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2964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需要夹持装置对零件进行移动,传统的移动方法是通过夹臂对零件进行移动,夹臂往往体积大,对一些小零件夹持不变,并且可能在夹持过程中对零件造成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体积小,成本低,且便于操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包括:气缸、推杆和顶针,其中,

所述气缸的垂直下方设有挡板和所述推杆;

所述顶针设有第一瓣和第二瓣,所述第一瓣和所述第二瓣分别通过销轴与所述挡板相连接,所述第一瓣和所述第二瓣能够以销轴为支点进行开合,所述第一瓣和所述第二瓣的上部设有一容置空间,所述推杆能够在所述气缸的带动下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上下运动;

所述销轴内设有第三扭转弹簧,能够使所述第一瓣和所述第二瓣始终合在一起。

进一步,所述第一瓣的上部设有第一限位块,所述第二瓣的上部设有第二限位块,所述第一限位块内设有第一扭转弹簧,所述第二限位块内设有第二扭转弹簧。

进一步,所述推杆非接触的设置于所述挡板的前方。

进一步,所述第一瓣的外侧设有第一柔性螺纹,所述第二瓣的外侧设有第二柔性螺纹。

进一步,所述推杆包括直杆和推板,所述推板垂直的设置于所述直杆的下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易于操作,成本低。

1)气缸的垂直下方设有挡板,气缸推动挡板在第一瓣和第二瓣所组成的容置空间内上下运动,从而使得第一瓣和第二瓣由合向开运动;

2)第一瓣和第二瓣分别通过销轴与挡板相连接,每个销轴内设有第三扭转弹簧,从而使得第一瓣和第二瓣由开向合运动;

3)第一瓣和第二瓣上部分别设有第一限位块和第二限位块,第一限位块和第二限位块内分别设有第一扭转弹簧和第二扭转弹簧,从而能够限制顶针的合并位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顶针合时的运动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顶针开时的运动状态示意图;

其中,1、气缸;2、推杆;201、直杆;202、推板;3、顶针;301、第一瓣;302、第二瓣;4、挡板;401、第一限位块;402、第二限位块;5、容置空间;501、第一柔性螺纹;502、第二柔性螺纹;6、零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包括:气缸1、推杆2和顶针3,其中,气缸1的垂直下方设有挡板4和推杆2;推杆2非接触的设置于挡板4的前方。

顶针3设有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分别通过销轴(图中未示)与挡板4相连接,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能够以销轴为支点进行开合,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的上部设有一容置空间5,推杆2能够在气缸1的带动下在容置空间5内上下运动;销轴内设有第三扭转弹簧(图中未示),能够使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始终合在一起。推杆2包括直杆201和推板202,推板202垂直的设置于直杆201的下端。

第一瓣301的上部设有第一限位块401,第二瓣302的上部设有第二限位块402,第一限位块401内设有第一扭转弹簧,第二限位块402内设有第二扭转弹簧。第一限位块401和第一扭转弹簧、第二限位块402和第二扭转弹簧用于限制顶针3的合并位置。防止在合并的过程中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过度合并。

第一瓣301的外侧设有第一柔性螺纹501,第二瓣302的外侧设有第二柔性螺纹502。第一柔性螺纹501和第二柔性螺纹502用于增加与零件6间的摩擦。

其中,第一瓣301和第二瓣302合并的形状与剪刀合并时的形状相同。

一种用于摆料机的夹持装置的操作步骤为:

1)如图2所示,将顶针插入零件洞孔中,气缸带动推杆向下运动,直到推杆运动到容置空间的底部,气缸继续推动推杆,使得第一瓣和第二瓣由合运动到开的状态;

2)如图3所示,第一瓣和第二瓣继续向开的状态运动,直到第一瓣和第二瓣分别顶住零件洞孔的两壁,从而第一瓣和第二瓣能够带动零件运动;

3)当零件运动到指定位置时,气缸带动推杆向上运动,第一瓣和第二瓣在销轴内第三扭转弹簧的带动下,由开运动到合的状态。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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