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之高速道路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3914阅读:13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城市中心之高速道路网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城市道路系统的改进。
背景技术
发明专利201010590759. 1 “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中,我们已经阐述了有关的背景技术,这里再作进一步的补充世界首条长约30千米的高速公路早在1931年已建成,位于德国科隆与波恩两城市之间,至今整80年。据有关资料,至2007年世界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23万千米。其数量不可谓不多,高速公路的威力不可谓不大,人们的出行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高速公路了。 但是,对于许多城市来说,高速公路的威力仅能抵达城市的外缘。城市内道路车辆的拥堵, 令人望而生畏,就这一点来说,我们认为,作为高速道路,完成“门,,到“门,,的服务功能,高速公路是不完整的、残缺的。仅当有了深入城市中心的高速路,这才完整。“门”到“门”的服务,非汽车莫属,其他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地铁等均难以企及。这样,城市就被高速路“切割”成一圈圈或一条条的了。这就是21世纪的城市。城市只有被城市内(尤指城市中心车辆拥堵区域)的高速路网“切割”成一圈圈、一条条,城市才能解决堵车顽疾,城市才有效率,才有条理。发明专利201010590759. 1提出了城市“切割”成一圈圈的方案,这里再提出“切割”成一条条的后一种安排。

发明内容
在闹市区地面建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道路(所谓“平行”并非几何意义上的平行,仅是大致平行,不相交而已,下同)作为横向高速路。建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高架路(或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地下道)与上述横向高速路立体相交,构成城市中心高速道路网。每一条横向高速路及高架路(地下道),包括匝道(通道)均设置为单行线,且不设红绿灯控制交通。以下叙述中用“高架”代表“高架路(地下道)”,“匝道”代表“匝道(通道)”,如图1。本图仅描述高架,地下道同理,不另图。为表达简洁明了,本图用单线而不是双线表示路面。,市区其他道路均从略。高架设多条匝道与各横向高速路相通,高架的作用是换道,机动车经由高架从一条横向高速路转换到另一条横向高速路。相邻两条横向高速路,车辆行驶方向相反,两条相邻的高架亦同。横向高速路并非必须另行建造,只要将城市原有道路通过规划指定为01横向高速路、02横向高速路...即可,并设定其行车方向,在沿横向高速路及相关的道路设立相应的标志牌。本技术方案中每一辆车都在绕道行驶,似乎走了一些冤枉路,但这是理顺交通,畅通道路必须付出的代价,有得必有失,事实上,平时我们行路未必总能走在两点之间的直线上,相反天天时时都在绕行,无非习以为常罢了。真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横向及纵向高速路的中间行驶机动车,两边走非机动车及行人,高架仅通行机动车。城市其余道路仍实行常规交通。横向及纵向高速路不允许任何车辆、行人穿越,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安全。高架,可以把上行高架和下行高架合并,用一座高架解决,只是高架的匝道需作某种设计。在横向高速路端头,一般应设置两条高架,上行高架及下行高架,为降低建设费用,其中一条可改为地面道路,即,纵向高速路。横向及纵向高速路与支路的叉路口,机动车仍沿高速路直行,不受影响。非机动车及行人转入地下空间,他们通过地下空间可以继续前行,也可以转弯上支路,或转向地铁站,还可以在地下开设的商店购物等。由于不是机动车的立交,对净空高度,承重等各方面的要求会较低些,造价也会相对较低。横向或纵向高速路与支路的叉路口,机动车离开横向或纵向高速路进入支路或由支路进入横向或纵向高速路运行线路的安排同发明专利201010590759. 1之图2、3,图中的环线与这里的横向高速路、纵向高速路相当。横向及纵向高速路附近应设置足够的地下车库、立体车库或其他车库,以免因存车迟缓影响横向及纵向高速路通行。估计此发明付诸实施后,城市的机动车交通系统的“瓶颈”会落到存车环节上。在这城市中心高速道路网运行的车辆车况必须特别良好。若因发生故障影响整体交通的应重罚。必要时横向及纵向高速路应设临时停车带,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大型城市可考虑建两个、三个甚至更多个这样的高速道路“网”,它们之间另用高速路相连。本发明所述“高速路”大致对应我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中的“快速路”、“主干路”;本发明专利所述“支路”则大致对应“次干路”、“支路”。本发明对具体城市也可分时段执行,例如,高峰时段高架、匝道、横向及纵向高速路及相关道路执行本发明的上述特定规则,非高峰时段全部道路恢复常规通行。机动车离开横向或纵向高速路后,离目的地一般至多0. 5km至Ikm左右,其交通问题,理当容易解决。非本发明涵盖范围。出发时情况亦雷同。公共汽车与其他机动车运行情况同,只是应提速以与其他机动车相适应。本发明构思简单,条理清晰,对原有道路设施改动最小,收效最大,小投入,大回报。基本不用改变人们原有行路习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对城市道路的革命性变革。试设想,按常规交通运行规则,即使道路不存在拥堵现象,对于较大的城市来说, 一次出行遭遇20个红绿灯是常事,每个红绿灯1分钟就是20分钟,再计入减速及启动过程的提速的时间损耗,这就是三四十分钟。这就是出行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基础时间成本。然而,堵车又是常事,于是效率低下就成了必然。


图1为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的示意图,包括六条横向高速路01横向高速路、02横向高速路...06横向高速路;位于中间的两条高架路,上行高架和下行高架;右边是右下行高架和右纵向高速路,后者负责上行;左边是左上行高架和左纵向高速路,后者负责下行。高架通过匝道与横向高速路相连。高架的作用是换道。图2为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2)的另一种排布的示意图。它是把图1的各条横向高速路折弯了,以致图中的右纵向高速路与左纵向高速路相通,接成了一条图2称为横向高速路的道路,同样图1的右下行高架与左上行高架相通接成了一条图2中的横向高架。 这样,同样构成了一张高速路网。根据需要路网中间也可增设纵向高架以贯通各横向道路。
具体实施例方式对一座城市纵贯其闹市区建四条相互平行的高架路,依次分别为左上行高架、下行高架、上行高架及右下行高架,如图1。各高架设多条匝道与各横向高速路相通。高架的作用是换道,机动车经由高架从一条横向高速路转换到另一条横向高速路。高架及每一条纵向高速路、横向高速路,包括匝道均设置为单行线,且不设红绿灯控制交通。相邻两条横向高速路,车辆行驶方向相反,两条相邻的高架亦同,行车方向如图
7J\ ο横向高速路并非必须另行建造,只要将城市原有道路通过规划指定为01横向高速路、02横向高速路...即可,并设定其行车方向,在沿横向高速路及相关的道路设立相应的标志牌。例如,从A地到B地车辆首先经由某支路入01横向高速路,然后上上行高架,通过高架入05横向高速路,再由05横向高速路至B地附近,经某支路离开05横向高速路抵 B地。或,由A入01横向高速路,然后经由右纵向高速路入04横向高速路,再由04横向高速路至B地附近,经某支路离开04横向高速路抵B地。途中,车辆行进在高架和高速路上无任何停顿,无数车辆鱼贯行驶,畅行无阻,平均速度可达60码,甚至更高。横向及纵向高速路道路的中间行驶机动车,两边走非机动车及行人,高架仅通行机动车。城市其余道路仍实行常规交通。横向及纵向高速路不允许任何车辆、行人穿越,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安全。
权利要求
1.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在闹市区地面建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道路(所谓“平行”并非几何意义上的平行,仅是大致平行,不相交而已,下同)作为横向高速路,建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高架路(或两条或两条以上相互平行的地下道)与上述横向高速路立体相交,构成城市中心高速道路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每一条横向高速路及高架路(地下道),包括匝道(通道)均设置为单行线,且不设红绿灯控制交通,以下叙述中用“高架”代表“高架路(地下道)”,“匝道”代表“匝道(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高架设多条匝道与各横向高速路相通,高架的作用是换道,机动车经由高架从一条横向高速路转换到另一条横向高速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相邻两条横向高速路, 车辆行驶方向相反,两条相邻的高架亦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2)其特征是,横向高速路并非必须另行建造,只要将城市原有道路通过规划指定为01横向高速路、02横向高速路...即可,并设定其行车方向,在沿横向高速路及相关的道路设立相应的标志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2)其特征是,横向及纵向高速路不允许任何车辆、行人穿越,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安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高架,可以把上行高架和下行高架合并,用一座高架解决,只是高架的匝道需作某种设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 其特征是,在横向高速路端头,一般应设置两条高架,上行高架及下行高架,为降低建设费用,其中一条可改为地面道路,即, 纵向高速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中心的高速道路网(2)其特征是,必要时横向及纵向高速路应设临时停车带,以备不时之需。
全文摘要
城市中心之高速道路网涉及一个对现有城市交通系统的革命性的改造方案。繁华都市的车辆拥堵问题已是世界性难题。国内各大城市在交通高峰时段已俨然成了道路停车场。据报道仅北京市由此带来的损失达每年百亿元之谱。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在城市划定若干条相互平行的道路为横向高速路,横向高速路之间的换道通过高架路实现,从而构成市内的高速路网。发明专利201010590759.1中本人提出了城市“切割”成一圈圈的方案,这里再提出将城市“切割”成一条条的一种安排。
文档编号E01C1/04GK102330395SQ20111010966
公开日2012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16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16日
发明者徐承古 申请人:徐承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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