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87900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泡沫塑料板的工艺加工工具。
在装饰工艺加工中,需要大量切割泡沫板,以做成各种字体和图形。目前普遍使用的工具是台架式电热梳弓,把电热丝作为梳齿,牵引在工作台的支撑架上,通入电流对塑料泡沫板热裂割开。被加工工件必需放在工作架中再通过受热的电阻丝才能完成切割加工。但是一遇到加工园孔及空洞时,必须解开固定在台架上的电阻丝的一端穿过工件,重新固定电阻丝通电加热才能完成加工。电阻丝的析装给工作带来十分不便。
本实用新型是为改变这一极不方便的操作工艺,不用支撑架和固定工作台,而代之以一种轻便、小型、手持的加工工具来实现热加工切割泡沫塑料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达到手持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其外形象一把电烙铁,由手柄与切割部件--针状发热元件构成手枪形。针状发热元件作泡沫塑料板割刀,长130mm,厚1.2mm,宽2mm,成扁形针状体,横剖面成带缺口的椭园形,由外壳及一根直径为0.3毫米的芯线组成。芯线材料是一根电热丝,在芯线的表面覆盖有一层0.1毫米的绝缘材料,芯线的一端接在外壳内前端头,连成一点,作为导电点;另一端接在插入手柄部位的胶木空心圆柱2上,再由此处连上与电源控制器相通的一根导电引线5,引线5通过手柄,接在电源控制器上。组成针状发热元件的外壳是金属管,管头成封闭状半园球形,由螺钉6与金属接头3相连,另一根导电引线压接于金属管外壳与金属接头3之间与金管外壳接通,接头3又由螺钉连在胶木空心园柱体上,空心园柱体再插进手柄1中,这样就组成了完整的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经过变压的电流由芯线流入,再从金属管针状体外壳流出形成回路。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则由原来的两端通电方式,改变为单端通电方式,为做成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创造了条件,达到随身携带、操作自如的手持式结构要求。
本实用新型为便携式,重量轻,总体积(包括电源控制器)小于2000立方公分,重量小于2Kg,不需要使用大的工作台及较大的变压器。操作轻便灵活,手持热切割器部份的重量仅为250克,可在平面上进行任何形状的加工,可以穿过工件挖孔。切割时不必移动工件只须操作切割器即完成,因此省力,工效高。能耗低,旧式热梳弓启动用耗电80瓦,而本实用新型最大耗电仅25瓦。寿命长,电热丝包覆于一个实体中,不易氧化,更换发热体也很方便。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


图1为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结构简图。
图2为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针状发热元件的横剖面示意图。
1.手柄,可用塑料制作。2.空心圆柱体,一端有两触点接头作为电源引线与发热元件的接点,一触点接头接针状发热元件的一根芯线。另一接点通过导电线压接于金属管外壳与金属接头3之间与发热元件接通,空心圆柱体另一端,由螺钉6接上接头3,芯线可用镍、铬材料作,表面覆盖0.1毫米的云母绝缘材料,芯线在针状体不锈钢管头的位置连结成一点成为导电点。3.接头。4.针状发热元件,由厚0.25毫米不锈钢作成扁管状,管口封闭成半圆球状为发热元件端头,其内装有两根直径为0.3毫米镍铬电热丝为发热体,管壳内装有绝缘材料将芯线各部分隔开,针状发热元件长130毫米,厚1.2毫米,宽2毫米。5.引线,为导电线,由引线将电源与发热元件的接通。6.螺钉,将针状发热元件的不锈钢外壳连在接头3上,又用螺钉将接头3连在空心圆柱体2上。7.镍铬电热丝横切面。8.填充在针状发热元件外壳与芯线间的绝缘材料。9.针状发热元件外壳横切面。
权利要求1.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包含发热元件及支撑部件,其特征是由手柄及针状发热元件构成,形如电烙铁,手持式结构,针状发热元件由一根电热丝置于金属管中并在管的前端头连接,管头成封闭的半圆球状,电热丝的另一端接在空心圆柱体上并与导电引线相接通,金属管作为针状发热元件外壳,接在接头3上,在外壳金属管与接头3间压入另一根电源导电引线5,引线5与金属管接通,接头3接在空心圆柱体2上,再插入手柄中。
2.由权利要求1所述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其特征是针状发热元件横剖面成带一缺口的椭圆形,金属外壳与电热丝芯线之间填充绝缘材料。
专利摘要手持式泡沫塑料板热切割器是塑料工艺品加工工具,由针状发热元件与手柄组合成手枪状的便携式。针状发热元件由一根电热丝置于金属管中并在管的前端头连接,管头成封闭的半圆球状。重量轻、体积小、与电源控制器加在一起的总重量小于2kg,手持热切器的重量仅250克,可随身携带,操作方便,可在平面上对泡沫塑料板进行任何形状切割加工、挖孔等。操作时可以不移动工件,工效高、能耗低,因电热丝不与空气直接接触,耐氧化,使用寿命长,换装方便。
文档编号B26F3/06GK2090761SQ90211720
公开日1991年12月18日 申请日期1990年1月9日 优先权日1990年1月9日
发明者李少林 申请人:李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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