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98921发布日期:2019-02-01 20:03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造纸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



背景技术:

纸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如卷纸、抽纸等,在造纸加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料进行打浆处理,现有技术的打浆机采用单轴打浆,其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打浆加工,但是其不能对碎屑进行充分打浆,从而使打浆并不彻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浆的效率和质量,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实用性强的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包括机架,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碎浆壳体,在所述碎浆壳体的顶部设置有进料通道,在所述碎浆壳体的侧壁底部设置有纸浆出料口,在所述纸浆出料口处设置有闸板,在所述碎浆壳体的顶部设置有驱动电机,在所述碎浆壳体内设置有与所述驱动电机相连接的碎浆轴杆,在所述碎浆轴杆上设置有碎浆刀片,在所述碎浆壳体的顶部设置有往复移动座,在所述往复移动座的底面设置有往复移动槽,在所述往复移动槽内设置有传动丝杆,在所述往复移动座的端部固定有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控制电机,在所述往复移动槽内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螺纹连接在所述传动丝杆上,在所述滑块的底部固定有支承座,所述驱动电机固定在所述支承座上,在所述碎浆壳体的顶部设置有与碎浆壳体内腔相连通的条形槽,所述驱动电机的主轴自条形槽穿入所述碎浆壳体的内腔中,在所述碎浆壳体的内腔中设置有圆板,所述圆板通过筋杆固定在支承座的底面且所述筋杆处于条形槽内,所述碎浆轴杆的顶端固定在所述驱动电机主轴上,在所述圆板上还设置有至少三个旋转轴,在所述旋转轴上设置有粉碎刀片,所述粉碎刀片与所述碎浆刀片错开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的主轴上固定有驱动齿轮,在所述旋转轴的顶部固定有传动齿轮,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传动齿轮相齿合。

在所述往复移动槽的两端均固定有反向触压开关,所述控制电机为正反转电机,所述反向触压开关与所述控制电机相连接并使控制电机反向转动。

所述碎浆刀片和粉碎刀片的宽度相同且小于碎浆轴杆与旋转轴之间的距离。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操作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实现纸料碎浆操作,而且在传动丝杆的作用下往复移动,从而有利于提高碎浆的质量与碎浆的效率,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往复型造纸用碎浆装置,包括机架1,设置在所述机架1上的碎浆壳体2,在所述碎浆壳体2的顶部设置有进料通道3,在所述碎浆壳体2的侧壁底部设置有纸浆出料口4,在所述纸浆出料口4处设置有闸板5,在所述碎浆壳体2的顶部设置有驱动电机6,在所述碎浆壳体2内设置有与所述驱动电机相连接的碎浆轴杆7,在所述碎浆轴杆上设置有碎浆刀片8,在所述碎浆壳体2的顶部设置有往复移动座9,在所述往复移动座的底面设置有往复移动槽10,在所述往复移动槽内设置有传动丝杆11,在所述往复移动座的端部固定有与所述传动丝杆相连接的控制电机12,在所述往复移动槽内设置有滑块13,所述滑块螺纹连接在所述传动丝杆上,在所述滑块的底部固定有支承座14,所述驱动电机6固定在所述支承座14上,在所述碎浆壳体2的顶部设置有与碎浆壳体2内腔相连通的条形槽15,所述驱动电机的主轴自条形槽穿入所述碎浆壳体的内腔中,在所述碎浆壳体的内腔中设置有圆板16,所述圆板通过筋杆固定在支承座的底面且所述筋杆17处于条形槽内,所述碎浆轴杆的顶端固定在所述驱动电机主轴上,在所述圆板上还设置有至少三个旋转轴18,在所述旋转轴上设置有粉碎刀片19,所述粉碎刀片与所述碎浆刀片错开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的主轴上固定有驱动齿轮20,在所述旋转轴的顶部固定有传动齿轮21,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传动齿轮相齿合。本实施例中,在机架上设置有电源接口和控制开关,其为与驱动电机、控制电机相连接的常规配套结构,其连接方式也是常规方式,故未详细描述。

在所述往复移动槽的两端均固定有反向触压开关22,所述控制电机为正反转电机,所述反向触压开关与所述控制电机相连接并使控制电机反向转动。

所述碎浆刀片和粉碎刀片的宽度相同且小于碎浆轴杆与旋转轴之间的距离。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操作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实现纸料碎浆操作,而且在传动丝杆的作用下往复移动,从而有利于提高碎浆的质量与碎浆的效率,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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