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7597发布日期:2018-09-14 21:12阅读:62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



背景技术:

消火栓箱是指用于存放消火栓的箱子,是起火的时候用来灭火的,要配水带,水枪等,安装方式有明装式、暗装式、半暗装式,遇有火警时,根据箱门的开启方式,按下门上的弹簧锁,销子自动退出,拉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拉转水带盘,拉出水带,同时把水带接口与消火栓接口连接上,拔动箱体内公里壁的电源开关,把室内消火栓手轮顺开启方向旋开,即能进行喷水灭火。

然而现有的消防箱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于消防水管不能够进行自动收放的操作,导致消防箱的操作灵活性不足,增大了使用人员的操作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一侧外表壁通过连接合页与箱门转动连接,且箱门外表面设置有软胶层,所述箱体内表壁底端设置有集水仓,且集水仓上表面设置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一侧外表壁设置有压力表,所述进水管上表面设置有旋转把手,所述箱体内表壁中心处设置有夹持环,且夹持环内表面设置有弹性层,所述箱体内部顶板上通过轴承与中轴转动连接,且中轴表面套接有转动套管,所述转动套管上表面设置有限位夹板,所述转动套管上表面两侧对称焊接有支撑架,且支撑架内侧转动连接有收放绕轴,所述收放绕轴通过转轴与电机传动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夹持环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夹持环均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集水仓的内部中心处为镂空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支撑架共安装有四个,且四个支撑架关于收放绕轴的竖直中线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弹性层内部设置有用于缓冲减震的弹簧管。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通过设置的集水仓,能够对消防水管滴落的水滴起到有效的回收储存作用,避免水滴四处流动而发生过度腐蚀的现象,从而延长了消防箱的使用寿命,其次通过设置的中轴和转动套管,使得转动套管可以在中轴的表面转动从而将收放绕轴进行旋转,使得收放绕轴与墙壁相互垂直,从而方便了电机工作对水管进行自动收放的操作,增强了消防箱的操作稳定性,最后通过设置的弹性层,能够在消防枪头放置在夹持环内部时,通过挤压弹簧管使其变形从而降低夹持环受到的挤压磨损现象,同时也便于消防枪头的拿取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收放机构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夹持环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软胶层、2-箱门、3-连接合页、4-箱体、5-中轴、6-转动套管、7-夹持环、8-旋转把手、9-进水管、10-压力表、11-集水仓、12-电机、13-收放绕轴、14-支撑架、15-限位夹板、16-弹性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可自动收放水管的消防箱,包括箱体4,箱体4一侧外表壁通过连接合页3与箱门2转动连接,且箱门2外表面设置有软胶层1,箱体4内表壁底端设置有集水仓11,且集水仓11上表面设置有进水管9,进水管9一侧外表壁设置有压力表10,进水管9上表面设置有旋转把手8,箱体4内表壁中心处设置有夹持环7,且夹持环7内表面设置有弹性层16,箱体4内部顶板上通过轴承与中轴5转动连接,且中轴5表面套接有转动套管6,转动套管6上表面设置有限位夹板15,转动套管6上表面两侧对称焊接有支撑架14,且支撑架14内侧转动连接有收放绕轴13,收放绕轴13通过转轴与电机12传动连接。

夹持环7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夹持环7均处于同一水平面上,集水仓11的内部中心处为镂空结构,能够对滴落的水滴起到过滤的作用,支撑架14共安装有四个,且四个支撑架14关于收放绕轴13的竖直中线对称,能够对收放绕轴13起到双侧三角夹持固定的作用,保证收放绕轴13的安装稳定,弹性层16内部设置有用于缓冲减震的弹簧管。

工作原理:使用时,转动箱门2使其在连接合页3的转动下将箱门2开启,然后在中轴5表面旋转转动套管6将收放绕轴13旋转至与墙壁垂直,之后启动电机12,电机12启动通过转轴带动收放绕轴13转动使得水管旋转被取出,然后将夹持环7内的水管枪头连接到水管上,之后与进水管9连接,最后转动旋转把手8导通进水管9,集水仓11能够收集滴落的水滴,限位夹板15能够对收放绕轴13的转动过程起到限位保护的作用,则该消防箱完整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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