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1722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一种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装置,具体涉及一种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属于消防器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利用其喷射出的大量泡沫,这些泡沫能粘附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同时降低温度,破坏燃烧条件,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在灭火器的使用过程中,灭火器所喷射出的泡沫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灭火效果的好坏。然而,现有的泡沫灭火器,由于结构设置的原因,导致灭火器所喷出的泡沫的发泡性能不稳定,甚至不能发生干燥的泡沫,常常导致灭火效果的不理想,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甚至危害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发泡性能好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包括气瓶、液罐、混合器以及喷枪,其中,所述气瓶的气体出口分两路分别与所述混合器的气体入口以及液罐的进气口相连;所述液罐的顶部设置有注液口以及相应的封盖,其出液口与混合器的进液口相连,所述混合器的泡沫出口与喷枪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混合器位于液罐的顶部。

进一步地:所述混合器的内部具有与气瓶的气体出口以及液罐的出液口相通的混合腔。

进一步地:所述气瓶的气体出口送出的气体与液罐送出的泡沫混合液以垂直交叉的方式进入到混合腔中。

进一步地:所述混合器上设置有换向阀。

进一步地:所述气瓶的气体出口处设置有减压阀。

进一步地:所述液罐的顶部设置有压力表。

进一步地:所述灭火器还包括安装架,所述安装架包括纵向支架以及位于纵向支架两侧的第一横向支撑板以及第二横向支撑板,所述气瓶以及液罐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横向支撑板以及第二横向支撑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架的底部设置有两个万向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横向支撑板还包括两根支撑腿,所述支撑腿的底部与万向轮的底面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相对于现有的CAFS系统,本实用新型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通过设置与气瓶的气体出口以及液罐的出液口相连的混合器,使得泡沫混合液与压缩空气在混合器中预混合形成发泡效果好、泡沫稳定性高的泡沫后再经喷枪进行喷射,有利于提高灭火效果。此外,本实用新型灭火器,通过安装架以及万向轮的设置,便于整个灭火装置的快捷移动,提高了灭火效率以及使用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的侧视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的主视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包括气瓶1、液罐2、混合器3以及喷枪4,其中,所述气瓶1中储存有压缩空气,其气体出口分两路分别与所述混合器3以及液罐2相连。具体地,所述气瓶1的气体出口处设置有减压阀11,其一路通过气体管路以及安全阀12与混合器3的气体入口相连接,其另一路与液罐2顶部的进气口相连。所述液罐2的顶部还设置有压力表22以及注液口21和相应的封盖,通过该注液口21可向液罐2加入产生泡沫所需的泡沫原液以及水。所述液罐2的出液口通过管路与混合器3进液口相连,从而使得经液罐2的出液口送出的泡沫混合液与由气瓶1的气体出口送出的压缩空气在混合器3内充分混合以形成合格的灭火泡沫。

所述混合器3位于所述液罐2的顶部,其内部具有分别与气瓶1的气体出口以及液罐2的出液口相通的混合腔,特别地,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混合器3的气体入口位于混合器3的侧面,其进液口位于混合器3的顶部,即,经液罐2的出液口送出的泡沫混合液和经气瓶1的气体出口送出的压缩空气以垂直交叉的方式进入到混合器3的混合腔中进行混合。此外,所述混合器3上还设有一换向阀31,所述换向阀31可采用插销式的换向阀,其位于气体入口、进液口与混合腔之间,以通过向内按压的方式,调整进入到混合腔中进行混合的泡沫混合液以及压缩空气的量,从而可根据需要分别提供湿式CAFS泡沫或干式CAFS灭火泡沫。所述混合器3的泡沫出口通过软管与喷枪4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还可包括安装架5,所述安装架5可具有大致呈倒“T”形的截面,包括纵向支架以及位于纵向支架两侧的第一横向支撑板51以及第二横向支撑板52,所述气瓶1以及液罐2分别设置在所述纵向支架两侧的第一横向支撑板51以及第二横向支撑板52上,且所述喷枪4可位于纵向支架的一侧,如未设置有横向支撑板的一侧。此外,所述安装架5的底部还可设置有两个与所述纵向支架相连且分别位于第二横向支撑板52的末端两侧的万向轮6,以便于所述灭火器的灵活移动。此外,所述第二横向支撑板52的前端还可设置向下、与地面垂直的两根支撑腿53,所述支撑腿53的底部与万向轮6的底面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以便于整个灭火器装置在静立于地面时的受力平衡。

本实用新型如上所述的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先通过扳动喷枪4上的扳机以释放液罐2以及各管路中的残留气体。然后通过注液口21向液罐2中加入所需量的水以及泡沫原液。将气瓶1内的高压气体通过减压阀11减压到所需的压力值,气瓶1内的压缩空气分两路分别被送至混合器3以及液罐2中。扳动喷枪4上的扳机,此时,气瓶1输出的压力将液罐2中的泡沫混合液经管路送至混合器3中,并在混合器3的混合腔内与经气瓶1送来的压缩空气进行充分混合形成合格的泡沫后经喷枪喷出进行灭火操作。根据火灾的类型以及火势的实时发展状况,通过调整混合器3上的换向阀31,可分别提供湿式CAFS泡沫或干式CAFS灭火泡沫。与现有的全自动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Compressed Air Foam System,CAFS)系统,泡沫混合液和压缩空气在管路或水带中进行混合不同的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混合器3,使得泡沫混合液与压缩空气在混合器3中预混合形成发泡效果好、泡沫稳定性高的泡沫后再经喷枪进行喷射,有利于提高灭火效果。

本实用新型已通过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然而,通过对前文的研读,对各实施方式的变化和增加也是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所显而易见的。申请人的意图是所有这些变化和增加落在了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中。相似的编号通篇指代相似的元件。为清晰起见,在附图中可能有将某些线、层、元件、部件或特征放大的情况。

本文中使用的术语仅为对具体的实施例加以说明,并非意在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均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的理解相同。还须明确的是,除在本文中有明确的定义外,诸如字典中通常定义的术语应该解释为在本说明书以及相关技术的语境中可具有一致的意思,而不应解释的理想化或过分形式化。公知的功能或结构出于简要和清楚地考虑或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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