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制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0892阅读:3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便携式制氧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气体发生装置。
国内外现有的小型制氧器是由反应室和过滤室组成。反应室是反应生成氧气的容器,反应室上部的通气通道与过滤室相连接,过滤室里面装水,是对反应室生成的氧气进行过滤后输出的容器,反应室中产生的氧气常曳带有液(雾)滴。国外在反应室与过滤室的连接处装有用特殊材料制作的透气体,这种透气体能使氧气通过,而阻止液(雾)滴通过。因此过滤室中的水不会流入反应室,反应室中气体带出来的液滴也不会溢入过滤室。但该材料价格昂贵,普及性差。国内现有的制氧器则采用一根拱形弯曲的导管用来代替透气体,它能阻止过滤室中的水进入反应室,又能将氧气从反应室导入过滤室,结构简单,但它对从反应室内导出气体中曳带的液(雾)滴分离效果不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改进的氧气发生装置,它既具有将反应室产生的氧气导入过滤室,并阻止过滤室中的水进入反应室的功能,又具有将从反应室中导出的氧气进行气液分离的功能,提高了输出氧气的质量。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便携式制氧器由反应室与过滤室组成。过滤室位于反应室上部,其特征是在过滤室内设置了一个气液分离腔,气液分离腔通过底部固定螺栓上的小孔与反应室相通。气液分离腔内不设置或设置隔板或填料。气液分离腔通过夹壁或通气管将气体导入过滤室液面下。在过滤室盖上设有出气孔及输气管接头。经过滤后的氧气由过滤室盖上的出气孔输出。
由反应室内生成的氧气,通过气液分离腔底部固定螺栓上的小孔进入气液分离腔。由于气液分离腔的截面积远大于进气孔的截面积,进入气液分离腔的气流速度大为降低,气体的曳带力降低,气流内携带的液(雾)滴由于重力沉降作用以及气流通过隔板或填料及对腔壁的惯性碰撞,使液(雾)滴积聚,下降而与气体分离。氧气由气液分离腔经夹壁或通气管导入过滤室液面下,经过滤后的氧气由过滤室盖上的出气孔输出。
使用时过滤室中水的液面低于气液分离腔的最低高度,因此过滤室中的水不会流入气液分离腔及反应室内。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采用了气液分离腔,从而可有效地将氧气中曳带的液(雾)滴分离,提高了输出氧气的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实施例及其附图
给出。
以下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说明。
便携式制氧器是由反应室1,过滤室2组成。在过滤室内设置了一个气液分离腔3,通过底部固定螺栓4上的小孔5与反应室相通,氧气由反应室生成,经过小孔5进入气液分离腔3内,经气液分离,氧气由气液分离腔上端小孔6经夹壁7从外壁小孔8进入过滤室液面下,经水过滤后的氧气由过滤室顶盖9上的出气孔10输出。过滤室外设有外盖11以保护过滤室及输气管接头12。气液分离腔内不设置或设置1至多层隔板13,隔板上有散布或集中的小孔14。气液分离腔内或隔板之间不设置或设置填料15。
便携式制氧器可以用无毒的塑料制作,也可用不锈钢或高强度玻璃制作反应室,用无毒透明材料制作过滤室及气液分离腔。
便携式制氧器所制得的氧气,符合医用氧气国家标准。该制氧器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使用简便,可广泛用于家庭保健、医疗、急救、劳动保护以及野外、边远及高原缺氧地区。
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式制氧器,是由反应室和过滤室组成,过滤室位于反应室之上,过滤室盖上有出气孔及输气管接头,其特征是在过滤室内设置了一个气液分离腔,通过底部固定螺栓上的小孔与反应室相通,气液分离腔上端面设置有出气孔,通过一种通气通道将氧气导入过滤室液面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制氧器,其特征为气液分离腔内设置1至多层带有分散或集中分布透气小孔的隔板,或不设置隔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制氧器,其特征为气液分离腔内设置填料或不设置填料。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制氧器,其特征是在气液分离腔的隔板间设置填料或不设置填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制氧器,其特征是通气通道采用一种夹壁,该夹壁是由气液分离腔与一个套在其外的,形状与它相同的并与它保持一定间隙的外壁所组成。气液分离腔与外壁都固定在过滤室底面上,外壁的下部有1至多个小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制氧器,其特征是通气通道采用1至多根通气管,通气管一端与气液分离腔上端出气孔相通,另一端固定在过滤室底面上,管端有出气小孔。
专利摘要便携式制氧器是一种氧气发生装置。它包括反应室及过滤室。其特征是在过滤室中设置了一个气液分离腔,可对反应室产生的氧气进行气液分离。防止反应室生成氧气中所携带的液(雾)滴进入过滤室。保证了输出氧气的质量,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本实用新型的制氧器,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制出的氧气符合医用标准。可用于家庭保健、医疗急救及缺氧地区。
文档编号A62B23/00GK2101504SQ91230430
公开日1992年4月15日 申请日期1991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1991年10月31日
发明者曹文澜 申请人:曹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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