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灭火弹应用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拉发式灭火弹。
背景技术:
目前,灭火弹多以快速引线或其它方式作为引爆方式,为被动式引爆方式;被动式引爆受一定条件局限,例如快速引线作为点燃方式,就必须要有明火,且火焰达到一定温度能够才能点燃引线,从而给人们灭火带来麻烦;为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拉发式灭火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拉发式灭火弹。
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发明的方案是:一种拉发式灭火弹,包括拉线、壳体、拉发点火组件、干粉、中心爆管、塑料底座;所述拉线与拉发点火组件连接;所述壳体设于灭火弹最外端;所述拉发点火组件设于中心爆管中央;所述干粉设于中心爆管与壳体中间;所述中心爆管位于灭火弹中间;所述塑料底座设于弹体底端。
进一步,所述拉发式灭火弹整体形状为圆柱形。
进一步,所述拉发式灭火弹,其中干粉均匀分布于中心爆管与壳体中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拉发式灭火弹,打破了使用明火引燃快速引线的方式从而使得中心爆管炸开,不受条件限制;拉发点火组件的使用延长了中心爆管的炸裂时间,使得安全性大大提高;整体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拉发式灭火弹,包括拉线1、壳体2、拉发点火组件3、干粉4、中心爆管5、塑料底座6;所述拉线1与拉发点火组件3连接;所述壳体2设于灭火弹最外端;所述拉发点火组件3设于中心爆管5中央;所述干粉4设于中心爆管5与壳体2中间;所述中心爆管5位于灭火弹中间;所述塑料底座6设于弹体底端。
进一步,所述拉发式灭火弹整体形状为圆柱形。
进一步,所述拉发式灭火弹,其中干粉4均匀分布于中心爆管与壳体中间。
进一步,所述拉发式灭火弹,其工作原理为:使用时,撕开灭火弹底部标签,露出拉线后拉动拉线拉发点火组件摩擦起火后点燃延期索,延期索经过4—6秒延时燃烧后传火至中心爆管中心爆管被点燃后立即爆炸,将整个灭火弹纸质壳体爆开,利用爆炸的冲击力将干粉灭火剂喷洒开,实现灭火。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