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6121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经济法教学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



背景技术: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课程学习过程中需要对案例进行演示,所以常常会用到扇形图,扇形图是一种常用的图形演示方法,通过看扇形图,可以清楚地了解各部分数与总数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所以常用作对数据分析和统计结果做直观地表示,而作为教师常常需要通过扇形图来授课,现行的的做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教师直接把扇形图画在黑板上,这种方法的弊端是费时费力,不够直观;另一种是用投影仪放映,其弊端是只能针对一组数据使用,换一组数据就要重新画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包括显示板、PCB控制板和后盖板,所述显示板、PCB控制板和后盖板的圆心位置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处安装有固定栓,所述显示板、PCB控制板和后盖板依次通过固定栓固定,所述显示板的表面分别安装有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所述固定栓通过紧固螺丝依次将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活动固定在显示板的表面,所述后盖板远离PCB控制板的一面通过导线连接电源插头,所述电源插头的导线贯穿后盖板电连接PCB控制板,所述PCB控制板的上端分别安装有红、黄、绿三种不同颜色的LED灯头。

优选的,所述后盖板远离PCB控制板的一面安装有3-5个真空吸盘。

优选的,所述显示板为透明材质。

优选的,所述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为雨刮器状,贴合在显示板的表面,所述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与固定栓的连接处采用铰链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与固定栓的连接处采用铰链连接,使用者可根据数据分析的需要对第一分位片、第二分位片和第三分位片在显示板表面的分布进行调整,调整后将紧固螺丝螺紧便可,还通过在PCB控制板的表面安装三种颜色不同的LED灯头进行区分,通过显示板显示出来,使得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对数据的了解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制造成本低,大大的提高了学习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的PCB控制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显示板、2固定栓、3第一分位片、4紧固螺丝、5第二分位片、6第三分位片、7 PCB控制板、8电源插头、9后盖板、10 LED灯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经济法教学用多功能演示教具,包括显示板1、PCB控制板7和后盖板9,显示板1、PCB控制板7和后盖板9的圆心位置设有通孔,通孔处安装有固定栓2,显示板1、PCB控制板7和后盖板9依次通过固定栓2固定,显示板1为透明材质,使用者可根据数据的需要对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在显示板1上进行调整,使用者可通过三种不同颜色的LED灯头所发出的光,通过透明材质的显示板1显示出来,显示板1的表面分别安装有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固定栓2通过紧固螺丝4依次将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活动固定在显示板1的表面,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为雨刮器状,贴合在显示板1的表面,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与固定栓2的连接处采用铰链连接,通过将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与固定栓2的连接处采用铰链连接,使用者可根据数据的需要对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在显示板表面的分布进行调整,调整后将紧固螺丝4螺紧便可,将后盖板9远离PCB控制板7的一面通过导线连接电源插头8,电源插头8的导线贯穿后盖板9电连接PCB控制板7,后盖板9远离PCB控制板7的一面安装有3-5个真空吸盘,通过在后盖板9的一面安装真空吸盘,使用者可以便携将教具固定在墙体上,PCB控制板7的上端分别安装有红、黄、绿三种不同颜色的LED灯头10。

工作原理:将本实用新型后盖板9一面的若干个真空吸盘吸附在墙体上,当打开电源时,三种不同颜色的LED灯头10会发出不同颜色的光,使用者可根据数据的需要对第一分位片3、第二分位片5和第三分位片6在显示板1表面的位置分布进行调整,使得三种不同颜色的光束进行区分显示在显示板的表面,使得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对数据的了解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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