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11606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包括灭火瓶、报警器和支架,所述灭火瓶和报警器设置在支架上,并且灭火瓶通过连接线与所述报警器的开关插销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利于公共交通车辆乘客的灭火逃生,火灾报警提醒,灭火瓶丢失报警等,有效保护交通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专利说明】
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火灾是较常见、危害较大的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能够及时有效地减少火灾危害的常备防火设施是灭火瓶。现有灭火瓶简单的摆放在某一位置,火灾刚发时起不到通知周围人的作用,而且容易丢失灭火瓶,造成灭火功能缺失。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5]—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包括灭火瓶、报警器和支架,所述灭火瓶和报警器设置在支架上,并且灭火瓶通过连接线与所述报警器的开关插销连接。
[0006]进一步的,所述支架包括背板、设置在背板上的底板和顶板以及设置在所述背板左右两侧的抱臂。
[0007]进一步的,所述底板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底侧。
[0008]进一步的,所述顶板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顶侧。
[0009]进一步的,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灭火瓶底部形状相吻合的凹槽。
[0010]进一步的,所述报警器设置在顶板上部。
[0011 ]进一步的,所述顶板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报警器的盒盖。
[0012]进一步的,所述盒盖上设置有若干通风孔。
[00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具有利于公共交通车辆乘客的灭火逃生,火灾报警提醒,灭火瓶丢失报警等,有效保护交通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图说明】
[00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5]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一;
[0016]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二;
[0017]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盒盖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如图1-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包括灭火瓶1、报警器3和支架2,所述灭火瓶I和报警器3设置在支架2上,并且灭火瓶I通过连接线4与所述报警器3的开关插销31连接。
[0020]其中,所述支架2包括背板21、设置在背板21上的底板22和顶板23以及设置在所述背板21左右两侧的抱臂24。所述底板22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21底侧。所述顶板23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21顶侧。所述底板22上设置有与所述灭火瓶I底部形状相吻合的凹槽221。所述报警器3设置在顶板23上部。所述顶板23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报警器3的盒盖5。所述盒盖5上设置有若干通风孔。
[0021 ]在具体使用时:当公共交通车辆内发现火灾时,或者乘客发现其他火灾时,取下放置在支架2上的灭火瓶I实施救火,报警器3的开关插销31随即被拔出,报警器3自鸣,提醒其他乘客发生火灾,有利于逃生。在无火灾情况下,如果有人故意将灭火瓶I与放置支架2脱离,报警器3也将发出自鸣报警,将灭火瓶I放置回位并插好,报警器3自动停止鸣响,以防止灭火瓶I丢失。
[0022]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放置灭火瓶的支架上加设自鸣报警器,开关插销与灭火瓶做有线连接,取下灭火瓶灭火时自鸣报警器自动鸣响,起到火灾提醒与灭火瓶防止丢失作用。自鸣报警器产品体积:长6cm、宽4.5cm、厚2 cm(电池型号:12V; 23A),电池使用周期为两年,开关插销拔出自动鸣响,发出最大音量可达120分贝。开关插销再次插入,鸣响停止,本实用新型可以有效提醒火灾的发生和灭火瓶的丢失。
[002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包括灭火瓶(1)、报警器(3)和支架(2),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瓶(I)和报警器(3)设置在支架(2)上,并且灭火瓶(I)通过连接线(4)与所述报警器(3)的开关插销(31)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包括背板(21)、设置在背板(21)上的底板(22)和顶板(23)以及设置在所述背板(21)左右两侧的抱臂(24)。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2)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21)底侧。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3)垂直设置在所述背板(21)顶侧。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2)上设置有与所述灭火瓶(I)底部形状相吻合的凹槽(22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器(3)设置在顶板(23)上部。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3)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报警器(3)的盒盖(5)。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公共交通车辆客舱报警防盗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5)上设置有若干通风孔。
【文档编号】A62C37/50GK205598470SQ201620295190
【公开日】2016年9月28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1日
【发明人】余长青
【申请人】余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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