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展示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5991发布日期:2018-06-20 00:05阅读:1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展示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展示板。



背景技术:

在学校或者企业中,老师在对学生讲课或者企业老板在对员工开会时,需要用到展示板。现有的展示板,一般是由一个面板和两个支架组成,面板与支架固定为一体,这样支架就可以将面板支撑在底面上,但是由于支架与面板是固定为一体的,这样在车间现场进行开会需要用到展示板时,展示板不容易携带到车间现场。

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410116116.1公开了一种展示板,所述展示板包括面板主体、两个相对称的第一固定支架、两个相对称的第二固定支架和两个支撑杆,所述第一固定支架与面板主体左右两侧的侧边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二固定支架与面板主体上下两侧的侧边可拆卸连接,所述支撑杆与第一固定支架活动连接。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功能多样,并且便于携带和维修,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此展示板固定好后不能随意移动,人员在书写时需要不停的走动转身,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展示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展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一、底座二、支架一、支架二、横梁、弹簧线和面板,所述面板上设有安装块,所述横梁内布置有轴承一,所述安装块与轴承一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横梁为两端可以伸缩的伸缩杆,所述横梁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支架一和支架二上,所述面板上还设有白板擦盒,所述弹簧线一端固定在面板上,另一端连接有白板擦,所述白板擦放置在白板擦盒内,所述支架一和支架二分别与底座一和底座二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一和支架二上均设有孔,所述孔可拆卸连接有限位块,所述底座一和底座二的底部均设有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万向轮的轮面材料为聚氨酯。

优选的,所述支架一通过轴承二与底座一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二与底座二固定连接在一起。

优选的,所述横梁上还设有紧固螺栓。

优选的,所述面板的下端还设有笔盒。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在转移的时候可以把展示板收缩的更加紧凑方便转移,万向轮和支架一与底座一转动连接的设计使面板可以方便省力的朝所需要的方向旋转,方便人们书写,书写时只需转动面板即可,无需不断的转身和走动来书写,使书写更加轻松高效,弹簧线的设计可以有效防止白板擦丢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收缩起来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支架一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块处的剖视图。

其中,1-万向轮,2-底座一,3-孔,4-支架一,5-面板,6-限位块,7-弹簧线,8-轴承二,9-轴承一,10-安装块,11-横梁,12-紧固螺栓,13-笔盒,14-白板擦盒,15-白板擦,16-支架二,17-底座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展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一2、底座二17、支架一4、支架二16、横梁11、弹簧线7和面板5,所述面板5上设有安装块10,所述横梁11内布置有轴承一9,所述安装块10与轴承一9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横梁11为两端可以伸缩的伸缩杆,所述横梁11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支架一4和支架二16上,所述面板5上还设有白板擦盒14,所述弹簧线7一端固定在面板5上,另一端连接有白板擦15,所述白板擦15放置在白板擦盒14内,所述支架一4和支架二16分别与底座一2和底座二17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一4和支架二16上均设有孔3,所述孔3可拆卸连接有限位块6,所述底座一2和底座二17的底部均设有万向轮1。当使用展示板时,旋转面板5使面板5较长的一边水平朝向,把限位块6安装在孔3内,对面板5起到支撑的作用,当需要转移展示板时,把限位块6拆除旋转面板5,使面板5较长的一边竖直朝向,同时通过横梁11收缩支架一4和支架二17,使整个展示板更加紧凑方便转移。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万向轮1的轮面材料为聚氨酯,具有机械强度高、耐磨、减震不伤地板等功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架一4通过轴承二8与底座一2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二16与底座二17固定连接在一起,使转动面板的时候更加方便省力。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横梁11上还设有紧固螺栓12。

此外,所述面板5的下端还设有笔盒13。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当使用展示板时,旋转面板5使面板5较长的一边水平朝向,把限位块6安装在孔3内,对面板5起到支撑的作用,当需要转移展示板时,把限位块6拆除旋转面板5,使面板5较长的一边竖直朝向,同时通过横梁11收缩支架一4和支架二17,使整个展示板更加紧凑方便转移。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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