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06886发布日期:2019-01-22 22:20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柱,尤其是一种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属于镜片展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镜片灯柱展示道具,虽然能够展示品牌标志,但是还存在以下缺点:一方面,设计不够美观,另一方面品牌标识不够突出。因此,需要一种能够突出展示品牌标识并且设计美观、令人印象深刻的品牌标识展示道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美观的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包括一密封箱体,所述箱体用于容纳LED灯和电路结构,所述LED灯由电路结构驱动发电;所述箱体包括顶面、底面以及连接顶面与底面的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所述第一侧面、第三侧面具有第一企业标识宣传区域,所述第二侧面、第四侧面具有第二企业标识宣传区域。

本实用新型的灯柱外表面印刷有企业LOGO,内部安装有发光LED灯。这样,通过LED灯打光发亮,就能够展示企业品牌标志。

进一步的,所述电路结构包括供电单元和输电线路,所述供电单元与LED灯连接,所述输电线路与布置在箱体上的电力接入接口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侧面与第三侧面相对布置,所述第二侧面与第四侧面相对布置。

进一步的,所述底面以及第一侧面、第三侧面均采用氧化铝板。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侧面、第三侧面的上部具有第一企业标识宣传区域,所述第一企业标识宣传区域内设置有白色企业标识。

进一步的,所述顶面以及第二侧面、第四侧面均采用亚克力板。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侧面、第四侧面的上半部分涂有白色半光漆,并且所述第二侧面、第四侧面的上半部分设置有黑色企业标识。

进一步的,所述白色企业标识小于黑色企业标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外观设计相比现有的道具更加美观,更能凸显产品的高端,同时该产品相比现有的道具能够更加凸显品牌标识,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1的内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品牌标识展示用灯柱,其结构如图1至3所示,包括一密封的长方形箱体,该箱体用于容纳LED灯和电路结构,LED灯由电路结构驱动发电;电路结构包括供电单元和输电线路,供电单元与LED灯连接,输电线路与布置在箱体上的电力接入接口连接。

箱体包括顶面1、底面2以及连接顶面1与底面2的第一侧面3、第二侧面4、第三侧面5和第四侧面6,第一侧面3与第三侧面5相对布置,第二侧面4与第四侧面6相对布置。其中,底面2以及第一侧面3、第三侧面5均采用氧化铝板,顶面1以及第二侧面4、第四侧面6均采用亚克力板。第一侧面3、第三侧面5的上部具有第一企业标识宣传区域,第一企业标识宣传区域内印有白色LOGO。第二侧面4、第四侧面6的上半部分涂有白色半光漆,并且第二侧面4、第四侧面6的上半部分印有LOGO,白色LOGO明显要小于第二侧面4、第四侧面6上半部分的LOGO。另外,第二侧面4、第四侧面6的下半部分为亚克力面,还可以直接该亚克力面印LOGO。

本实用新型的灯柱外表面印刷有企业LOGO,内部安装有发光LED灯。这样,通过LED灯打光发亮,就能够展示企业品牌标志。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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