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镁合金护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94445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新式镁合金护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交通设施,具体的是一种城市道路中隔离不同方向的中间隔离栏。
【背景技术】
[0002]护栏广泛应用于市政工程、交通、社区、港口、机场、仓储区域的维护,此类产品口趋发展成熟,成为建材行业的重要分支,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样式不断增多。按护栏的材质分类,有铁质护栏、石材护栏、PVC护栏、木制护栏、水泥护栏、塑钢护栏、不锈钢护栏、玻璃护栏等。按护栏的功能用途分类有阳台护栏、楼梯护栏、空调护栏、社区护栏、别墅护栏、防盗护栏、体育场护栏等。按护栏的装饰特性分类有艺术护栏、铁艺护栏、透景护栏、飘窗护栏、栅条护栏、美式护栏、欧式护栏等。按照外观分类:双边丝护栏网、框架护栏网、双圈护栏网、美格网护栏、勾花网护栏、钢板网护栏。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新式镁合金护栏,该新式镁合金护栏具有设计科学、结构合理、坚固耐用、美观大方、防腐性能高、警示效果好的特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新式镁合金护栏,设有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之间分别连接有上连接带、下连接带,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隔离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的横截面均为正方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顶端设置有宝塔式的罩顶,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为带状的镁合金板制作而成,所述隔离柱为椭圆形横截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隔离柱在顶端设置有麦穗式的装饰件。
[0005]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底部设置有固定座。
[0006]本实用新型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之间分别连接有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隔离柱,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采用镁合金材料浇铸而成,牢固性更好,使用期限更长,可以随意增加护栏的长度,安装简单,操作快捷,并且在使用当中,可以方便的更换损坏部件。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不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09]实施例:参见附图1,新式镁合金护栏,设有左侧固定式立柱I和右侧固定式立柱2,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之间分别连接有上连接带3、下连接带4,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隔离柱5,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的横截面均为正方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顶端设置有宝塔式的罩顶6,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为带状的镁合金板制作而成,所述隔离柱为椭圆形横截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隔离柱在顶端设置有麦穗式的装饰件7;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底部设置有固定座8。
[0010]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主权项】
1.一种新式镁合金护栏,设有左侧固定式立柱(I)和右侧固定式立柱(2),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之间分别连接有上连接带(3)、下连接带(4),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隔离柱(5),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的横截面均为正方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顶端设置有宝塔式的罩顶(6),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为带状的镁合金板制作而成,所述隔离柱为椭圆形横截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隔离柱在顶端设置有麦穗式的装饰件(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式镁合金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底部设置有固定座(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式镁合金护栏,设有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之间分别连接有上连接带、下连接带,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上均匀设置有若干个隔离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的横截面均为正方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左侧固定式立柱和右侧固定式立柱均在顶端设置有宝塔式的罩顶,所述上连接带、下连接带为带状的镁合金板制作而成,所述隔离柱为椭圆形横截面的镁合金立柱,所述隔离柱在顶端设置有麦穗式的装饰件。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护栏,具有设计科学、结构合理、坚固耐用、美观大方、防腐性能高、警示效果好的优点。
【IPC分类】E01F15/04
【公开号】CN205205732
【申请号】CN201520970871
【发明人】张臻
【申请人】张臻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