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85416发布日期:2018-06-13 00:02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刀具,具体涉及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



背景技术:

厨房常用菜刀为光面菜刀,在切富含水分或淀粉类的蔬菜时,菜片很容易粘在刀刃或刀背上,取菜片很费时,而且影响切片、切条或切丝的速度和所切食物的均匀度,取菜片时还容易割伤手,影响使用者的安全。

目前市场上出现一些新型菜刀,主要有在刀刃上设置凹槽、凸楞、凸点或者挡片等等,这些结构的依然存在剥离效果不佳,影响切片或切条的速度,使用后清洗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以减少菜刀切片或切条时菜片粘结在刀刃上,具体技术方案如下所述:

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包括刀本体和手柄,所述刀本体上端为刀背,下端为刀刃;

所述刀刃至少一侧面的下端至上端逐渐加厚形成矛头刃,所述刀背与刀刃一体成型;

所述刀刃的上端与刀背的下端通过圆弧面或倾斜面过渡。

有益效果:采用上述结构后,切菜时,菜片与刀刃的间隙逐渐加大,粘贴力大大减弱,待菜片到达刀背时,菜片与刀背完全分离,自然掉落;刀刃和刀背通过圆弧面或倾斜面过渡可防止零星菜叶/片塞满刀背与刀刃的连接部,造成堵塞,从而影响切菜速度。

优选地,所述刀刃正面或反面的下端至上端逐渐加厚形成单面矛头刃。

有益效果:刀刃正面或反面的下端至上端逐渐加厚形成单面矛头刃以适合左手/右手不同持刀者使用。

优选地,所述刀刃正反面的下端至上端均逐渐加厚形成双面矛头刃,且该刀刃正反面对称设置。

有益效果:使左手或右手持刀者均可使用同一矛头刃不粘菜刀。

进一步限定,所述刀刃上端厚2.6mm-3.8mm。

进一步限定,所述刀刃下端至上端的长度为15mm-2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后,菜刀切菜时,菜片、菜条或菜丝与刀刃间距逐渐加大,粘贴力逐渐减弱,待菜片到达刀背时,菜片与刀背完全分离,菜片、菜条或菜丝自然掉落,完全不影响切菜速度,同时降低了刀刃割伤使用者手指的概率,菜刀使用后清洗也方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制造难度低、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的主视图;

图2为图1所示的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的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中:1、刀本体;2、手柄;3、刀背;4、刀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矛头刃不粘菜刀,包括手柄2和长方形的刀本体1,刀本体1上端为刀背3,下端为刀刃4,刀背3与刀刃4一体成型,所述刀刃4正面或反面的下端至上端逐渐加厚形成单面矛头刃,以适合左手切菜或右手切菜的持刀者使用。

所述刀刃4的上端与刀背3的下端通过圆弧面或倾斜面过渡,可防止菜片、菜条或菜丝堵塞在刀刃4与刀背3的连接部,使部分菜片无法自然掉落。

所述刀刃4上端厚2.6mm-3.8mm,刀刃4下端至上端的长度为15mm-25mm。

需要说明的是,手柄2的下端面位波浪形曲面,这样可提高手与手柄2粘结性,防止手柄2从手中意外脱落。

菜刀切菜时,一只手按压的是菜主体部分,刀刃4正面接触的是需要切成型的部分,切菜时刀刃4正面与菜片、菜条或菜丝逐渐上滑,粘贴力逐渐减弱,待菜片到达刀背时,菜片与刀背完全分离,菜片、菜条或菜丝自然掉落,完全不影响切菜速度,同时降低了刀刃割伤使用者手指的概率,菜刀使用后清洗也方便,而且节约成本。

实施例2、在基本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的情况下,作为进一步优化,如图3 所述,所述刀刃4正反面的下端至上端均逐渐加厚形成双面矛头刃,且该刀刃 4正反面对称设置。

采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使得所切的菜更加均匀,因菜刀两面是对称的,外形更加的美观,收纳菜刀的刀架选择的范围也广泛,更重要左手切菜和右手切菜的持刀者均可使用同一把矛头刃不粘菜刀切菜。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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