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学数学教学用的画线器。
背景技术:
在小学课程中,经常需要使用到量角器,通过量角器画角度线,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量角器的结构较为单一,无法快速灵活的进行点定位,因此使用上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小学数学教学用的画线器。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小学数学教学用的画线器,包括半圆形的角度板,所述角度板的轴心位置处设置有第一螺纹孔,在所述角度板的轴心位置处设置有环部,所述环部内配合有螺丝,所述螺丝旋入所述第一螺纹孔内,在所述环部的外壁位置处有杆部,所述杆部为中空结构,在所述杆部内活动安插有滑杆,所述杆部的顶部位置处设置有固定所述滑杆用的第一螺丝,所述杆部的底部设置有直角槽,所述角度板配合在所述直角槽内,所述直角槽的槽壁位置处设置有滚轮槽,在所述滚轮槽内设置有滚轮,所述滚轮与所述滚轮槽之间配合有滚轴,所述滚轮贴合所述角度板,所述滑杆上配合有滑块,所述滑块的前、后侧面位置处设置有板体,所述板体的顶部设置有螺纹孔,通过所述螺纹孔配合有水性笔,所述水性笔的外壁位置处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孔的外螺纹部分,所述滑块的顶部设置有配合所述滑杆用的第二螺丝,所述角度板靠近外侧边缘位置处设置有角度刻度。
优选地,所述滑杆的表面设置有长度刻度。
优选地,所述滑块的顶部设置有刻度观察槽,所述刻度观察槽与所述螺纹孔的轴心相对。
优选地,在所述杆部的顶部设置有螺纹套,在所述螺纹套的上方配合有把手,所述把手的底部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套的螺纹部分。
优选地,在所述滑块的底部设置有滚轴槽,在所述滚轴槽内设置有滚子,所述滚子与所述滚轴槽之间配合有第一滚轴,通过设置滚子,可以更顺滑的移动滑块,方便画弧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可以通过角度板画角度线,在需要进行点对点定位时,可以将角度板的轴心对准其中一个点,而后通过角度板量取角度,通过滑杆的移动调节长度,完成找点,也可以通过滑杆的延长画出更大的圆弧,功能较为强大,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为杆部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小学数学教学用的画线器,包括半圆形的角度板1,所述角度板1的轴心位置处设置有第一螺纹孔,在所述角度板1的轴心位置处设置有环部2,所述环部2内配合有螺丝3,所述螺丝3旋入所述第一螺纹孔内,在所述环部2的外壁位置处有杆部4,所述杆部4为中空结构,在所述杆部4内活动安插有滑杆5,所述杆部4的顶部位置处设置有固定所述滑杆5用的第一螺丝401,所述杆部4的底部设置有直角槽402,所述角度板1配合在所述直角槽402内,所述直角槽402的槽壁位置处设置有滚轮槽411,在所述滚轮槽411内设置有滚轮412,所述滚轮412与所述滚轮槽411之间配合有滚轴413,所述滚轮412贴合所述角度板1,所述滑杆5上配合有滑块6,所述滑块6的前、后侧面位置处设置有板体7,所述板体7的顶部设置有螺纹孔701,通过所述螺纹孔701配合有水性笔8,所述水性笔8的外壁位置处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孔701的外螺纹部分801,所述滑块6的顶部设置有配合所述滑杆5用的第二螺丝611,所述角度板1靠近外侧边缘位置处设置有角度刻度12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滑杆5的表面设置有长度刻度525。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滑块6的顶部设置有刻度观察槽661,所述刻度观察槽661与所述螺纹孔701的轴心相对。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在所述杆部4的顶部设置有螺纹套444,在所述螺纹套444的上方配合有把手445,所述把手445的底部设置有配合所述螺纹套444的螺纹部分446。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在所述滑块6的底部设置有滚轴槽621,在所述滚轴槽621内设置有滚子622,所述滚子622与所述滚轴槽621之间配合有第一滚轴623,通过设置滚子,可以更顺滑的移动滑块,方便画弧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可以通过角度板画角度线,在需要进行点对点定位时,可以将角度板的轴心对准其中一个点,而后通过角度板量取角度,通过滑杆的移动调节长度,完成找点,也可以通过滑杆的延长画出更大的圆弧,功能较为强大,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