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剪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剪刀机构。
背景技术:
剪刀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工具,用来裁剪生活中的一些用品,使用起来方便,在生活中基本离不开剪刀。但是目前市场上的剪刀在使用起来并没有那么方便,我们再进行裁剪较长的东西时,容易剪歪掉,还容易把东西给弄褶皱,如果被裁剪的东西比较硬使用起来就更加麻烦。
为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剪刀机构来克服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剪刀机构,具有结构设置合理、可直线裁剪、曲线裁剪及使用方便等特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剪刀机构,包括:第一手持部,与所述第一手持部连接的第一刀体,第二手持部、及与所述第二手持部连接的第二刀体,所述第一刀体包括:与所述第一手持部连接的第一刀体部,及与所述第一刀体部呈120°设置的第二刀体部,所述第二刀体包括第三刀体部,及与所述第三刀体部呈120°设置的第四刀体部,所述第一刀体或所述第二刀体上设置有标尺结构。
优选地,所述标尺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刀体上的滑轨,及设置在所述滑轨上的标尺主体。
优选地,所述第一刀体部和所述第二刀体部为一体化成型结构。
优选地,所述第三刀体部和所述第四刀体部为一体化成型结构。
优选地,所述第一手持部与所述第二手持部所使用的材质均为pvc塑料与橡胶。
优选地,所述第一手持部与所述第二手持部正对的一侧凸设有第一凸起件,所述第二手持部、与所述第一手持部正对的一侧凸设有与所述第一凸起件匹配的第二凸起件。
优选地,所述第一手持部呈环型,所述第一手持部内环上凸设有一弧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一种剪刀机构,通过将所述第一刀体设置为第一刀体部及与所述第一刀体部呈120°设置的第二刀体部,将所述第二刀体设置为第三刀体部及与所述第三刀体部呈120°设置的第四刀体部,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便于用户手部在不同平面之间的切换,进而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可直剪也可弯曲剪,提高了本发明使用的便利性。设置所述标尺结构,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满足了用户对裁剪尺寸的需求,用户可实时确定裁剪的长度,进一步体现了本发明在使用中的便捷性。本发明具有结构设置合理、可直线裁剪、曲线裁剪及使用方便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剪刀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具体阐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附图仅供参考和说明使用,不构成对本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的限制。
请参考图1,本发明的一种剪刀机构,包括:第一手持部1、第一刀体2、第二手持部3及第二刀体4,其中,所述第一刀体1与所述第一手持部1连接,所述第二刀体4与所述第二手持部3连接,所述第一刀体2与所述第二刀体4枢接。
具体地,所述第一手持部1与所述所述第二手持部3正相对的一侧凸设有第一凸起件11,所述第一手持部1呈环型,所述第一手持部1内环上凸设有一弧面12,所述第一手持部1所使用的材质为pvc塑料与橡胶。通过设置所述弧面12,提高了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的舒适度,使用pvc塑料与橡胶制作所述第一手持部1,进一步提高了本发明的舒适度。
所述第一刀体2包括:与所述第一手持部1连接的第一刀体部21,与所述第一刀体部呈120°设置的第二刀体部22,及设置在所述第二刀体部22上的标尺机构a。所述第二刀体4包括:第三刀体部41,及与所述第三刀体部41呈120°设置的第四刀体部42。更具体地,所述第一刀体部21和所述第二刀体部22为一体化成型结构,所述第三刀体部41和所述第四刀体部42为一体化成型结构,所述第一刀体2和所述第二刀体4的枢接方式为:所述第一刀体部21和所述第二刀体部22的夹角处开设第一通孔,所述第二刀体部41和所述第二刀体部42的夹角处开设第二通孔,再通过枢接件贯穿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从而实现所述第一刀体2和所述第二刀体4的枢接。所述标尺结构a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刀体2上的滑轨a1,及设置在所述滑轨a1上的标尺主体a2,使用过程中,用户可推动所述标尺主体a2在所述滑过a1上滑动。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标尺结构a还可设置在所述第二刀体4上。设置所述标尺结构a提高了本发明使用的便捷性。
所述第二手持部3与所述第一手持部1正相对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起件11相匹配的第二凸起件31。所述第二手持部3为环型结构,所述第二手持部3所使用的材质为pvc塑料与橡胶。
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发明的一种剪刀机构,通过将所述第一刀体2设置为第一刀体部21及与所述第一刀体部21呈120°设置的第二刀体部22,将所述第二刀体4设置为第三刀体部41及与所述第三刀体部41呈120°设置的第四刀体部42,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便于用户手部在不同平面之间的切换,进而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可直剪也可弯曲剪,提高了本发明使用的便利性。设置所述标尺结构a,使得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满足了用户对裁剪尺寸的需求,用户可实时确定裁剪的长度,进一步体现了本发明在使用中的便捷性。本发明具有结构设置合理、可直线裁剪、曲线裁剪及使用方便等特点。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因此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