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2732发布日期:2018-10-19 23:06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皮具加工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市场上皮具、皮包等商品越来越受欢迎,所以生产、加工皮具、皮包的工厂越来越多。皮具加工生产中,需要把拉链裁剪成段。

目前一般使用拉链裁剪机把拉链裁剪成段,而在把一捆拉链放在送料装置上时,因为重量太大且送料装置是被动送料,所以拉链裁剪机在拉动拉链时负载太大,会对裁剪的拉链的尺寸造成误差。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该装置能够解决送料装置被动送料,在拉链重量太大时对拉链裁剪机造成负荷过大的问题。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包括电机、底座、支架,所述支架设置在所述底座的正上方,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连接所述支架,所述转动轴与所述电机传动连接;所述转动轴上连接有第一转盘,所述第一转盘的内部为棘轮机构,包括棘爪以及齿轮,所述齿轮连接有第二转盘;所述第二转盘上设置有中心柱。

进一步的,所述电机与所述转动轴的传动方式为带传动,所述电机和所述转动轴之间设置有传动带。带传动结构简单、传动平稳、能缓冲吸振,可以在大的轴间距和多轴间传递动力,且其造价低廉、不需润滑以及维护容易。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轴与所述第一转盘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保证转动轴和所述第一转盘之间转动的同步。

进一步的,所述棘爪为3个,围绕所述齿轮圆周等距设置。保证所述齿轮的平稳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轴与所述支架之间设置有圆柱滚子轴承,所述转动轴与所述底座之间设置有圆柱滚子轴承。圆柱滚子轴承具有高承载能力,便于所述转动轴的转动。

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该装置能够实现自动送料,避免在拉链重量太大时对拉链裁剪机造成负荷过大的情况;且在拉链重量不大时,可以把电机关闭,自动送料模式切换成被动送料模式,可以减少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转盘内部的棘轮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电机;2、底座;3、支架;4、转动轴;5、第一转盘;6、第二转盘;7、中心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下面将结合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图1和图2示出了一种用于拉链裁剪机的送料装置,包括电机1、底座2、支架3,所述支架3设置在所述底座2的正上方,所述底座2上设置有转动轴4,所述转动轴4连接所述支架3,所述转动轴4与所述电机1传动连接;所述转动轴4上连接有第一转盘5,所述第一转盘5的内部为棘轮机构,包括棘爪以及齿轮,所述齿轮连接有第二转盘6;所述第二转盘6上设置有中心柱7。

进一步的,所述电机1与所述转动轴4的传动方式为带传动,所述电机1和所述转动轴4之间设置有传动带。带传动结构简单、传动平稳、能缓冲吸振,可以在大的轴间距和多轴间传递动力,且其造价低廉、不需润滑以及维护容易。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轴4与所述第一转盘5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保证转动轴4和所述第一转盘5之间转动的同步。

进一步的,所述棘爪为3个,围绕所述齿轮圆周等距设置。保证所述齿轮的平稳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轴4与所述支架3之间设置有圆柱滚子轴承,所述转动轴4与所述底座2之间设置有圆柱滚子轴承。圆柱滚子轴承具有高承载能力,便于所述转动轴4的转动。

工作原理:所述电机1外接拉链裁剪机,把拉链放在所述第二转盘6并套在所述中心柱7上;当拉链重量大时,启动所述电机1,所述电机1带动所述转动轴4转动,所述转动轴4带动所述第一转盘5转动,所述第一转动盘5通过其内部的棘轮机构带动所述第二转盘6转动,送料装置自动送料;当拉链重量小时,关闭所述电机1,拉链裁剪机拉扯拉链,所述第二转盘6被动转动送料,由于棘轮机构,所述第二转盘6不会带动所述第一转盘5转动,送料装置被动送料。

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该装置能够实现自动送料,避免在拉链重量太大时对拉链裁剪机造成负荷过大的情况;且在拉链重量不大时,可以把电机关闭,自动送料模式切换成被动送料模式,可以减少生产成本。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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