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1133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挂篮施工技术领域,具体地指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



背景技术:

挂篮荷载实验时测量挂篮稳定性的重要手段,目前桥梁在建造过程中均需要进行挂篮荷载实验。现有的挂篮荷载实验通常是使用堆载的方式进行的,如专利号为“CN102912738A”的名为“一种挂篮整体预压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介绍了一种使用堆载的方式进行的挂篮荷载实验结构,该结构包括加载系统和连接系统,加载系统设置在挂篮的底篮纵梁上,当加载系统施加荷载时,连接系统用于将荷载分配给挂篮的上部结构,使挂篮整体受力,加载系统提供的荷载主要是位于挂篮底部的堆载物品提供的,这样的实验结构较为简单,但是通过堆载的方法进行的桥梁挂篮荷载试验方法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加载期较长,已不适应快节奏、高效益的施工发展需要,尤其针对高桥墩、深水域环境,传统堆载方法操作更为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挂篮横桥向两侧下方的平台;所述的平台吊挂在挂篮下方,平台上设置有千斤顶;所述千斤顶的壳体固定在平台上,千斤顶上穿设有钢绞线;所述的钢绞线一端锚固在已浇筑梁体下方的墩台上,另一端由下至上穿过平台与平台上方千斤顶的顶推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平台沿横桥向方向延伸布置,一端锚固在已浇筑梁体的横桥向侧部,另一端向背离梁体的一侧延伸并通过竖直的吊杆吊挂在挂篮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平台上端设置有沿顺桥向方向布置的分配梁,所述的分配梁上端设置有支座;所述的支座为支撑于千斤顶壳体下端的其上端面与倾斜布置的钢绞线垂直的刚性支座;所述的钢绞线下端穿过支座与平台与墩台锚固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挂篮横桥向两侧的钢绞线以挂篮中心线为中心对称布置。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有:1、本实用新型通过使用墩台作为反力点,避免了传统的千斤顶预压模式使用需要在已浇筑梁体上搭建反力架,不会破坏已浇筑好的梁体的结构稳定性,提高了预压实验的安全性;

2、本实用新型通过使用千斤顶作为预压实验的施力装置,解决了传统堆载预压实验存在施工困难、堆载物难以转运的问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快了实验的进程;

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操作方便,极大程度降低了预压实验的难度,提高了桥梁挂篮预压实验的进程,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沿顺桥向方向的主视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钢绞线与支座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其中:1—挂篮;2—已浇筑梁体;3—墩台;4—平台;5—千斤顶;6—支座;7—分配梁;8—吊杆;9—钢绞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2,一种挂篮加载预压系统,本实施例的挂篮为菱形挂篮,挂篮1的两侧沿横桥向向外延伸,形成悬挑结构,挂篮1的下方设置有平台4,本实施例的平台4为整个预压实验的传力支架。

如图1所示,平台4沿横桥向方向延伸布置,一端锚固在已浇筑梁体2的横桥向侧部,另一端向背离梁体的一侧延伸并通过竖直的吊杆8吊挂在挂篮1上。

平台4上端设置有沿顺桥向方向布置的分配梁7,多根分配梁7沿横桥向方向间隔布置,分配梁7上端设置有支座6,支座6的上端设置有千斤顶5,千斤顶5的壳体固定在支座6的上端面,千斤顶5上穿设有钢绞线9,钢绞线9上端固定在千斤顶5的顶推端,下端沿倾斜方向穿过千斤顶5、支座6和平台4,然后与已浇筑梁体2下方的墩台3锚固连接,实际施工时,预先在墩台3设置锚固点,进行预压实验直接将钢绞线9与锚固点固定连接即可。

由于钢绞线9为沿倾斜布置的拉线结构,为了保证最好的传递效果,本实施例的支座6上端面为倾斜面,与钢绞线9的布置方向垂直,如图2所示。钢绞线9沿垂直方向穿过支座6,支座6将千斤顶5的支撑力转移成竖直向下的作用力作用至挂篮1上,实现挂篮1的预压实验。

为保证挂篮1两侧受力平衡,避免出现一侧压力大一侧压力小的问题,本实施例的挂篮1横桥向两侧的钢绞线9以挂篮1中心线为中心对称布置。通过两侧的钢绞线9施加向下的压力实现挂篮1的对称预压。

使用时,通过锚固结构将平台4一端锚固在已浇筑梁体2上,另一端通过吊杆8吊挂在悬置于梁体外侧的挂篮1上,在平台4上安装分配梁7,然后在分配梁7上设置支座6,在支座6上安装千斤顶5,千斤顶5上穿设钢绞线9,将钢绞线9下端固定在墩台3上的锚固点上,然后驱动千斤顶5拉动钢绞线9对支座6产生向下的压力,对挂篮1施加向下的压力,从而进行预压实验。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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