电结束起到关闭为止的时间。即,也可以包括除去操作员使液压挖掘机1的工作装置5等运行并进行作业的时间以外的时间整体。

操作部52例如是在显示部51的下侧和右侧配置的、作为功能开关的操作开关f1~f8。操作开关f1~f8是用于输入与显示于显示部51的未图示的引导图标对应的信号的开关。操作部52也可以是重叠在液晶显示器上而配置的触摸面板。

在显示部控制器53连接有显示部51和操作部52。显示部控制器53在检测到对操作部52的操作的情况下,进行取得操作信息并将该操作信息向控制器60输出的控制。显示部控制器53在液压挖掘机1运行时,进行使显示部51显示经由控制器60而取得的运行信息的控制。显示部控制器53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进行使显示部51显示从控制器60取得的充电信息的控制。

显示部控制器53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进行调节显示部51的背光灯的亮度的控制。显示部控制器53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在满足背光灯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如图4所示那样点亮背光灯而使显示部51变亮。显示部控制器53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在不满足背光灯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如图5所示那样熄灭背光灯而使显示部51变暗。在不满足点亮条件的情况下,将充电信息设为非显示。需要说明的是,与不满足点亮条件的情况相比,在满足点亮条件的情况下使背光灯变亮。与满足点亮条件的情况相比,在不满足点亮条件的情况下使背光灯变暗。需要说明的是,变暗也可以包括熄灭。

也可以在液压挖掘机1处于操作员的管理下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

例如,在表示从充电开始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例如1分钟以下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在从充电开始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的情况下,操作员停留在液压挖掘机1的附近而对显示部51进行确认的可能性变高,使得液压挖掘机处于操作员的管理下。

例如,在操作信息表示从对操作部52的操作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例如1分钟以下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在从对操作部52的操作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的情况下,操作员停留在液压挖掘机1的附近而对操作控制杆的操作、显示部51进行确认的可能性变高,使得液压挖掘机处于操作员的管理下。

例如,在从控制器60取得的控制信号表示接通了钥匙开关34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在接通了钥匙开关34的情况下,操作员在液压挖掘机1的周围进行作业,液压挖掘机1处于操作员的管理下的可能性高。

例如,在等待由操作员对显示于显示部51的确认内容进行的操作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另外,也可以在存在想要积极地向操作员进行通知的信息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

例如,在充电信息为充电完成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也可以在充电完成的情况下,输出表示充电完成的信息。也可以优选为在显示部51进行显示。另外,对于点亮条件,也可以在从充电完成起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

例如,在充电发生了异常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也可以在充电发生了异常的情况下,输出表示充电发生了异常的信息。也可以优选为在显示部51进行显示。另外,对于点亮条件,也可以从产生异常起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

在不符合上述情况中的任一种的情况下,不判定为满足点亮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优选熄灭背光灯而使显示部51变暗,从而降低使第三者知晓液压挖掘机1的存在的可能性。

[显示装置中的处理]

对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的、由显示装置50的显示部控制器53进行的处理进行说明。图6是示出显示装置50的处理步骤的流程图。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换言之即在液压挖掘机1为普通充电模式或快速充电模式的情况下,执行图6所示的处理。显示部控制器53判定是否满足显示部51的点亮条件(步骤s101)。

显示部控制器53在判定为满足显示部51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步骤s101中为“是”),进入步骤s102。显示部控制器53在判定为不满足显示部51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步骤s101中为“否”),进入步骤s103。

在判定为满足显示部51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步骤s101中为“是”),显示部控制器53使显示部51的背光灯为点亮状态(步骤s102)。如图4所示,显示部51在背光灯点亮的情况下显示充电信息。操作员能够根据显示于显示部51的充电信息,来确定蓄电池余量、以及表示处于普通充电中或快速充电中等的信息。

在判定为不满足显示部51的点亮条件的情况下(步骤s101中为“否”),显示部控制器53使显示部51的背光灯为熄灭状态(步骤s103)。如图5所示,与点亮时相比,显示部51在背光灯熄灭的情况下难以视觉辨认充电信息。充电信息成为非显示。由此,降低了使第三者知晓液压挖掘机1的存在的可能性。

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反复执行上述处理。当操作员想要确认蓄电池余量时且在显示部51的背光灯熄灭的情况下,若操作员对操作部52进行任意操作,则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而能够确认蓄电池余量。

[计算机系统]

图7是示出计算机系统1000的一例的框图。上述控制器60包括计算机系统1000。计算机系统1000具有cpu(centralprocessingunit)那样的处理器1001、包含rom(readonlymemory)那样的非易失性存储器以及ram(randomaccessmemory)那样的易失性存储器在内的主存储器1002、储存器1003、以及包括输入输出电路的接口1004。上述控制器60的功能是作为程序而存储在储存器1003中。处理器1001从储存器1003读出程序并在主存储器1002中展开,按照程序执行上述处理。需要说明的是,程序也可以经由网络而分发至计算机系统1000。

[效果]

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熄灭。在本实施方式中,能够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适当地控制显示部51的亮度。这样,根据本实施方式,当在作业结束后的夜间在无人现场对液压挖掘机1进行充电的情况下,通过熄灭显示部51的背光灯,能够降低使第三者知晓液压挖掘机1存在的可能性。根据本实施方式,能够降低第三者对液压挖掘机1的恶作剧操作、盗窃等的可能性。另外,通过熄灭显示部51的背光灯,能够降低辅机蓄电池35乃至蓄电池31的电力消耗。另外,在不具有驾驶室的作业车辆中,由于显示部的光亮进一步漏向车辆外,因此能够进一步降低使第三者知晓作业车辆的存在的可能性。需要说明的是,作业车辆在室内、室外运行,并在其运行场所进行充电。当在室外进行充电的情况下,能够进一步降低使第三者知晓液压挖掘机1存在的可能性。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液压挖掘机1充电时,当处于在显示部51进行显示的状态的情况下,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当在显示部51进行显示且存在想要通知给操作员的信息的情况下,能够在显示部51显示信息。

例如,在从液压挖掘机1的充电开始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的情况下,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在充电刚开始后,在操作员停留在液压挖掘机1的附近而对显示部51进行确认的可能性高的情况下,能够在显示部51显示信息。

例如在从对操作部52的操作起的经过时间为规定时间以下的情况下,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在刚由操作员进行操作后,在操作员停留在液压挖掘机1的附近而对显示部51进行确认的可能性高的情况下,能够在显示部51显示信息。

例如当在充电中为了使用作业灯或附件插座36等辅机而接通了钥匙开关34的情况下,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当操作员在液压挖掘机1的周围进行作业而使得液压挖掘机1处于操作员的管理下的可能性高的情况下,能够在显示部51显示信息。并且,当操作员远离液压挖掘机1时,若钥匙开关34保持接通,则显示部51的背光灯保持点亮,由此能够抑制操作员忘记取下钥匙。

例如在从液压挖掘机1的充电完成起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在充电完成的情况下,能够将表示充电完成的信息显示于显示部51。在考虑到操作员停留在车辆的旁边而等待充电完成以使用车辆的情况下,通过使显示部51进行显示来容易地注意到充电完成。

例如在从液压挖掘机1的充电发生异常起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显示部控制器53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点亮。根据本实施方式,在充电发生了异常的情况下,能够将表示充电发生了异常的信息显示于显示部51。在操作员停留在车辆的旁边的情况下,通过使显示部51进行显示而能够迅速地应对异常状况。

在上述中,为了调节显示部51的亮度而说明了将背光灯熄灭的情况,但也可以使背光灯降低亮度而变暗。例如,以在显示部51的1m左右以内能够确认显示于显示部51的信息,若远离显示部51数m程度则不能对显示于显示部51的信息进行确认的程度使背光灯降低亮度而变暗的情况下,液压挖掘机1的附近的操作员能够确认显示部51的显示,并且远离液压挖掘机1的第三者不易注意到显示部51点亮。

在上述中,说明了使背光灯从点亮状态成为熄灭状态的情况,也可以使背光灯阶段性地降低亮度后熄灭。例如,在熄灭背光灯前,使背光灯处于降低亮度状态并待机规定时间。在待机时间内,在对操作部52进行了操作的情况下,使背光灯恢复至点亮状态。在待机时间内,在对操作部52未进行操作的情况下熄灭背光灯。由此,能够抑制对操作员而言无意中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熄灭的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背光灯的点亮熄灭的切换,也可以将用于强制性地使背光灯点亮、熄灭的操作按钮设置于操作部52、或者车辆的控制台等。另外,在按下了熄灭按钮的情况下,在图6所示的处理中,也可以不依赖于点亮条件的判定结果或者优先于判定结果,而使显示部51的背光灯成为熄灭状态。由此,能够根据操作员的意愿强制性地将显示部51的背光灯熄灭。

液压挖掘机1不限定于顶篷规格,也可以应用于搭载有具有窗、门的驾驶室的座舱规格。

另外,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作为作业车辆的一例对液压挖掘机1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将本实施方式应用于液压挖掘机以外的中型、大型的液压挖掘机、轮式装载机、推土机等其他作业车辆。需要说明的是,作业车辆也可以具有行驶装置以及铲斗、推土铲等工作装置。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充电的实施方式,虽然在上述中记载了可以进行普通充电和快速充电这两种充电方式,但本发明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是一个充电方式或者仅是一个充电插座。另外,对于电源也是,虽然在上述中对于普通充电记载为单相200v且对于快速充电记载为三相200v,但本发明不限定于此。

在上述中,虽然记载了显示部控制器53、控制器60是分体的,但本发明不限定于此。显示部控制器53、控制器60也可以是一体的。

在上述中,虽然记载了假定钥匙开关34能够通过将钥匙插入到插入口后转动而接通,但本发明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是操作员所持的设备内置有电子芯片,在距车辆一定范围内的情况下通过由操作员进行的规定操作来判断接通的这样的装置。

需要说明的是,作业车辆也可以是工作装置、行驶马达、回转马达由电动致动器驱动的作业车辆。在该情况下,由蓄电池31供给电力。作业车辆是电动作业车辆。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显示部的亮度,也可以与背光灯的点亮和熄灭无关地调节显示画面的亮度。对于亮度,也可以调节画面的亮度、彩度、色调等。例如当在非充电中进行作业时,也可以将显示画面设为颜色比显示于画面的颜色暗的显示。优选为将显示画面整体设为黑色。另外,也可以通过组合上述情形来进行。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能够使显示部比作业车辆运行时变暗。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记载了具有判定点亮条件的未图示的点亮条件判定部,但也可以不具有该点亮条件判定部。在该情况下,也可以根据是否在充电或者用于点亮、熄灭的操作按钮的状态,来进行熄灭。另外,也可以通过组合上述情形来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可以是显示部控制器53和控制器60中的任一个具有点亮条件判定部,另外,也可以是两方都具有点亮条件判定部。

附图标记说明:

1…液压挖掘机(作业车辆),2…下部行驶体,3…上部回转体,4…推土铲,5…工作装置,6…操作员座椅,7…工作装置控制杆,8…行驶控制杆,9…操作踏板,11…支柱,12…车顶,13…支承臂,21…主泵,22…主阀,23…行驶马达,24…行驶马达,25…回转马达,26…工作装置缸,31…蓄电池,32…电动马达,33…逆变器,34…钥匙开关,40…电源分配部,41…普通充电器,50…显示装置,51…显示部,52…操作部,53…显示部控制器(显示控制部),60…控制器,111…快速充电器。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