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标指示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289583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路标指示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路标指示装置。路标指示装置(20)包括位于道路的路面(10)上方的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发出的光束(28)投射在路面(10)上形成组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29)。根据本实用新型,即使在路面被积雪或其它物体覆盖的情况下,驾驶员仍然可以看清路面上的道路指示标识,从而可以减少因驾驶员难以看清道路指示标识而产生的交通事故。
【专利说明】路标指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设备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路标指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涂料涂覆于路面上形成路面的各种道路指示标识。
[0003]在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在经常有大雪的地区,大雪往往会覆盖整个路面,导致驾驶员无法看到路面上的道路指示标识。而在诸如积雪覆盖的路面上驾驶车辆,由于无法看清相关道路指示标识,很容易发生车辆之间的刮蹭或碰撞,特别是在一些道路交叉点,当路面被积雪覆盖时,各个方向的来车无法判断各自应该行驶的车道,更容易发生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路标指示装置,即使在积雪或其它物体覆盖了路面的情况下,使用该路标指示装置也能使路面清晰地显示道路指示标识。
[0005]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道路的路标指示装置,路标指示装置包括位于道路的路面上方的至少一个光发生器,至少一个光发生器发出的光束投射在路面上形成组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
[0006]进一步地,光发生器包括至少一个光源。
[0007]进一步地,光源包括激光发射器和/或强光照射器。
[0008]进一步地,光发生器还包括与光源连接的第一驱动装置,光源在第一驱动装置的驱动下可运动地设置。
[0009]进一步地,光发生器还包括光线分流装置。
[0010]进一步地,光线分流装置包括形状和大小相同的多个透光部;或者,光线分流装置包括多个透光部,多个透光部分为多个组,各组的形状或大小与其余组均不相同。
[0011]进一步地,光发生器还包括与光线分流装置连接的第二驱动装置,光线分流装置在第二驱动装置的驱动下改变相对于光源的位置。
[0012]进一步地,路标指示装置还包括控制装置,控制装置与光发生器电连接。
[0013]进一步地,至少一个光发生器安装于道路的路灯杆、交通灯杆或摄像机杆上;或者,至少一个光发生器安装于道路的隔离墙上;或者,路标指示装置还包括设置于道路上的光源支撑装置,至少一个光发生器安装于光源支撑装置上。
[0014]进一步地,光源发出彩色的光束。
[00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路标指示装置,由于该路标指示装置的至少一个光发生器发出的光束投射在道路上能形成组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因此,即使在路面被积雪或其它物体覆盖的情况下,无论覆盖物多厚,光斑均不受干扰,仍可照射在积雪或其它物体上并在覆盖物上产生能形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因此驾驶员仍然可以看清路面上的道路指示标识,从而可以减少因驾驶员难以看清道路指示标识而产生的交通事故。【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路标指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19]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路标指示装置20包括位于道路的路面10上方的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该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发出的光束28投射在路面10上并形成组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29。
[0020]以下将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具体描述。
[0021]如图1所示,道路的路面10上具有用白色涂料涂覆的多条车道指示线11。路标指示装置20设置在道路左侧。本实施例中路标指示装置20包括一个或多个光发生器21和设置于路面10上的一个或多个光源支撑装置22,在图1中仅示意性地示出了一个光源支撑装置22和安装于该光源支撑装置22上的一个光发生器21。
[0022]可选地是,可以在一个光源支撑装置22上安装多个光发生器21。也可以将光发生器21安装在道路的路灯杆上的与普通照明灯不同的位置。也可以将光发生器21安装在道路的交通灯杆或摄像头杆上。还可以将光发生器21安装在隔离墙上,其中隔离墙可以是双向道路之间的隔离墙,也可以是道路两边的隔离墙。只要在安装过程中尽量避免光发生器产生的光束28直接照射到人眼的方案均可采用。
[0023]在本实施例中,每个光发生器21包括至少一个光源。其中光源可以包括激光发射器和/或强光照射器。目前,普通小型激光器技术以及非激光强光照射器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用来作为在路面10上产生光斑29的光源,从而使激光发射器和强光照射器具有新的应用方式。一般来说,普通高强光对人体来说更加安全,色彩更加多样,因此,在本实施例中采用强光照射器作为光发生器21的光源。
[0024]本实施例中,由路标指示装置20形成的道路指示标识用来替代车道指示线11以指示各条车道的分割界线,该道路指示标识由多个圆形的光斑29组成一个线条,在图1中仅示意性地示出了三个光斑29,但实际上可以由更多的光斑组成更长的线条。在图1中,三个光斑29由一个强光发生器21发出,但是,一个强光发生器21也可以发出更多的光斑,或者由多个强光发生器发出的光束28形成的光斑29共同组成一个道路指示标识。
[0025]在未图示的其它实施例中,路标指示装置20发出的光束形成的光斑本身的图形或由多个光斑组成的图形均可以是任意形状,如光箭头,光文字,三角形等。
[0026]在优选地实施例中,光发生器21还可以包括与光源连接的第一驱动装置,光源在第一驱动装置的驱动下可运动地设置。另外,光发生器21还可以包括光线分流装置。其中光线分流装置可以包括形状和大小相同的多个透光部。或者光线分流装置也可以包括多个透光部,多个透光部分为多个组,各组的形状或大小与其余组均不相同。更优选地,光发生器21还可以包括与光线分流装置连接的第二驱动装置,光线分流装置在第二驱动装置的驱动下改变相对于光源的位置。
[0027]以上设置可以使路标指示装置20根据需要产生例如持续的或者闪动的道路指示标识、可运动的道路指示标识(如逐渐展开的指示箭头)、旋转的道路指示标识等等。还可以在需要时产生不同的道路指示标识,比如由圆点改为箭头或由图形改为文字等等。也就是说,光发生器21产生的道路指示标识的种类和变化可以通过对光线分流装置的透光部的设置和第一、第二驱动装置的设置和控制来实现。其中第一、第二驱动装置优选地为电力驱动装置。
[0028]路标指示装置优选地包括控制装置,控制装置与光发生器21电连接。设置控制装置可以对光源发光的时间、光照强度以及第一、第二驱动装置的启停、运转速度等进行相应的控制。控制装置可以包括与每个光发生器21对应设置的控制器及一组控制按钮,也可以包括能同时控制多个光发生器21中的部分或全部的集控装置。
[0029]另外,为了使道路指示标识在雪地上更加清晰,优选地,路标指示装置20的光发生器21发出彩色的光束28,如红色、绿色、蓝色、黄色或紫色光束等等。例如,本实施例中采用了红色的光束28。
[0030]当路面10被诸如积雪等覆盖时,路面10上涂覆的车道指示线11无法被驾驶员看至IJ,此时可以打开路标指示装置20,从路面10上方射下多条光束28,光束28可以打到路面10的积雪上,使得在积雪覆盖的路面10上看到一串串红色光斑29,这些红色的光斑29就可以代替原路面10上的车道指示线11指示各条车道的分割界线。
[0031]当然,如果需要指示某个特定区域,比如某个危险区域,也可以使用相应的路标指示装置。无论积雪或者其它覆盖物多厚,这种路标指示装置可以在路面上做出明确指示,防止驾驶员误判行驶车道等。
[0032]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0033]在路面被积雪或其它物体覆盖的情况下,无论覆盖物多厚,路标指示装置在路面上产生的光斑均不受干扰,仍可照射在积雪或其它物体上并在覆盖物上产生能形成道路指示标识,有助于驾驶员判断行车道路方向,从而可以减少因驾驶员难以看清道路指示标识而产生的交通事故。
[00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道路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标指示装置(20)包括位于所述道路的路面(10)上方的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所述至少一个光发生器(21)发出的光束(28)投射在所述路面(10)上形成组成道路指示标识的光斑(2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生器(21)包括至少一个光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激光发射器和/或强光照射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生器(21)还包括与所述光源连接的第一驱动装置,所述光源在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的驱动下可运动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生器(21)还包括光线分流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线分流装置包括形状和大小相同的多个透光部; 或者,所述光线分流装置包括多个透光部,所述多个透光部分为多个组,各所述组的形状或大小与其余组均不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生器(21)还包括与所述光线分流装置连接的第二驱动装置,所述光线分流装置在所述第二驱动装置的驱动下改变相对于所述光源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标指示装置还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光发生器(21)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个所述光发生器(21)安装于所述道路的路灯杆、交通灯杆或摄像机杆上; 或者,至少一个所述光发生器(21)安装于所述道路的隔离墙上; 或者,所述路标指示装置(20)还包括设置于所述道路上的光源支撑装置(22),至少一个所述光发生器(21)安装于所述光源支撑装置(22)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路标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生器(21)发出彩色的光束(28)。
【文档编号】E01F9/00GK203583383SQ201320477981
【公开日】2014年5月7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6日
【发明者】刘迎芳 申请人:刘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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