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及锁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82181发布日期:2018-07-20 20:20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门锁,尤其涉及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及锁体。



背景技术:

锁体离合件是控制门把手固定或转动的联动结机构,目前的指纹锁中大多设有锁体离合件;但是现有的锁体离合件结构复杂,内部零件较多,容易损坏,且不容易维修,而且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及锁体,旨在解决现有的锁体离合件结构简复杂,成本高的问题。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包括离合件本体、定位件和两个圆饼形的转动件;所述离合件本体的两端均设有圆形槽,两个转动件均转动连接在圆形槽内,离合件本体的中心设有贯穿两个转动件的多边形孔;离合件本体的侧壁上设有连通离合件本体外部与多边形孔的第一定位孔,每个圆形槽的侧壁上均设有连通离合件本体外部与圆形槽的第二定位孔;定位件包括按压部、滑动插接在第一定位孔内的第一插件以及两个分别滑动插接在两个第二定位孔内的第二插件。

进一步,定位件为由设有四个凸块的十字架;两个第二插件为上下相对的两个凸块,第一插块与按压部分别为前后相对的两个凸块。

进一步,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还包括使定位件相对第二定位孔往复移动的驱动组件。

进一步,所述多边形孔为方形孔。

进一步,转动件外侧壁上设有限位槽,离合件本体的内壁上设有滑动设置在限位槽内的限位块。用于限制把手的转动角度。

一种锁体,包括门把手、锁本体和上述的摩力锁体离合件;所述门把手有两个且通过多边形孔分别固定在两个转动件上;离合件本体固定在锁本体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的摩力锁体离合件通过定位件来控制转动件的固定和转动,从而控制门把手的固定和转动,结构简单,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摩力锁体离合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离合件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定位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定位件与离合件本体配合在一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利一:

参阅图1至图4,一种摩力锁体离合件,包括离合件本体1、定位件和两个圆饼形的转动件3;所述离合件本体1的两端均设有圆形槽31,两个转动件3均转动连接在圆形槽31内,离合件本体1的中心设有贯穿两个转动件3的多边形孔32;离合件本体1的侧壁上设有连通离合件本体1外部与多边形孔32的第一定位孔33,每个圆形槽31的侧壁上均设有连通离合件本体1外部与圆形槽31的第二定位孔34;定位件包括按压部23、滑动插接在第一定位孔33内的第一插件21以及两个分别滑动插接在两个第二定位孔34内的第二插件22。

所述定位件为由设有四个凸块的十字架;两个第二插件22为上下相对的两个凸块,第一插块21与按压部23分别为前后相对的两个凸块。

摩力锁体离合件,还包括使定位件相对第二定位孔34往复移动的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为可以实现往复运动的连杆机构,或齿轮齿条等实现往复运动的机构。可以通过指纹或脸部的识别来控制驱动组件的运动。

多边形孔32为方形孔。

转动件3外侧壁上设有限位槽35,离合件本体1的内壁上设有滑动设置在限位槽35内的限位块11。

实施例二:

一种锁体,包括门把手、锁本体和实施利一所述的摩力锁体离合件;所述门把手有两个且通过多边形孔分别固定在两个转动件上;离合件本体固定在锁本体内。

下面结合工作原理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当驱动组件推动定位件的按压部23,按压部23带动第一插件21插入第一定位孔33,两个第二插件22分别插入两个第二定位孔34。然后转动门把手,门把手带动转动件3转动,转动件3带动离合件本体1转动,从而打开门锁。

当门锁锁住时,按压部23带动第一插件21脱离第一定位孔33,两个第二插件22分别脱离两个第二定位孔34。门把手转动时,转动件3无法带动离合件本体1,所以门锁无法打开。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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