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6700阅读:8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电动工具领域。



背景技术:

现今,直流电动工具由于重量轻、使用方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应用。现有的直流电动工具产品中大多在机身上增加照明灯功能,当开启开关工作时,照明灯即开始照明,存在不需要辅助照明的地方也在提供照明,造成不必要的电源浪费,此外,当用户有时候需要照明时,也不得不启动工具,还有的产品在工作后会延时照明,大大浪费了电能。

现有市面上也有一些直流电动工具也会装有单独控制照明灯的开关,随时控制照明,但提供照明功能时需提着整个工具进行,且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用户对电动工具的照明功能使用自由度更好。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包括手持部和主体部,所述主体部内设有驱动电机,所述机体设有为所述驱动电机供电用的电池包,所述电池包与手持部或主体部可拆连接,所述电池包上设有收纳槽,所述收纳槽内活动连接有用于照明用的发光组件。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在机体上增设了电池包,该电池包是与机体的主体部或手持部可拆连接的,而发光组件则是设在电池包上,这样设计,用户使用照明功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自由选择,比如,可以将电池包安装在手持部上一起使用,可以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下,为电动工具操作过程进行照明,当用户仅仅需要照明而不需要启动电动工具时,可以直接启动电池包上的开关进行照明,也可以将电池包从手持部上或主体部上拆卸下,将电池包单独作为一个照明的工具,由于电池包自身带有蓄电池功能,故可以充当类似手电一样的功能,当然用户还可以单独将电池包放置到固定位置上,单独作为一个固定式的灯具,用法非常自由。

另外,本实用新型中,电池包上设置了收纳槽,发光组件是活动连接在收纳槽内,发光组件可以容置在收纳槽中进行照明,这样不会增加电池包的占用空间,如果是单独用来当手电来使用,也可以将发光组件从收纳槽中转出或移出,让发光组件的光线范围更加发散,照明效果更好。

作为优选,所述发光组件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电池包上,所述电池包内设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设有金属导电片,所述金属导电片与转轴接触实现导电。

作为优选,所述电池包与手持部连接,电池包包括上座和底盖,所述电路板安装在上座上,所述金属导电片设有夹口,所述底盖上设有下槽口,转轴夹紧在夹口和下槽口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底盖上固定有垫罩,所述垫罩上设有上槽口,上槽口和下槽口形成供所述转轴转动的轴孔。

作为优选,所述上槽口和/或下槽口为弧形槽,所述夹口呈V形。

作为优选,所述垫罩内设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内设有弹性垫,所述发光组件靠近转轴一端为转动端,所述转动端与弹性垫过盈贴合。

作为优选,所述发光组件包括透明外罩和设在透明外罩内的二极管,所述转轴包括安装在透明外罩不同侧的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第一转轴、第二转轴分别与所述二极管的正极和负极连接,所述金属导电片包括与第一转轴接触的第一金属片和与第二转轴接触的第二金属片。

作为优选,所述透明外罩包括左半罩和右半罩,左半罩和右半罩的侧部分别设有用于安装转轴的侧孔,所述转轴与侧孔过盈配合。

作为优选,所述电池包上设有开关孔,开关孔内插装有开关按钮。

作为优选,所述收纳槽由所述电池包的底壁内凹形成,收纳槽的侧面延伸至电池包的侧面,形成开口。

本实用新型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将会在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附图中详细的揭露。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发光组件在收纳槽中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发光组件从收纳槽中转出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电池包的剖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电池包的爆炸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发光组件的爆炸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底盖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下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实施方式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本实施例为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具体而言是一种电钻,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包括手持部2和主体部1,所述主体部1内设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驱动输出端转动,所述机体设有为所述驱动电机供电用的电池包3,电池包3采用锂电池,为驱动电机提供直流电,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包3与手持部2可拆连接,且是通过卡接的方式安装在手持部2的底部,电池包3上设有发光组件4,这样设计,用户使用照明功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自由选择,比如,可以将电池包3安装在手持部2上一起使用,可以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下,为电动工具操作过程进行照明,当用户仅仅需要照明而不需要启动电动工具时,可以直接启动电池包3上的开关进行照明,也可以将电池包3单独作为一个照明的工具,由于电池包3自身带有蓄电池功能,故可以充当类似手电一样的功能,当然用户还可以单独将电池包3放置到固定位置上,单独作为一个固定式的灯具,用法非常自由。

另外,本实施例中,电池包3上设置了收纳槽31,发光组件4是活动连接在收纳槽31内,发光组件4可以容置在收纳槽31中进行照明,这样不会增加电池包3的占用空间,如果是单独用来当手电来使用,也可以将发光组件4从收纳槽31中转出或移出,让发光组件4的光线范围更加发散,照明效果更好。

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光组件4通过转轴41转动连接在电池包3上,具体而言是转动连接在收纳槽31内,图2中为发光组件4收纳在收纳槽31中的示意图,为第一位置,发光组件4收纳时,完全容置在收纳槽31中,本实施例所述收纳槽31由所述电池包3的底壁内凹形成,收纳槽31的前侧面延伸至电池包3的前侧面,形成开口,这样发光组件4的光线可以从收纳槽31的开口处射出,为电动工具提供照明。

此外,本实施例中电池包3的底部沿外周间隔设置有若干个底部凸筋39,底部凸筋39的设置,可以让电池包3放置地更稳当。

如图3所示,为发光组件4从收纳槽31中转出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发光组件4可以旋转一定角度,本实施例优选为90度,当用户需要将电池包3作为单独手电使用时,可以将发光组件4转动90度,可以让光线照射范围更广,该位置视为第二位置。

需要说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发光组件4也可以是移动式的,向电池包3的侧向移动,可以从收纳槽31中移出,需要收纳时,可移入到收纳槽31中,这种实施方式也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具体结构,参照图4至图7:

本实施例中,电池包3包括上座301和底盖302,底盖302与手持部2通过卡扣32连接,底盖302通过螺钉固定在上座301上,上座301和底盖302内部均中空,锂电池安装在上座301内部,上座301的端部安装有电路板33,所述电路板33设有金属导电片34,所述金属导电片34与转轴41接触实现导电,本实施例中转轴41为金属材质,转轴41在转动过程中,转轴41与金属导电片34始终保持接触。

发光组件4:参见图6,包括透明外罩42和设在透明外罩42内的二极管43,所述透明外罩42由左半罩421和右半罩422拼接而成,左半罩421和右半罩422的侧部分别设有用于安装转轴41的侧孔4201,所述转轴41包括安装在透明外罩42不同侧的第一转轴411和第二转轴412,第一转轴411安装在左半罩421上,第二转轴412安装在右半罩422上,第一转轴411、第二转轴412都是与侧孔4201过盈配合。

第一转轴411、第二转轴412分别与所述二极管43的正极和负极连接,所述金属导电片34包括与第一转轴411接触的第一金属片341和与第二转轴412接触的第二金属片342,第一金属片341和第二金属片342分别连接至电路板33的正极和负极,刚好实现一个电路回路。

底盖302的内壁上设有下槽口35,底盖302上固定有垫罩36,所述垫罩36朝向底盖302一侧设有上槽口361,上槽口361和下槽口35均优选为半圆形的弧形槽,垫罩36的四个边角设有凸耳362,螺钉穿过凸耳362固定到底盖302的内壁上,固定后上槽口361和下槽口35形成一个圆形的轴孔,轴孔有两个,第一转轴411、第二转轴412分别转动在这两个轴孔内,且第一转轴411、第二转轴412的端部均伸出在轴孔外,收纳槽31的底壁上设有通孔311,通孔311与底盖302的内壁相通。

此外,所述垫罩36内设有容置槽363,所述容置槽363内设有弹性垫37,所述发光组件4靠近转轴41一端为转动端,远离转轴41的一端为自由端,所述转动端与弹性垫37过盈贴合,具体而言,是透明外罩42与弹性垫37过盈贴合,而且本实施例中,在第一位置状态下,透明外罩42与弹性垫37已经是过盈贴合,从第一位置转动到第二位置时,透明外罩42与弹性垫37始终过盈贴合。

本实施例中金属导电片34设有夹口3401,以第一金属片341为例,第一金属片341包括三角形的折弯主体,折弯主体的端面向不同侧折弯形成一个夹口3401,夹口3401优选设置成V形,V形的夹口3401对转轴41的定位效果更好,伸出轴孔外的转轴41夹紧在夹口3401和下槽口35之间。

另外,底盖302上还设置有开关孔,开关孔内插装有开关按钮38,所述电路板33上设有接触开关331,接触开关331用来单独控制发光组件4的电路,开关按钮38的位置与接触开关331对应,用户可以通过开关按钮38单独控制二极管4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熟悉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本实用新型包括但不限于附图和上面具体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内容。任何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功能和结构原理的修改都将包括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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