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1706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救生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安全带。



背景技术:

高空作业时,通常需要安全带来保护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带的安全性能放在首位考虑,但其佩戴和穿着的舒适性也很重要,尤其是长时间处于高空中,有时要经受日晒雨淋,安全带影响着高空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命安全。

现有的安全带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现有安全带的拉锁绳通常选用尼龙绳,其耐腐蚀、耐温性较差,且拉伸率很低,不可以回弹,在特殊环境下需要消耗较长的绳子,增加了人体的承受重量,降低了安全性能;二、现有的安全带穿戴和拆卸时较为麻烦,且在人体发生倾斜时容易导致安全带脱出,造成生命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带,该安全带连接拆解方便,可通过多种调节结构来适应人体,适用于大多数体型的人群,钢丝绳和夹头的设计能够承重较大的重量,拉伸回弹能力强。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安全带,包括背心式肩带、腰带、承重环、钢丝绳,承重环与背心式肩带的上端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心式肩带包括第一肩带和第二肩带,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的上端通过缝线固定连接并呈X形状,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的上端与下端均开设有供腰带穿过的缝隙,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的下端分别设有第一调节夹扣和第二调节夹扣;所述钢丝绳的一端穿设于承重环上,钢丝绳的另一端穿设有锁扣,钢丝绳沿长度方向固定有第一夹头和第二夹头。

优选地,所述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上分别开设有第一拉环和第二拉环,第一拉环和第二拉环通过缝纫线安装于第一肩带和第二肩带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上端的外表面分别开设有第一贴面与第二贴面,所述腰带的外表面开设有第三贴面。

优选地,所述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之间穿设有一根调节带,调节带上设有第三调节夹扣。

优选地,所述第一夹头与第二夹头为不锈钢单夹头或双夹头,所述锁扣为不锈钢保险弹簧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的安全带连接拆解方便,仅需扣上和解下腰带即可方便地实现连接和拆解;其次通过多种调节结构来稳固连接人体,适用于大多数体型的人群,钢丝绳和夹头的设计能够承受较大的重量,拉伸回弹能力强。

2.本实用新型的安全带在给人体穿戴时,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上的第一调节夹扣和第二调节夹扣可纵向调节松紧程度,穿设于第一肩带与第二肩带间的调节带可以横向调节松紧程度,配合腰带的松紧调节,使用人员可以根据体型和舒适度习惯来调控该安全带。

3.本实用新型的安全带中夹头选用不锈钢单夹头或双夹头,锁扣采用不锈钢保险弹簧扣,不锈钢的材质不仅机械性能优良,而且防水、耐腐蚀、耐摩擦,承重力强,适用于高空作业下的复杂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一种安全带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背心式肩带,2、腰带、3、承重环,4、钢丝绳,5、锁扣,6、第一夹头,7、第二夹头,8、调节带,11、第一肩带,12、第二肩带,13、第一调节夹扣,14、第二调节夹扣,15、第一拉环,16、第二拉环,17、第一贴面,18、第二贴面,21、第三贴面,81、第三调节夹扣。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说明书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安全带,包括背心式肩带1、腰带2、承重环3、钢丝绳4,承重环3与背心式肩带1的上端连接。背心式肩带1包括第一肩带11和第二肩带12,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的上端通过缝线固定连接并呈X形状,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的上端与下端均开设有供腰带穿过的缝隙,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的下端分别设有第一调节夹13扣和第二调节夹扣14。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上分别开设有第一拉环15和第二拉环16,第一拉环15和第二拉环16通过缝纫线安装于第一肩带11和第二肩带12上。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上端的外表面分别开设有第一贴面17与第二贴面18,腰带2的外表面开设有第三贴面21。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之间穿设有一根调节带8,调节带上设有第三调节夹扣81。

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上的第一调节夹扣13和第二调节夹扣14可纵向调节松紧程度,穿设于第一肩带11与第二肩带12间的调节带8可以横向调节松紧程度,配合腰带2的松紧调节,使用人员可以根据体型和舒适度习惯来全方位地调控该安全带。

如图1所示,钢丝绳4的一端穿设于承重环3上,钢丝绳4的另一端穿设有锁扣5,钢丝绳4沿长度方向固定有第一夹头6和第二夹头7。第一夹头6与第二夹头7为不锈钢单夹头或双夹头,锁扣5为不锈钢保险弹簧扣。其中,钢丝绳优选为不锈钢镀锌钢丝绳,承重能力强,静态时呈螺旋弹簧状,节省空间和质量;不锈钢的材质不仅机械性能优良,而且防水、耐腐蚀、耐摩擦,承重力强,适用于高空作业下的复杂环境。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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