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1520发布日期:2018-07-11 04:11阅读:35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属于广告设备及产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广告宣传装置是一种发布信息的传媒形式,也是夜市夜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广告灯箱,广告牌已成为现在建筑、街道等中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发光式广告牌一般为灯箱式广告牌,一般由壳体、设置于壳体内的发光装置以及安装在壳体外表面的广告面板组成,广告面板上设置有图案;这种简单结构的广告牌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没有立体感,不能给人很好的视觉效果,因此在很多场合甚至会对实际的宣传效果造成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通过设置高于前板面且与广告标识轮廓相同的透光凸起,使得广告标识具有立体的浮雕效果,且可以通过光源使广告标识可以发光的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包括前板面,在前板面的表面设计有广告标识,其特征在于:在前板面上设置有贯穿其前后端面的镂空槽,镂空槽的形状与广告标识的轮廓相同,在镂空槽的前端口处设置有透光凸起,透光凸起顶端突出于前板面的表面,在前板面的背面设置有与镂空槽配合的光源,光源发出的光线穿过镂空槽自透光凸起表面射出。

优选的,在前板面表面开设有与广告标识轮廓相同的凹槽,所述的镂空槽开设在凹槽的中部,镂空槽的前端口处与凹槽之间形成台阶,所述的透光凸起固定于该台阶处。

优选的,在所述的镂空槽中浇注透光材质,透光材质突出于镂空槽的前端口形成所述的透光凸起。

优选的,所述的光源置于镂空槽的内部。

优选的,在前板面的背部设置有贴合的背板,所述的光源固定在背板表面。

优选的,所述的光源置于镂空槽的外部。

优选的,在前板面的背部设置有贴合的灯箱,光源固定于灯箱内。

优选的,在所述透光凸起的表面涂敷有透光涂层。

优选的,所述的透光凸起顶面为弧形面。

优选的,在所述透光凸起采用带有颜色的透光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在本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中,通过设置高于前板面且与广告标识轮廓相同的透光凸起,在白天不需要光源发光时,利用透光凸起自身突出于前板面的特性使得字体具有浮雕的显示效果;当夜晚将光源通电之后,光线透过镂空槽从透光凸起射出,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立体文字图案的发光牌匾,相比较常规的牌匾更为美观,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如做成金色浮雕效果的发光木匾,可完全取代传统不发光雕刻木匾。

附图说明

图1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立体示意图。

图2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1剖视图。

图3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2剖视图。

图4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3剖视图。

图5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4剖视图。

图6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5剖视图。

图7为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实施例6剖视图。

其中:1、前板面 2、广告标识 3、透光凸起 4、镂空槽 5、光源 6、背板 7、灯箱。

具体实施方式

图1~2是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下面结合附图1~7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带有浮雕效果的发光牌匾,包括前板面1,前板面1为不透光材质。在前板面1的表面设置有若干广告标识2,广告标识2的具体内容根据需要任意设置。广告标识2凸出于前板面1的表面,因此在常规状态下,广告标识2具有立体的浮雕效果,相比较常规的牌匾更为美观。在前板面1的背部设置有光源5(见图2),光源5在发光时,其亮光会自后向前穿过前板面1,并通过广告标识2射出,使得广告标识2在前板面1上具有发光的效果,广告标识2可为文字或/和图案。

如图2所示,根据广告标识2的具体轮廓在前板面1的表面开设凹槽,凹槽开设完毕时候在前板面1的表面形成广告标识2的轮廓,在凹槽的中部继续开设形成镂空槽4,镂空槽4贯穿前板面1的前、后端面,镂空槽4开设完成之后,镂空槽4的前端口处与凹槽之间形成台阶,透光凸起3固定在该台阶处,透光凸起3的表面为向外突出的弧形面,透光凸起3顶部突出于前板面1的表面。由于凹槽是按照广告标识2的内容进行开设,因此在凹槽中设置完成透光凸起3之后,透光凸起3形成凸出于前板面1的广告标识2。在透光凸起3的表面还可以根据需要涂敷任意颜色的透光涂层。

在前板面1的背面设置有贴合的背板6,光源5设置在背板6与前板面1的贴合面上,光源5的排布规则与镂空槽4相对应,因此在将背板6与前板面1贴合之后,光源5对应位于镂空槽4的内部。

在白天不需要光源5发光时,利用透光凸起3自身突出于前板面1的特性使得字体具有浮雕的显示效果;当夜晚将光源5通电之后,光线透过镂空槽4从透光凸起3射出,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立体文字图案的发光牌匾。

实施例2: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背板6而由灯箱7代替。灯箱7贴合在前板面1的背面,光源5固定于灯箱7内,光源5的排布规则与镂空槽4相对应,在将灯箱7与前板面1贴合之后,光源5对应位于镂空槽4的外侧,由于前板面1采用不透光材质,因此在光源5发光时,其光线同样可以自透光凸起3处射出。

实施例3: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凹槽,而直接在前板面1上开设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镂空槽4,然后在镂空槽4中浇注透光材质,透光材质浇注后突出于前板面1的表面而形成透光凸起3。在镂空槽4中完成透光材质的浇筑之后同时将光源5浇注在其内部。

实施例4:

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凹槽,而直接在前板面1上开设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镂空槽4,然后在镂空槽4中浇注透光材质,透光材质浇注后突出于前板面1的表面而形成透光凸起3。在镂空槽4中完成透光材质的浇注之后将灯箱7贴合在前板面1的背面,此时光源5对应位于镂空槽4的外侧。

实施例5:

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凹槽,而直接在前板面1上开设与广告标识2轮廓相同的镂空槽4,然后将透光凸起3直接固定于镂空槽4的表面。

实施例6: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5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背板6而由灯箱7代替。灯箱7贴合在前板面1的背面,光源5固定于灯箱7内,光源5的排布规则与镂空槽4相对应,在将灯箱7与前板面1贴合之后,光源5对应位于镂空槽4的外侧,由于前板面1采用不透光材质,因此在光源5发光时,其光线同样可以自透光凸起3处射出。

实施例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在透光凸起3的表面省略带有颜色的透光涂层,而将透光凸起3采用自身带有颜色的透光材质实现。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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