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材领域技术,尤其是指一种消防水炮炮头。
背景技术:
消防炮是远距离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备,消防炮分为消防水炮(PS)、消防泡沫炮(PP)两大系列。消防水炮是喷射水,远距离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的消防设备,消防炮沫炮是喷射空气泡沫,远距离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的消防设备。
消防水炮的炮头极为关键,它决定了射水的好坏,好的炮头可以提高水炮的射程和射水集中性。出水挡块与炮头体及炮筒的同轴度高,射流效果好,并且能准确保证流量。出水挡块如果偏心较大,则射水不集中,射程不远,而且使流量产生较大的偏差。手动炮的另一种重要功能是实现开花效果,产生喷雾,用于熄灭近处火灾。然而,目前的消防水炮其出水挡块与炮头体及炮筒的同轴度较低,导致射流效果不好,并且开花效果也不好。因此,有必要对目前的消防水炮的炮头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消防水炮炮头,其能有效解决现有之消防水炮炮头同轴度低、开花效果不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
一种消防水炮炮头,包括有出水管、炮头体、整流块、炮筒以及出水挡块;该炮头体套设于出水管的上端,炮头体具有一喇叭口;该整流块包括有筒体,该筒体与出水管的出水口对接并位于炮头体内,该筒体的内壁上一体成型有隔板,该隔板上一体延伸出有连接杆,该连接杆与筒体同轴设置;该炮筒套设于炮头体的上端外部;该出水挡块固定于连接杆的上端并位于喇叭口内。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炮头体的内壁与出水管的外壁之间夹设有O型圈。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炮筒的内壁与炮头体的外壁之间夹设有O型圈。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连接杆的上下两端分别向上和向下伸出筒体外。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出水挡块与连接杆的上端螺合连接固定。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炮筒的外侧面安装有手轮,手轮位于炮筒的外围。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炮筒之出水口的边缘均布有多个齿形槽。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齿形槽的宽度为2mm,斜度为24°。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
一、通过在隔板上一体延伸出有连接杆,并且连接杆与筒体同轴设置,加工时能保证用于锁紧出水挡块的螺纹与整流块之筒体的同轴度,进而保证出水挡块与炮头体及炮筒的同轴度,从而保证不同批次的炮头射水效果稳定、良好。
二、通过炮筒之出水口的边缘均布有多个齿形槽,实现良好的开花效果,产生喷雾,更好地熄灭近处火灾。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截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中炮筒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中整流块的轴向截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中整流块的径向截面图。
附图标识说明:
10、出水管 20、炮头体
21、喇叭口 30、整流块
31、筒体 32、隔板
33、连接杆 40、炮筒
41、齿形槽 50、出水挡块
61、O型圈 62、O型圈
63、手轮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至图4所示,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具体结构,包括有出水管10、炮头体20、整流块30、炮筒40以及出水挡块50。
该炮头体20套设于出水管10的上端,炮头体20具有一喇叭口2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炮头体20的内壁与出水管10的外壁之间夹设有O型圈61。
如图3和图4所示,该整流块30包括有筒体31,该筒体31与出水管10的出水口对接并位于炮头体20内,该筒体31的内壁上一体成型有隔板32,该隔板32上一体延伸出有连接杆33,该连接杆33与筒体31同轴设置;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杆33的上下两端分别向上和向下伸出筒体31外。
该炮筒40套设于炮头体20的上端外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炮筒40的内壁与炮头体20的外壁之间夹设有O型圈62。如图2所示,所述炮筒40之出水口的边缘均布有多个齿形槽41,以实现良好的开花效果,并且,所述齿形槽41的宽度为2mm,斜度为24°。
该出水挡块50固定于连接杆33的上端并位于喇叭口21内。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出水挡块50与连接杆33的上端螺合连接固定。
以及,所述炮筒40的外侧面安装有手轮63,手轮63位于炮筒40的外围。
使用时,水进入出水管10内,然后经过整流块30和炮头体20,水从炮筒40的出水口喷出。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重点在于:首先,通过在隔板上一体延伸出有连接杆,并且连接杆与筒体同轴设置,加工时能保证用于锁紧出水挡块的螺纹与整流块之筒体的同轴度,进而保证出水挡块与炮头体及炮筒的同轴度,从而保证不同批次的炮头射水效果稳定、良好。其次,通过炮筒之出水口的边缘均布有多个齿形槽,实现良好的开花效果,产生喷雾,更好地熄灭近处火灾。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