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9035阅读:8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属于机器人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全国电力电缆运行专业管理方式大都属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电力电缆线路的运行巡视和检修工作大部分都由人工完成,而隧道中空间狭小、环境湿度大,积水情况常见,且经常伴有有毒气体存在,对人工巡视造成非常大的障碍,特别是一些老的电缆隧道狭小,人工无法正常进入巡查。由于人工巡检频率低,间隔长,则相关单位对巡视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无法准确及时的了解,也无法对电力电缆线路运行历史数据进行实时的收集分析整理,难以得到准确的设备运行状况,基本无法开展对电力电缆系统和隧道网络的实时监控,无法实现电力电缆网络和路径资源管控一体化。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333613.7的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包括机器人框体,机器人框体通过悬挂装置与行走轨道连接,机器人框体上有行走驱动装置,机器人框体前端有前照明装置和前高清视频采集及无线传输装置,后端有后照明装置和后高清视频采集及无线传输装置,机器人框体中设置有电源装置,本实用新型可安装在狭小的老旧隧道中,可自主运行监测,可靠性高,可离线运行可在线运行,具有小型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可以有效代替人工巡检,实现对电缆及隧道(尤其是狭小的隧道、出现事故、火灾发生等情况)人员进行实时的监测监控,但是上述设备,在使用时无法进行左右移动,使用不便,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以解决上述设备,在使用时无法进行左右移动,使用不便,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其结构包括臂部、手部、腕部、连接臂、转轴、回旋座、底座、移动走轮、支架、臂座,所述臂部与腕部固定连接,所述手部与腕部固定连接,所述连接臂与转轴固定连接,所述回旋座与底座相连接,所述移动走轮与底座固定连接,所述支架与转轴活动连接,所述臂座与连接臂活动连接,所述移动走轮包括螺钉、六角螺母、套环、走轮、转轴、轮体,所述螺钉与六角螺母相连接,所述套环与轮体固定连接,所述转轴通过轮体与走轮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手部位于臂部的左侧。

进一步地,所述臂座位于臂部的右侧。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的下部设有四个移动走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与螺钉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臂部的长度为56.55cm。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设有长度为53.35cm,宽度为38.88c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其结构设有移动走轮,可以使设备在使用时,进行左右移动,达到边运行边移动的效果,使用方便,效率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移动走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臂部-1、手部-2、腕部-3、连接臂-4、转轴-5、回旋座-6、底座-7、移动走轮-8、支架-9、臂座-10、螺钉-801、六角螺母-802、套环-803、走轮-804、转轴-805、轮体-80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综合监测机器人装置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臂部1、手部2、腕部3、连接臂4、转轴5、回旋座6、底座7、移动走轮8、支架9、臂座10,所述臂部1与腕部3固定连接,所述手部2与腕部3固定连接,所述连接臂4与转轴5固定连接,所述回旋座6与底座7相连接,所述移动走轮8与底座7固定连接,所述支架9与转轴5活动连接,所述臂座10与连接臂4活动连接,所述移动走轮8包括螺钉801、六角螺母802、套环803、走轮804、转轴805、轮体806,所述螺钉801与六角螺母802相连接,所述套环803与轮体806固定连接,所述转轴805通过轮体806与走轮804相连接,所述手部2位于臂部1的左侧,所述臂座10位于臂部1的右侧,所述底座7的下部设有四个移动走轮8,所述底座7与螺钉801相连接,所述臂部1的长度为56.55cm,所述底座设有长度为53.35cm,宽度为38.88cm。

在进行使用时,将手部2通过臂部1将其进行转动,再通过支架9上的连接臂4,使其进行延伸,再通过移动走轮8将设备进行移动,使用方便,效率高。

例如:在工地上,可以使用其结构,将其结构上的手部2通过臂部1将其进行转动,再通过支架9上的连接臂4,使其进行延伸,再通过移动走轮8将设备进行移动,使用方便,可以使其提高效率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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