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56269阅读:890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沥青混合料热再生设备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



背景技术:

沥青混合料热再生设备能对沥青路面再生利用,能够节约大量的沥青、砂石等原材料,同时有利于处理废料、保护环境,从而得到了广泛应用。沥青混合料热再生设备将旧沥青路面混合料进行回收、加热、破碎、筛分后,与再生剂、新沥青、新集料等按一定比例重新拌和成新混合料,重新铺设到路面。烘干滚筒是沥青混合料热再生设备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把沥青路面施工所需骨料的水分干燥并加热到施工规定的温度。

目前,沥青混合料热再生烘干滚筒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烘干滚筒既要保证旧回收料达到一定的温度,又要保证表面所吸附的沥青不老化。另外,由于沥青回收料加热后的粘连特性,当前市场上的烘干滚筒炒料板和筒壁上都会附着大量沥青料。针对上述沥青混合料热再生烘干滚筒存在的问题,需对烘干滚筒进行优化改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加热效率高、有粘料自清洁功能的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包括燃烧器、燃烧炉膛、出料箱、出料刮料板、烘干滚筒、炒料板、锥型筒、烟道、进料刮料板、进料箱,所述的燃烧炉膛内设置有为烘干滚筒提供热气流的燃烧器,所述出料箱设置在燃烧炉膛与烘干滚筒之间,烘干滚筒的头部设有热气流集中的锥型筒,所述进料箱设置在烘干滚筒的头部,上端连接烟道,所述的烘干滚筒与外设的转动机构连接并相对于出料箱和进料箱呈可转动布置。

作为优选:所述的出料箱上设有出料刮料板,所述的烘干滚筒内壁上设有炒料板,所述的进料箱上设有进料刮料板;所述的进料箱的进料端与一提升机的出料口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进料箱的进料通道与锥型筒的角度一致,保证再生料顺利溜入烘干滚筒。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烘干滚筒头部设有锥型筒结构,使烘干滚筒内的热气流集中收缩,避免内部热量快速流失,同时热气流对锥型筒进行加热,保证了进料端的温度,可最大程度的避免粘料;进料箱和出料箱上均设有刮料板,烘干滚筒转动时,刮料板可自动将粘附在筒内壁上的再生料清理。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加热效率高、有粘料自清洁功能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筒内热气流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面将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包括燃烧器1、燃烧炉膛2、出料箱3、出料刮料板4、烘干滚筒5、炒料板6、锥型筒7、烟道8、进料刮料板9、进料箱10,所述的燃烧炉膛2内设置有为烘干滚筒5提供热气流的燃烧器1,所述出料箱3设置在燃烧炉膛2与烘干滚筒5之间,烘干滚筒5的头部设有热气流集中的锥型筒7,所述进料箱10设置在烘干滚筒5的头部,上端连接烟道8,所述的烘干滚筒5与外设的转动机构连接并相对于出料箱3和进料箱10呈可转动布置。

图中所示,所述的出料箱3上设有出料刮料板4,所述的烘干滚筒5内壁上设有炒料板6,所述的进料箱10上设有进料刮料板9;所述的进料箱10的进料端与一提升机11的出料口连接;所述进料箱10的进料通道与锥型筒7的角度一致,保证再生料顺利溜入烘干滚筒5。

实施例:参照图1所示,一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烘干滚筒,包括燃烧器1、燃烧炉膛2、出料箱3、出料刮料板4、烘干滚筒5、炒料板6、锥型筒7、烟道8、进料刮料板9、进料箱10、提升机11。燃烧器1在燃烧炉膛2中燃烧,为烘干滚筒5提供加热再生料的热气流;出料箱3设在燃烧炉膛2与烘干滚筒5之间,出料箱3上设有出料刮料板4;烘干滚筒5相对于出料箱3和进料箱10转动,烘干滚筒5内壁上设有炒料板6,烘干滚筒5头部设有锥型筒7;进料箱10设置在烘干滚筒5的头部,上端连接烟道8,进料箱10上设有进料刮料板9;提升机11出料口与进料箱10连接,为进料箱10提供再生料。

烘干滚筒5相对于出料箱3转动时,设置在出料箱3上的出料刮料板4自动将粘附在烘干滚筒5内壁上的再生料清理,然后掉落至出料箱3内。

烘干滚筒5相对于进料箱10转动时,设置在进料箱10上的进料刮料板9自动将粘附在锥型筒7内壁上的再生料清理,然后掉落至烘干滚筒5内。

进料箱10的进料溜道与锥型筒7的角度一致,保证再生料顺利溜入烘干滚筒5。

参照图2所示,烘干滚筒5头部的锥型筒7结构,使烘干滚筒5内的热气流集中收缩,避免内部热量快速流失;热气流通过锥型筒7收缩的同时,对锥型筒7进行加热,保证了进料端的温度,可最大程度的避免粘料。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没有创造性的变化,以及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所作的任何改进和润饰,都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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