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3794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防用的灭火器结构的改进。
目前使用的消防灭火器,其结构是在筒体8内填充带有压力的灭火剂。筒体中装一吸管9,吸管通过单向阀门、密封机构连接喷嘴和压把。普通结构的灭火器平时放置在固定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需要人去拿下,并按下压把进行灭火,不能在发生火灾时,实行自动灭火。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人或有人而发现不及时,就无法扑灭初始火灾。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灭火器结构的缺点,提供一种新结构的自动灭火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这种灭火装置,在筒体7内填充带有压力的灭火剂,筒体上密封连接一灭火软管1,软管另一端封闭。灭火剂可采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
筒体内可装一吸管8。瓶口9通过密封圈4固定连接连接体6。连接体带有中孔与吸管连通。连接体通过密封圈4固定连接压力指示器5,中孔通过密封圈4连通软管接头3。软管接头通过软管接套2密封连接灭火软管1。软管另一端封闭。灭火软管为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控制温度为60-200℃,直径为6-20毫米,长度为0.5-30米。
可在连接体上通过密封圈固定连接单向阀,压力指示器与单向阀10密封连接。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灭火软管置于保护区内。因灭火软管可任意弯曲,这样就可在保护区内贯穿,随意固定在易燃点附近。当保护区内发生火灾时,接近火源处的灭火软管受热软化,强度降低,达到控制温度时,灭火软管产生点爆破,也就是在灭火器内的灭火剂的压力作用下产生破裂。瞬间,灭火器中的灭火药剂通过灭火软管的破裂口,快速准确地喷向火源,起到扑灭初起火灾的效应。灭火软管具有稳定的化学、物理性能,具有很好的热稳定性,能长期受压和防渗漏性。
本实用新型在普通的贮压式灭火器的筒体上,安装温控灭火软管,提供了一种理想的介于普通灭火器和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之间的新颖消防器材,是一种造价低,安装方便,结构简单而又有效的自动灭火器。这种结构的灭火装置可起到减少火灾危害的作用。同时还可作为探测、报警的器材,对分散的不宜安装固定系统的着火点更为适用,能起到快速发现火情及时跟踪灭火的作用,是一种能减少损失,保障人们生命及财产的经济、有效的灭火装置。
本实用新型由以下实施例及其附图给出。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阀门结构示意图。
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多种状态示意图。
1灭火软管、2软管接套、3软管接头、4密封圈、5压力指示器、6连接体、7筒体、8吸管、9瓶口、10单向阀门、11弹簧、12阀芯、13单向阀体、14阀杆。
实施例1见附
图1,附图4。灭火装置,在筒体7内填充带有压力的灭火剂。筒体内有一吸管8。瓶口9固定密封连接连接体6,连接体带有中孔与吸管连通。连接体固定密封连接压力指示器5。中孔通过密封圈4连通软管接头3。软管接头通过软管接套2密封连接灭火软管1。软管另一端封闭。灭火软管为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控制温度为80℃,直径为8毫米,长度为5米。软管另一端封闭。使用时,可将灭火软管置于微机等电器附近,或置于汽车等设备内。
实施例2见附图2,附图3。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一单向阀门。连接体上通过密封圈固定连接单向阀,压力指示器与单向阀10密封连接。弹簧15套在阀杆14上,并装在阀体13内,弹簧一端顶在阀体上,另一端顶在阀杆的台阶上。阀芯12固定连接阀杆。灭火软管为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控制温度为100℃,直径为6毫米,长度为2.5米。软管另一端封闭。
权利要求1.一种灭火装置,在筒体(7)内填充带有压力的灭火剂,其特征在于筒体上密封连接一灭火软管(1),软管另一端封闭。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筒体内有一吸管(8);瓶口(9)通过密封圈(4)固定连接连接体(6);连接体带有中孔与吸管连通,连接体通过密封圈固定连接压力指示器(5);中孔通过密封图连通软管接头(3);软管接头通过软管接套(2)密封连接灭火软管(1);灭火软管为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控制温度为60-200℃,直径为6-20毫米,长度为0.5-30米。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连接体上通过密封圈固定连接单向阀,压力指示器与单向阀(10)密封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灭火器结构的改进。一种灭火装置在筒体内填充带有压力的灭火剂。筒体内有一吸管,瓶口固定密封连接连接体,连接体带有中孔与吸管连通。连接体固定密封连接单向阀,压力指示器与单向阀密封连接。中孔通过密封圈连通软管接头。软管接头通过软管接套密封连接灭火软管。灭火软管为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造价低,安装方便,结构简单而又有效的自动灭火器。
文档编号A62C37/11GK2342839SQ98225008
公开日1999年10月13日 申请日期1998年9月2日 优先权日1998年9月2日
发明者戴正鼎, 徐国明 申请人:上海市青浦消防器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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