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8775发布日期:2020-01-21 23:45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



背景技术:

原有自动移门驱动系统对门体的行程需要进行手工调整或在控制器中先行设定行程,这样在使用不同的导轨长度时,无法适用,需要重新设置,而且原有的自动移门的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生产效率低、转向传动不稳定、噪声大。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我们研制了一种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要提供一种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它结构简单、通过校试来调节确定行程,适用不同行程的安装场合,安装和使用极为方便等优点,而且易于制造、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传动稳定、静音驱动特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它包括上导轨、内置于上导轨的电机,所述电机连接转向机构,转向机构连接同步轮,同步轮驱动同步带,同步带联动吊滑轮移动以使门体移动;

所述电机连接控制器,控制器具有行程试校模块,该行程试校模块用于对电机驱动第一次行程形成启止记录以储存,从而为控制器对电机驱动确定转速及转圈数以实现门体行程试校。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转向机构包括连接电机轴的横转轴、连接横转轴的第一斜齿轮、啮合第一斜齿轮的第二斜齿轮、受第二斜齿轮带动的竖向轴、设于竖向轴上的轴承。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转向机构还包括型材主体和盖板,它们组合形成容腔。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存在的效果是: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的方案,它结构简单、通过校试来调节确定行程,适用不同行程的安装场合,安装和使用极为方便等优点,而且易于制造、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传动稳定、静音驱动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中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附图所显示的方位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仅供较佳实施例的参考理解,可以图中所示的产品部件进行位置的变化或数量增加或结构简化。

说明书中所述的“连接”及附图中所示出的部件相互“连接”关系,可以理解为固定地连接或可拆卸连接或形成一体的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通过中间媒介相连,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连接关系而可以得出螺接或铆接或焊接或卡接或嵌接等方式以适宜的方式进行不同实施方式替用。

说明书中所述的上、下、左、右、顶、底等方位词及附图中所示出方位,各部件可直接接触或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如在上方可以为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它仅表示高于其他物;其他方位也可作类推理解。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且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2所示出的,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较佳地提供一种具有试校功能的自动移门驱动系统,它包括上导轨1、内置于上导轨的电机2,所述电机2连接转向机构3,转向机构3连接同步轮4,同步轮4驱动同步带5,同步带5联动吊滑轮6移动以使门体7移动;

所述电机2连接控制器8,控制器8具有行程试校模块9,该行程试校模块9用于对电机2驱动第一次行程形成启止记录以储存,从而为控制器8对电机驱动确定转速及转圈数以实现门体7行程试校。

本实施例中,转向机构3包括连接电机轴21的横转轴31、连接横转轴的第一斜齿轮32、啮合第一斜齿轮32的第二斜齿轮33、受第二斜齿轮33带动的竖向轴34、设于竖向轴34上的轴承35以使传动稳定,静音传动。所述转向机构3还包括型材主体36和盖板37,它们组合形成容腔。第一斜齿轮32和第二斜齿轮33位于容腔内。

安装时,门体及驱动安装于门框或建筑物后,控制器先行驱动第一次行程以使该行程试校模块9用于对电机2驱动第一次行程形成启止记录以储存,从而为控制器8对电机驱动确定转速及转圈数以实现门体7行程试校,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通过校试来调节确定行程,适用不同行程的安装场合,安装和使用极为方便等优点,而且易于制造、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传动稳定、静音驱动特点。

尽管已经按上述的较佳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可能还存在落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的变更、置换和等同的方案;也可能存在多种替换方式来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旨在将所附权利要求书解释为包括落在本实用新型的真正精神和范围内的所有这样的变更、置换和等价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而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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