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2362阅读:69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陶瓷教学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



背景技术:

为了拓展孩子们的知识面,培养学习兴趣,出现了不同的培训班,例如陶瓷培训班,在做陶瓷的过程中,学生需要制坯进行烧制,老师需要教授学生制坯的过程,传统的拉坯机都是一个转盘或者两个,不利于老师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教授,不利于学生快速掌握转盘拉坯时的速度,不利于学生学习,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包括拉坯机壳体,所述拉坯机壳体的上端设有操作台,所述拉坯机壳体下端均匀的设有四个支撑腿,所述拉坯机壳体的外壁上设有五个电动升降杆开关和电机开关,所述拉坯机壳体的下端设有电机,所述电机与电机开关电性连接,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变速箱,所述变速箱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所述拉坯机壳体内腔的底部设有五个呈环形排列的下底座,所述下底座的上端分别固定连接有五个电动升降杆,五个所述电动升降杆分别与五个电动升降杆开关电性连接,所述电动升降杆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上底座,所述上底座上端的中部均设有轴承,所述轴承上均转动连接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的上端贯穿拉坯机壳体和操作台且转动轴上连接有转盘,每个所述转动轴上均设有与主动齿轮啮合的从动齿轮。

优选的,所述从动齿轮的中部设有通孔,且通孔的周围设有环状凸起,所述凸起上设有安装孔,所述转动轴的周向设有与安装孔匹配的盲孔,所述安装孔与盲孔之间连接有膨胀螺栓。

优选的,所述下底座与拉坯机壳体内腔底部之间连接有方便拆卸的螺钉。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的底部设有方便移动的轮子,所述轮子的外侧套设有橡胶圈。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操作时,根据学生的个数,老师启动不同的电动升降杆开关,使得电动升降杆伸缩,使得从动齿轮到达与主动齿轮啮合的位置,老师启动电机,使得转动的从动齿轮之间具有相同的角速度,便于老师进行集中教学,与学生能够面对面的交流和互动,同时便于学生快速掌握拉坯时的速度,该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方便老师同时教授多个学生,便于学生快速学习,提高了学习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的结构主剖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的结构俯剖图。

图中:拉坯机壳体1、操作台2、转盘3、电机4、变速箱5、主动齿轮6、从动齿轮7、转动轴8、下底座9、电动升降杆10、上底座11、轴承12、电机开关13、电动升降杆开关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包括拉坯机壳体1,拉坯机壳体1的上端设有操作台2,拉坯机壳体1下端均匀的设有四个支撑腿,支撑腿的底部设有方便移动的轮子,轮子的外侧套设有橡胶圈,方便对拉坯机进行移动,拉坯机壳体1的外壁上设有五个电动升降杆开关14和电机开关13,拉坯机壳体1的下端设有电机4,电机4与电机开关13电性连接,电机4的输出端连接有变速箱5,变速箱5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6。

拉坯机壳体1内腔的底部设有五个呈环形排列的下底座9,下底座9与拉坯机壳体1内腔底部之间连接有方便拆卸的螺钉,方便对下底座9进行拆卸,方便维修,下底座9的上端分别固定连接有五个电动升降杆10,五个电动升降杆10分别与五个电动升降杆开关14电性连接,电动升降杆10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上底座11,上底座11上端的中部均设有轴承12,轴承12上均转动连接有转动轴8,转动轴8的上端贯穿拉坯机壳体1和操作台2且转动轴8上连接有转盘3,每个转动轴8上均设有与主动齿轮6啮合的从动齿轮7,从动齿轮7的中部设有通孔,且通孔的周围设有环状凸起,凸起上设有安装孔,转动轴8的周向设有与安装孔匹配的盲孔,安装孔与盲孔之间连接有膨胀螺栓,方便对从动齿轮7进行固定,保证每个从动齿轮7具有相同的角速度。

本实用新型在操作时,根据学生的个数,老师启动不同的电动升降杆开关14,使得电动升降杆10伸缩,使得从动齿轮7到达与主动齿轮6啮合的位置,老师启动电机,使得转动的从动齿轮7之间具有相同的角速度,便于老师进行集中教学,与学生能够面对面的交流和互动,同时便于学生快速掌握拉坯时的速度,该方便老师教学的拉坯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方便老师同时教授多个学生,便于学生快速学习,提高了学习效率。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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