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安全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72552阅读:7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童安全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儿童安全装置,包括: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锁块装置;所述锁块装置固定于第一固定块的底部,其包括固定部、锁机构以及插入锁机构通过旋转扭动以控制固定部打开或闭合的扭块;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铰接机构。本实用新型能够限制窗户的打开程度,保护儿童在自己打开窗户时不会钻出,产品结构简单,实用性强,能够很好地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且产品的制造成本低,因此是一种具有优越性的产品。
【专利说明】
一种儿童安全装置
[0001]【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儿童安全装置。
[0003]【技术背景】
[0004]儿童由于其好动的原因会到处攀爬,很多家长由于一时疏忽大意没有看紧,小孩有时候就会自己打开窗户往外钻,这样就很容易出现坠楼等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因此需要一种能够在儿童自己开窗时,能够限制窗户打开的程度不足以让儿童钻过的装置,来保障儿童的安全。
[0005]为了克服上述的问题,我们研制了一种儿童安全装置。
[0006]【【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要提供一种儿童安全装置,它的两端分别固定于墙体和窗户上,能够限制窗户的打开程度,保护儿童在自己打开窗户时不会钻出,产品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0008]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儿童安全装置,它包括:
[0009]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
[0010]锁块装置;所述锁块装置固定于第一固定块的底部,其包括固定部、锁机构以及插入锁机构通过旋转扭动以控制固定部打开或闭合的扭块;
[0011 ]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
[0012]铰接机构;所述铰接机构包括两块通过固定螺钉相连接并以固定螺钉为轴心张开或合拢的连接片,铰接机构的一端与第一固定块的固定部可拆卸连接,另一端固定于第二固定块上。
[0013]于一个或多个实施案例中,所述第一固定块底部内凹,锁块装置装设于所述内凹处。
[0014]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001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够限制窗户的打开程度,保护儿童在自己打开窗户时不会钻出,产品结构简单,实用性强,能够很好地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且产品的制造成本低,因此是一种具有优越性的产品。
[0016]【【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中儿童安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8]【【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00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纵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0021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至少”的含义是一个或一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2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3]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0024]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5]请参看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儿童安全装置,它包括:第一固定块I;所述第一固定块I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2;锁块装置3;所述锁块装置3固定于第一固定块I的底部,其包括固定部4、锁机构以及插入锁机构通过旋转扭动以控制固定部4打开或闭合的扭块5;第二固定块6;所述第二固定块6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2;铰接机构;所述铰接机构包括两块通过固定螺钉7相连接并以固定螺钉7为轴心张开或合拢的连接片8,铰接机构的一端与第一固定块I的固定部4可拆卸连接,另一端固定于第二固定块6上。
[0026]在实施案例中,所述第一固定块I底部内凹,锁块装置3装设于所述内凹处。
[0027]第一固定块I与第二固定块6配合螺丝钉分别固定在墙体以及窗户上,窗户闭合时,锁块装置3上的两块连接片8处于合拢状态,在打开窗户的同时两块连接片8逐渐张开至180°的紧绷状态,限制窗户不能继续打开。产品结构简单,实用性强,能够很好地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且制造成本低,因此是一种具有优越性的产品。
[0028]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合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0029]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主权项】
1.一种儿童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 锁块装置;所述锁块装置固定于第一固定块的底部,其包括固定部、锁机构以及插入锁机构通过旋转扭动以控制固定部打开或闭合的扭块; 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设有通孔以及螺丝孔; 铰接机构;所述铰接机构包括两块通过固定螺钉相连接并以固定螺钉为轴心张开或合拢的连接片,铰接机构的一端与第一固定块的固定部可拆卸连接,另一端固定于第二固定块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儿童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块底部内凹,锁块装置装设于所述内凹处。
【文档编号】E05C17/02GK205663330SQ201620542619
【公开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请日】2016年6月4日
【发明人】陈绍贤
【申请人】陈绍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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