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56060发布日期:2018-10-12 23:53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广告牌。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广告技术的发展,对广告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有的广告牌,多采用普通的广告页贴附在广告牌上的结构,其多存在牢固稳定性较差,缓冲减震能力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广告牌,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牢固稳定性较差,缓冲减震能力较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方法提供一种广告牌,包括矩形的外框板,外框板内设置有前侧和右侧开口的板槽,板槽的前侧开口宽度小于板槽的宽度,板槽内设置有牌板,牌板的外端设置有拉板,板槽的上侧壁和下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均匀分布的至少两个嵌入式滚珠,嵌入式滚珠与牌板的侧壁相接触,板槽的左侧壁和牌板的左侧壁上分别设置有磁力垫,外框板的右侧壁的上端和下端分别与两个上半抱环的左端相连接,两个上半抱环的右端分别重叠,两个上半抱环右端相重叠处分别设置有上固定螺孔,上固定螺孔内分别设置有上固定螺栓,外框板的下端面的左侧通过板合页与斜板的左端相连接,斜板的右端通过环合页与两个下半抱环的左端相连接,两个下半抱环的右端分别重叠,两个下半抱环右端相重叠处分别设置有下固定螺孔,下固定螺孔内分别设置有下固定螺栓,外框板的下端面的右侧设置有两个杆合页,杆合页分别与内杆的上端相连接,内杆的下部分别设置在外管内,外管分别通过管合页与斜板相连接,内杆的下端与外管的下端之间分别连接有弹簧。

可选地,牌板的前侧面上设置有广告涂层。

可选地,上半抱环为半圆环形。

可选地,下半抱环为半圆环形。

可选地,上固定螺栓为带头螺栓。

可选地,下固定螺栓为带头螺栓。

可选地,拉板上设置有拉环。

可选地,拉环为矩形环。

可选地,拉环上设置有拉环套。

可选地,斜板为矩形板。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广告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牢固稳定性较差,缓冲减震能力较差的问题,其牢固稳定性好,缓冲减震能力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广告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外框,2为弹簧,3为牌板,4为嵌入式滚珠,5为磁力垫,6为拉板,7为上半抱环,8为上固定螺栓,9为板合页,10为斜板,11为环合页,12为下半抱环,13为下固定螺栓,14为杆合页,15为内杆,16为外管,17为管合页。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广告牌,参见图1,包括矩形的外框板1,外框板1内设置有前侧和右侧开口的板槽,板槽的前侧开口宽度小于板槽的宽度,板槽内设置有牌板3,牌板3的外端设置有拉板6,板槽的上侧壁和下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均匀分布的至少两个嵌入式滚珠4,嵌入式滚珠4与牌板3的侧壁相接触,板槽的左侧壁和牌板3的左侧壁上分别设置有磁力垫5,外框板1的右侧壁的上端和下端分别与两个上半抱环7的左端相连接,两个上半抱环7的右端分别重叠,两个上半抱环7右端相重叠处分别设置有上固定螺孔,上固定螺孔内分别设置有上固定螺栓8,外框板1的下端面的左侧通过板合页9与斜板10的左端相连接,斜板10的右端通过环合页11与两个下半抱环12的左端相连接,两个下半抱环12的右端分别重叠,两个下半抱环12右端相重叠处分别设置有下固定螺孔,下固定螺孔内分别设置有下固定螺栓13,外框板1的下端面的右侧设置有两个杆合页14,杆合页14分别与内杆15的上端相连接,内杆15的下部分别设置在外管16内,外管16分别通过管合页17与斜板10相连接,内杆15的下端与外管16的下端之间分别连接有弹簧2。

可见,本实施例的广告牌,通过拉板6能够将牌板3插入或移出外框板1的板槽,其嵌入式滚珠4可以促进上述操作的顺畅性能,磁力垫5能够保证牌板3和板槽之间连接结构的牢固性,上半抱环7能够通过上固定螺栓8闭合环绕在杆子外,以将广告牌固定在杆子上,下半抱环12能够通过斜板10和板合页9及环合页11的转动调整固定位置,且通过下固定螺栓13的闭合环绕在杆子外,内杆15和外管16的结构能够起到支撑和配合变形的作用,弹簧2起到减震缓冲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广告牌,还可以进一步包括如下结构,牌板3的前侧面上设置有广告涂层。上半抱环7为半圆环形。下半抱环12为半圆环形。上固定螺栓8为带头螺栓。下固定螺栓13为带头螺栓。拉板6上设置有拉环。拉环为矩形环。拉环上设置有拉环套。斜板10为矩形板。拉环套上设置有手握凹槽。手握凹槽的槽面上设置有防滑凸起颗粒层。外框1的背面设置有挂环。挂环的内壁上设置有防滑圈。防滑圈的内壁为波纹面。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广告牌,主要对上述结构进行了改进,其他未提及的功能、部件及结构,在需要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相应功能的部件及结构进行实施。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