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吸盘装置,包括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包括用于固设在车体上的固定边,还包括竖向延伸的悬臂及连接悬臂和固定边的两个悬臂连杆,所述悬臂的下端设有吸盘,吸盘装置还包括驱动缸,驱动缸的缸体铰接于固定边上,驱动缸的输出杆与其中一个悬臂连杆相连,其特征在于:相应的悬臂连杆上设有滑槽,所述驱动缸的输出杆滑动设于该滑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盘装置,其特征在于:悬臂连杆上凸设有滑槽座,滑槽座内设有所述的滑槽,所述滑槽的延伸方向平行于相应悬臂连杆的延伸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盘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悬臂连杆为长度可调的调节杆,调节杆包括插套配合的至少两个部分以实现调节杆自身长度的可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盘装置,其特征在于:调节杆包括相对间隔布置的第一杆段和第二杆段,还包括螺纹套装于第一杆段和第二杆段相应端的螺套,所述螺套两端的螺纹旋向相反。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吸盘装置,其特征在于:吸盘装置包括两个与所述吸盘相连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两个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沿垂直于吸盘行进的方向间隔布置,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上均设有所述的驱动缸。
6.一种扫路车,包括车体及设于车体上的吸盘装置,吸盘装置包括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包括用于固设在车体上的固定边,还包括竖向延伸的悬臂及连接悬臂和固定边的两个悬臂连杆,所述悬臂的下端设有吸盘,吸盘装置还包括驱动缸,驱动缸的缸体铰接于固定边上,驱动缸的输出杆与悬臂连杆相连,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悬臂连杆上设有滑槽,所述驱动缸的输出杆滑动设于该滑槽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扫路车,其特征在于:悬臂连杆上凸设有滑槽座,滑槽座内设有所述的滑槽,所述滑槽的延伸方向平行于相应悬臂连杆的延伸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扫路车,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悬臂连杆为长度可调的调节杆,调节杆包括插套配合的至少两个部分以实现调节杆自身长度的可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扫路车,其特征在于:调节杆包括相对间隔布置的第一杆段和第二杆段,还包括螺纹套装于第一杆段和第二杆段相应端的螺套,所述螺套两端的螺纹旋向相反。
10.根据权利要求6-9任意一项所述的扫路车,其特征在于:吸盘装置包括两个与所述吸盘相连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两个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沿垂直于吸盘行进的方向间隔布置,各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上均设有所述的驱动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