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8930阅读:625来源:国知局
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油田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同心配水器属于新型配注器,在地面上通过电缆连接井下工具进行信号调试,下井之前配水器水嘴均保持出厂紧闭状态,并无相应的配套工具在地面进行水嘴开度大小的调节。

在实际作业中发现,同心配水器解决了在用的偏心配水器测试阻卡率高、投捞困难、配水间距大等问题,并且具有操作简单、兼容性强等特点。

但在实际生产中存在一个问题,同心配水器在出厂时水嘴都是闭合的,在冬季施工下入井底后,在测调之前,水井如果没有注入量就会冻井,造成一系列损失,如若应用同心配水器相配套的测调仪器进行调节需用智能测调车进入现场,且调节缓慢。所以生产上需要一种快速调节工具在同心配水器下井之前将水嘴调至合适开度来保持较小的注入量来防止冻井事故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因零流量的水嘴下入井底后,由于低温井底不发生液体流动而发生冻井事故等缺陷。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包括:

调节主体、调节支臂、扶正器、限位盖、调节手柄和导向笔尖;

所述调节主体的一端部设有调节支臂,所述调节主体中部位置设有扶正器;

所述调节主体的另一端部设有调节手柄,所述调节手柄与调节主体相垂直;

所述扶正器和所述调节手柄之间设有限位盖;

所述调节支臂沿着调节主体长度方向连接导向笔尖,所述导向笔尖插入同心配水器中的上接头;

所述调节支臂由弹性材料制成,所述调节支臂环向设有凸起,所述调节支臂内设有支臂弹簧。

优选地,所述限位盖包括竖杆,所述竖杆与调节手柄相平行,所述竖杆两端分别连接一横杆,所述横杆与调节主体相平行。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适用于油田注水井所用的同心配水器在冬季下井之前进行对其水嘴开口角度进行调节,避免了因零流量的水嘴下入井底后,因低温井底不发生液体流动发生的冻井事故,最大程度延长油井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结构示意图。

其中:1、调节手柄;2、限位盖;3、扶正器;4、调节主体;5、调节支臂;6、支臂弹簧;7、导向笔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包括:

调节主体4、调节支臂5、扶正器3、限位盖2、调节手柄1和导向笔尖7;

所述调节主体4的一端部设有调节支臂5,所述调节主体4中部位置设有扶正器3;调节主体4的另一端部设有调节手柄1,所述调节手柄1与调节主体4相垂直;扶正器3和所述调节手柄1之间设有限位盖2;调节支臂5沿着调节主体4长度方向连接导向笔尖7,所述导向笔尖7插入同心配水器中的上接头;

调节支臂5由弹性材料制成,该弹性材料可以为橡胶。

所述调节支臂5环向设有凸起,所述调节支臂5内设有支臂弹簧6。

具体的,所述限位盖2包括竖杆,所述竖杆与调节手柄相平行,所述竖杆两端分别连接一横杆,所述横杆与调节主体相平行。

使用时将调节扳手插入同心配水器内部,调节支臂5插入至同心配水器的水嘴调节槽中,逆时针转动扳手,将水嘴开至生产所需要的口径即完成了一次调节。

下面描述一下该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的工作原理:

将调试扳手的导向笔尖7插入同心配水器上接头,向下接头方向插入,扶正器3可使工具居中下入,此时调节支臂5处于收回状态,直至扳手的调节支臂5卡入同心配水器的调节卡槽内,此时调节支臂5经支臂弹簧6作用弹出,卡入卡槽内。限位盖2的作用是防止调节支臂5穿出工具,转动调节手柄1带动配水器内部的调节卡槽进行旋转,旋转角度的不同即可实现水嘴开度大小的调节。

下面举例说明应用该注水井同心配水器地面手动调试扳手的施工现场:

(1)X8-1-122修井施工现场,时间:2015.11.1,在同心配水器下井前,先将水嘴调节扳手插入同心配水器内部找到调节槽位置,之后利用调试扳手上的调节支臂进行逆时针的转动调节,打开水嘴开度后,将同心配水器下入井底,未导致冻井事故发生,施工顺利。

(2)X9-31-339修井施工现场,时间:2015.11.23,在同心配水器下井前,先将水嘴调节扳手插入同心配水器内部找到调节槽位置,之后利用调试扳手上的调节支臂进行逆时针的转动调节,打开水嘴开度后,将同心配水器下入井底,未导致冻井事故发生,施工顺利。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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