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9007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电动工具的可移动台。更具体地,本实用 新型涉及用于诸如斜切锯、截断锯、作业锯、复合滑动圆锯等电动工具 的可移动台。
背景技术
0003便携的轮式工具推车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这种现有技术的工 具推车之一由本发明人怀斯在1997年7月1日公布的第5, 642, 898号美国 专利中示出并描述。附加的工具推车已在专利文献中阐述。例如,在1990 年9月11日公布的Rousseau的第4, 955, 941号美国专利中,阐述了一种用 于工作台锯的支撑桌台。在1980年10月28日公布的Johnson的第 4,230,329号美国专利中,阐述了一种可移动的推车。在1992年11月10日 公布的0tto的第5, 161, 590号美国专利中,阐述了一种斜切锯桌台设备。 在1993年10月26日公布的Butke的第5,255,724号美国专利中,阐述了一 种可调的伸展组件。示出了Rousseau SS2850产品的手册公开了一种可移 动的斜切锯台。在2005年5月3日公布的名称为"Counterbalanced Universal Mobile Saw Stand"的本发明人第6, 886, 836号美国专利中, 公开了一种手推车设计,其使终端使用者能够运送普通的台锯和设备到 工作位置。部件快速地展开成一个完整的支撑工作台,用于锯和/或设备 的实际使用。在'836专利中所示的锯台与现有技术相比有重大进步,其 中公开的装置允许使用重型电动锯,例如以常规的手推车的方式在滚轮
(roller wheel)上运送到工作地点或者从工作地点运走的台锯。然后锯台在折起位置(举例来说,低至地面)或者在桌台高度的升起位置能 够与锯一起使用。这种锯台具有固有特征,其使部件在附加锯后能竖直 在垂直位置。这样可以便利地将部件运送到工作场所或者从工作场所运 走,也就是在电梯、运货架等上运输。使硬木地板的安装者等在水平的 存放位置使用锯的能力也被创建到本设计中。
0004这个部件由涂覆粉末的管状钢和薄板金属构成。为了使用的简
易、安全和产品的耐久性,人机工程的手柄和锁定装置被并入到本部件 的每个方面。快速自动闩锁机构是本部件的整体部分,其用于转出式支
撑腿(flip-out support leg)和锯桌台表面。这些闩锁在立起模式中 是自动的但需要手动释放来使部件返回到存放位置。
0005这种现有技术设计和上面讨论的其他现有技术设计的一个缺点 是当锯台处于展开或者升起位置时载荷的大部分由轮承受。在光滑的、 平坦的表面(例如汽车库地板、硬木地板等)上,来自锯的振动易于引 起轮的小幅运动,因此使得不期望的振动通过正反馈被放大并返回锯台。
0006因此,需要一种可移动、可折叠的电动工具台,其能够在轮子 上滚动,但是当直立或者展开时也能够提升锯台离开轮子。

实用新型内容
0007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标是提供一种可折叠可移动的电动工 具台,例如一种锯台,其允许以类似于手推车的设计在轮子上滚动来运 送电动工具或者锯到工作地点和从工作地点运走。
0008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的目标是提供一种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
其能实现上述目标并且当台直立或者展开时也能够提升电动工具台离开 轮子。
0009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标是提供一种电动工具台,其能实现上 述目标,并且即使在台上附了如台锯的重型电动工具,也有助于锯台在 应用了使用者最小体力的情况下的自升起。
0010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实 现上述目标,其他的目标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中变得显而易见。该台 包括细长的电动工具床身,其具有两端可用于支撑电动工具或者中间板,如台锯、截断锯、带锯等电动工具可附加在中间板上。台具有基本手推
车状的床身支架,该床身支架具有可滑动地连接到电动:r具床身的上端, 例如通过轨道或者一对轨道可滑动地连接。床身支架具有中间杠杆臂部 和末端足部,该末端足部具有终止在自由端的一个预选长度并且相对于 杠杆臂部形成一个预选的足部角。床身支架在存放和展开位置之间可相
对于电动工具床身移动。 一个外开式支腿(swing-out leg)或者一对外 开式支腿具有转动邻接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每个支腿具有一 个末端自由端,该末端自由端接触基本平面的表面,例如地面。 一个支 腿或者多个支腿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可相对于电动工具床身转 动。具有转动邻接于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一个(或多个)第一端的一 个支杆或者多个支杆具有第二端,这些第二端转动连接到床身支架以便 可以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具有预选半径的一个轮或者一对 轮可旋转地连接到床身支架用于当床身支架、 一个支杆或多个支杆以及 一个支腿或多个支腿被锁定到它们各自的存放位置时可以以常规的手推 车方式使台在支撑表面上滚动。当床身支架、 一个支杆或多个支杆以及 一个支腿或多个支腿处于它们的展开位置时,轮子从如地面的支撑表面 上被提升,并且台主要由一个支腿或多个支腿和足部自由端支撑。用这 种方式,来自电动工具床身上电动工具的振动被直接传送到支撑表面并 因而被衰减。
0011在优选实施例中,电动工具床身、床身支架和支杆之间的床身内 角是锐角并且杠杆臂足部的自由端位于沿与支撑表面接触的轮的切线、距 垂直于支撑表面的轮的直径的距离d处,其中d近似地等于或者大于轮半 径R并且近似地等于或者小于R/tan (90°减去电动工具床身和床身支架 之间的锐角)。用这种方法,当将床身支架的中间杠杆臂部朝向电动工具 床身的第二端推进并且越过垂直面时,该中间杠杆臂部起到杠杆作用,以 便用最小的力量以过中心(over-center)的型式"升起" 一个轮或者多个 轮离开支撑表面(例如地面)。因此,在床身支架的顶部上的电动工具的 重量有助于自升式操作。此外,偏压机构可以被相互连接在一个支杆或多 个支杆和电动工具床身之间从而有利于在床身支架上有重型载荷(例如电 动工具等)的台的直立。在优选实施例中,当展开时电动工具床身和床身支架的中间杠杆臂部之间的锐角近似75度,并且与常规的两轮手推车一 样,床身支架的中间杠杆臂部和足部之间的预选角度近似90度。0011a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其特征在于具有第一 和第二端用于可移除地支撑电动工具的细长电动工具床身;基本手推车形 状的床身支架,其具有可滑动地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的上端、中间杠 杆臂部以及末端足部,该末端足部具有终止在自由端的预选长度并且形成 相对所述杠杆臂部的预选足部角度,其中所述床身支架相对所述电动工具 床身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 一对外开式支腿,其具有转 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和与基本平面的支撑表面接触的 末端自由端,所述支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间转动; 一对支杆,每个 支杆具有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第一端和转动连接到所述 床身支架的末端第二端,以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且当处 于所述展开位置时在每个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形成角度a ;以及 一对轮,每个轮具有预选半径R并且被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从而 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存放位置时在所 述支撑表面上滚动所述台,并且以便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 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所述轮被提升离开所述支撑表面并且所述 台主要由所述支腿和足部自由端支撑。0011b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预选足部角度近似是90度。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轮可旋转地连接到床身支架杠杆臂部。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其包括一个偏压机构,该偏压机构互连在所述支 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从而至少部分地平衡在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 的电动工具并且将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偏压向它们各自的展开位 置。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床身支架上端基本邻 近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二端,以便所述床身支架杠杆臂部和所述电动工 具床身相对彼此形成锐角P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足部自由端位于沿与所述支撑表面接触的一个 轮的切线、距垂直于所述支撑表面的一个轮的直径的距离d处,其中d等于或者大于近似R并且等于或者小于近似R/tan (90度-P)。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角度a是锐角,并且其中当所述支杆和所述 床身支架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每个所述支杆相对所述床身支架形 成锐角Y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a、 e和Y分别近似等于35、 75和70度。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R近似等于6英寸并且d近似等于14. 29英寸。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床身支架自由端是基本管状的并且具有近似 1.38英寸的直径。0011c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其特征在于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用于支撑电动工具的细长电动工具床身;基本手推车形状的床 身支架,其具有可滑动地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的上端、中间杠杆臂部以及末端足部,该末端足部具有终止在自由端的预选长度并且相对所述杠 杆臂部形成预选足部角度,其中所述床身支架相对所述电动工具床身在存 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 一对外开式支腿,其具有转动邻接到 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和与基本平面的支撑表面接触的末端自由 端,所述支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 一个支杆,该支杆具有 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和转动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的 末端第二端,以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且当处于所述展开 位置时在所述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形成角a ;以及一个轮,该轮具有预选半径R并且被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从而当所述床身支架、 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存放位置时在所述支撑表面上滚动 所述台,并且以便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 的展开位置时所述轮被提升离开所述支撑表面并且所述台主要由所述支腿 和足部自由端支撑。OOlld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预选足部角度近似90度。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轮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杠杆臂部。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其包括一个偏压机构,该偏压机构互连在所述支 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从而至少部分地平衡在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 的电动工具并且将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偏压向它们各自的展开位 置。10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床身支架上端基本邻 近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二端,这样所述床身支架杠杆臂部和所述电动工 具床身相对彼此形成锐角P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足部自由端位于沿与所述支撑表面接触的所述 轮的切线、距垂直于所述支撑表面的所述轮的直径的距离d处,其中d等于或者大于近似R并且等于或者小于近似R/tan (90度-P)。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其中所述角度a是锐角,并且其中当所述支杆和 所述床身支架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所述支杆相对所述床身支架形 成锐角Y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a、 P和Y分别地近似等于35、 75和70度。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R近似等于6英寸并且d近似等于14. 29英寸。 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所述床身支架自由端是基本管状的并且具有近似 1.38英寸的直径。在上述电动工具台中,其包括一个锯板,其通过弹簧加载闩锁机构可移除地被固定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


0012图1是处于展开位置的自升式可移动电动工具台的透视、环境图, 其支撑一个示例性截断锯。0013图2是图1中示出的台的侧视图。0014图3是图2中示出的必要结构元件和它们之间角度关系的自由体 图示(freebody diagram)。0015图4是图1中示出的台处于折起和/或存放位置的侧视图。0016图5是沿图4的5-5线切开的剖视图。0017图5A是图5中圆形区域5A的放大视图。0018图5B是图5中圆形区域5B的放大截面图。0019图6是处于折起位置的台的第一端的局部俯视图。0020图7是与可移动电动工具台一起使用的锯安装板的仰视图。0021依照本实用新型原理的自升式可移动电动工具台在附图的各个图 中一般用参考数字IO表示,其中图中编号的元件与说明书中相同编号的元 件对应。图1和2概括地展示了用于在桌台高度使用台的处于展开或者升 起位置的台10,而图4图示了处于折起位置的台10,其用于以类似手推车 的型式运送如台锯、斜切锯、截断锯、滑动复合斜切锯等电动工具ll,或 者用于在低标高使用的电动工具,例如包含地板成型的木工工作等。0022参考图1和2,电动工具台10包括具有第一端14和第二端16的 细长电动工具床身12,其用于将电动工具等支撑在图7中所示的可移动的 锯安装板18上。例如台锯之类的电动工具通过常规的螺钉(没有示出)等 被安装到板18上,而板本身被装纳入在床身12的顶侧24上的夹子20和 弹簧加载闩锁22中。闩锁22具有手柄26,使用者可以操作该手柄26从 而释放闩锁并从床身12上取下板18。用这种方法使用者可以从折起的台 10上拆下锯/板组合体从而可以减轻将装备装载到轻型货车床身或类似工 具上的提升需求。最后板18被提供为具有邻近板的每个拐角的手持凹处 28。0023通过横梁34连接的一对外开式支腿30、 32具有转动连接到电动 工具床身12的第一端14上的上端36。支腿具有末端自由端38,该末端自 由端垫有橡胶垫接触于支撑表面40,如地面。电动工具台10也具有一对 支杆48、 50,每个支杆具有也转动连接到电动工具台第一端14的第一端 52,该转动连接与外开式支腿32、 34的转动连接同轴,例如绕工具床身轴 54,如图6很好地显示。支杆的第一端52具有垂直延伸的手柄部60、 62, 手柄部60、 62被手柄横杆63互连,手柄横杆63也用作与在常规的两轮手 推车上的手柄相似的手柄,如下文中进一步阐述。每个支杆也具有末端第 二端64,其被轮轴66转动连接到以参考数字70指出的大致"L"形或者 手推车形床身支架上。床身支架具有一对中间杠杆臂部72、 74,每个中间 杠杆臂部均具有以钝角连接的上部分76和下部分78以便台的各个部分可 以如图4中所示更紧密地存放在一起而没有机械干涉。每个杠杆臂部的上 端80具有滚轮82 (如图5很好地示出),滚轮82被装纳入连接到电动工具床身12下面的内部轨道84中。如图2很好地示出,轨道84从电动工具 床身12的第二端16朝向第一端14延伸至近似中间的位置。轨道84具有 上棘爪或者凹槽90从而在轨道的末端装纳滚轮82,这样通过电动工具床 身12和床身顶部上所承载的电动工具的重力偏压使滚轮纳入棘爪或者凹 槽90中。中间杠杆臂部72、 74具有垂直延伸的足部92,该足部92终止 在采用圆柱形橫向杆96形式的足部自由端94。轮轴66的轴颈穿过杠杆臂 部72、 74的下部分78以便支撑在支杆48、 50外侧的一对轮100。0024如图4很好地示出,当锯台处于折起位置时手柄部60、 62和一对 轮100在支撑表面40上支撑电动工具台10;然而,当台处于图2中所示 的展开或者直立位置时,台主要地由一对外幵式腿30、 32和杠杆臂足部 92的自由端94支撑以便将轮100从地面隔离。用这种方式,来自在锯板 18上的电动工具等的振动直接通过锯台传送到地面,而不引入到可能会反 馈和/或放大那些振动的轮中。0025为了提供上述的自升式功能, 一对弹簧加载液压缸110优选地转 动连接到电动工具床身12和支杆48、 50中的一个上。更进一步,参考图 3中示出的自由体图,电动工具台10选择优选的几何结构,以便当台10 处于展开或者直立位置时,在电动工具床身12和支杆48、 50之间形成锐 角a。在床身12和杠杆臂部72、 74之间优选地形成锐角P ,以便杠杆臂 部的上端80以过中心闩锁(overcenter latch)的方式越过支撑表面或者 地面40的法线120从而在朝向电动工具床身12的第二端16拉拽杠杆臂部 72、 74的上部分76时辅助使用者。使用者仅通过在外开式支腿30、 32已 经被支起之后提升电动工具床身12的第二端16来实现这一动作,这样液 压缸110帮助升起床身。 一旦滚轮82 (并且因此每一个杠杆臂部72、 74 的上端80)越过法线120,在电动工具床身12上的台锯等的重量帮助推进 杠杆臂72、 74的上部分76到达图2和3中所示的位置(也就是,到图1 和2中示出的右侧)。更进一步,杠杆臂部72、 74优选地具有近似于足部 92的长度1的2. 5倍的长度,这样只需工具床身12上重量的40% "顶托" 足部92的自由端94到图2中所示的位置,其中轮100被提升离开支撑表 面或者地板40。通过使用包括相似三角形定理、互补角定理等几何定理,13能够示出杠杆臂部72、 74和法线120之间的角6等于90度-P ,并且足部 92和地面或者支撑表面40之间的角度也是e。因此,通过三角法能够证 明当轮100与支撑表面或者地面40接触时,足部92的自由端94将位于距 离d处,距离d等于轮的半径R除以角6的正切。已确定,如果中间杠杆 臂部72、 74和足部92之间的角度是近似的直角时,足部92的自由端94 应具有选择的长度1,以便距离d近似地在轮100的半径R除以角e的正 切的范围内。然而,如图2所示,如果每个杠杆臂部72、 74的下部分78 延伸至轮的转动中心(也就是轮轴66)之下距离A处,根据下面的公式足 部92的长度l被修改为l=d/cos 9 ;其中d二h/tan 6 = (R_ △) /tan (90度-P )。0026在该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角a近似等于35度;并且角P近 似等于75度。因此,如图3中所示,支杆48、 50和杠杆臂部72、 74之间 的角y近似为70度。因此,等于90度-e的9近似是15度并且如果轮100 的半径R近似为6英寸时图3中所示的距离1近似是23. 18英寸,然而, 如图2所示,足部92被放置在从轮轴66向下近似2. 77英寸处;这样,使 用上述公式,足部92具有近似14.8英寸的长度。0027如上所述,图3是图2中所示结构的自由体图。如图2所示,足 部自由端94具有非零直径的圆柱形横杆96。横杆96具有近似1. 38英寸 的直径。因此,利用上述的尺寸和角度,当所有相关的元件都位于展开位 置时将轮100升起从支撑表面或者地面40离开0. 69英寸,如图1和2中 所示。这些尺寸和角度已经被确定,其对于使轮100升起脱离与地面的接 触同时保持小的所需提升力来提升电动工具床身12到它的展开位置是最 优的。0028可移动电动工具台10优选地可以具有位于横杆126、 127侧面的 常规类型的进给(infeed)和出给(outfeed)滚轮122、 124,横杆126、 127依次地被装纳入与电动工具床身12 —体的正方形截面管128中。滚轮 被伸縮支撑件130和132以常规的方式支撑。优选地电动工具床身12的第 二端16具有弹簧加载轴锁140从而当处于图4中所示的折起位置时将轮轴 IOO固定到电动工具床身12上。0029由于上述内容,对于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上面展 示和阐述的自升式可移动电动工具台10提供了一种用于支撑常规的电动 工具的装置,例如图2中所示的位于及腰高位置的台锯或者截断锯,以便 传送轮100被提升离开地面40从而减小工作期间的振动。另外如图4中所 示,台10可以被折起并且被轴锁140锁住从而允许在地板水平面使用如台 锯的电动工具,例如用于包括地板成型的木工工作。当可移动电动工具台 处于图4中所示的折起位置时也可以以类似于常规的两轮手推车的型式运 送电动工具。相反地,通过操作闩锁22可以从电动工具床身12上拆卸下 锯安装板18并且将电动工具/安装板组合体放置在足部92上并以常规的两 轮手推车的型式运送。0030在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将意识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可选实施例 在审阅本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说明, 而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限定。
权利要求1.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其特征在于具有第一和第二端用于可移除地支撑电动工具的细长电动工具床身;基本手推车形状的床身支架,其具有可滑动地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的上端、中间杠杆臂部以及末端足部,该末端足部具有终止在自由端的预选长度并且形成相对所述杠杆臂部的预选足部角度,其中所述床身支架相对所述电动工具床身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一对外开式支腿,其具有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和与基本平面的支撑表面接触的末端自由端,所述支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间转动;一对支杆,每个支杆具有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第一端和转动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的末端第二端,以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且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在每个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形成角度α;以及一对轮,每个轮具有预选半径R并且被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从而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存放位置时在所述支撑表面上滚动所述台,并且以便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所述轮被提升离开所述支撑表面并且所述台主要由所述支腿和足部自由端支撑。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预选足部角度近似 是90度。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轮可旋转地连接到 床身支架杠杆臂部。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包括一个偏压机构,该偏 压机构互连在所述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从而至少部分地平衡在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的电动工具并且将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偏压向 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 所述床身支架上端基本邻近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二端,以便所述床身支 架杠杆臂部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相对彼此形成锐角3 。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足部自由端位于沿 与所述支撑表面接触的一个轮的切线、距垂直于所述支撑表面的一个轮的 直径的距离d处,其中d等于或者大于近似R并且等于或者小于近似R/tan(90度-P )。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角度ct是锐角,并 且其中当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每个所述支杆相对所述床身支架形成锐角Y 。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a 、 p和Y分别近似等 于35、 75和70度。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R近似等于6英寸并且 d近似等于14. 29英寸。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床身支架自由端 是基本管状的并且具有近似1. 38英寸的直径。
11. 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用于支撑电动工具的细长电动工具床身; 基本手推车形状的床身支架,其具有可滑动地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的上端、中间杠杆臂部以及末端足部,该末端足部具有终止在自由 端的预选长度并且相对所述杠杆臂部形成预选足部角度,其中所述床身支架相对所述电动工具床身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一对外开式支腿,其具有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 端和与基本平面的支撑表面接触的末端自由端,所述支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转动;一个支杆,该支杆具有转动邻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一端的上端 和转动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的末端第二端,以便可在存放位置和展开位置 之间转动,且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在所述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形成角a ;以及一个轮,该轮具有预选半径R并且被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床身支架 从而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存放位置 时在所述支撑表面上滚动所述台,并且以便当所述床身支架、所述支杆 以及所述支腿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所述轮被提升离开所述支撑表 面并且所述台主要由所述支腿和足部自由端支撑。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预选足部角度近 似90度。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轮可旋转地连接 到所述床身支架杠杆臂部。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包括一个偏压机构,该 偏压机构互连在所述支杆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之间从而至少部分地平衡 在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的电动工具并且将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偏压 向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 时所述床身支架上端基本邻近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第二端,这样所述床身 支架杠杆臂部和所述电动工具床身相对彼此形成锐角P 。
16.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足部自由端位于沿与所述支撑表面接触的所述轮的切线、距垂直于所述支撑表面的所述轮的直径的距离d处,其中d等于或者大于近似R并且等于或者小于近似 R/tan (90度-P )。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角度a是锐角, 并且其中当所述支杆和所述床身支架处于它们各自的展开位置时所述支 杆相对所述床身支架形成锐角Y 。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a、 e和Y分别地近 似等于35、 75和70度。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R近似等于6英寸并 且d近似等于14. 29英寸。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中所述床身支架自由端 是基本管状的并且具有近似1. 38英寸的直径。
21.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工具台,其包括一个锯板,其通过 弹簧加载闩锁机构可移除地被固定到所述电动工具床身上。
专利摘要一种可折叠自升式可移动的电动工具台,包括具有第一和第二端的细长电动工具床身、基本手推车形状的车身支架、一对外开式支腿、一对支杆以及一对轮。该电动工具台具有展开或者直立位置以及折起位置。所述台的各种元件的几何结构有利于所述台从自直立到升起位置并且顶托起一对轮离开地板以便使工作期间来自电动工具的振动最小化。相反地,当处于闭合位置时,所述台能够以常规的两轮手推车方式被使用来运送电动工具。
文档编号B25H1/00GK201350625SQ20082011160
公开日2009年11月25日 申请日期2008年5月9日 优先权日2007年7月31日
发明者R·W·怀斯 申请人:R·W·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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