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27689发布日期:2021-08-03 13:12阅读:6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便携式可视设备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



背景技术:

从2019年开年以来,包括三星、华为、柔宇等公司相继推出折叠屏手机,其他手机厂也陆续推出其他折叠屏手机的概念机。目前市面上贩卖的折叠手机主要有2大类,一是横折的,比如华为matexs,三星galaxyfold等,这类手机展开后均接近方形,不是宽屏;第二类是竖折的,比如三星galaxyzflip等,这类手机需要展开后使用,展开后是正常手机尺寸,折叠后仅方便收纳。

制作折叠屏手机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想将显示屏幕扩大,用以展示更多内容,方便使用。目前折叠屏手机的做法都是将折叠屏和手机结合在一起,虽然功能强大,但整机机构复杂,材料昂贵,产品可靠度差,零部件生产良品率偏低,整机组装困难,造成折叠屏手机的整机价格昂贵,市场推广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将显示器独立开来,与智能手机以有线或无线讯号连接,扩展手机的显示面积,不需要复杂昂贵的机构设计,产品可靠度好,生产良品率高,扩展手机的显示面积,且同样达到方便携带的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包括电气盒和显示机构,所述显示机构包括可折叠显示屏、柔性支撑底板和若干块背板,所述可折叠显示屏固定于柔性支撑底板的正面,若干块背板沿横向依次排布于柔性支撑底板的背面,背板的长度方向与电气盒的长度方向平行,所述柔性支撑底板与电气盒连接,所述电气盒内设置有电气组件。

进一步的所述柔性支撑底板包括超薄金属底板或纸张或塑料膜片或布。

进一步的所述柔性支撑底板与背板之间设置有背胶。

进一步的所述背板的截面呈“一”字形。

进一步的所述背板包括固定部和遮挡部,固定部连接于柔性支撑底板上,遮挡部位于固定部下方,遮挡部遮挡相邻两块背板之间的间隙。

进一步的所述背板包括第一背板和第二背板,所述第一背板包括第一固定部和遮挡部,所述第二背板包括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均连接于柔性支撑底板上,所述遮挡部位于第一固定部下方,且在横向上遮挡部均凸出于第一固定部,并且遮挡部遮挡相邻的第一固定部与第二固定部之间的间隙。

进一步的所述可折叠显示屏为可折叠amoled或可折叠μ_led或电子墨水纸。

进一步的所述可折叠显示屏上设置有盖板,盖板为cpi或pet或utg材料的可折叠透明膜片,或其复合膜片。

进一步的所述盖板上贴附有柱状光栅膜片、防窥膜片、防污膜片中的一种或多种层叠。

进一步的所述电气组件包括电路板、记忆模块、电池、无线通信模块、扬声器、电源接口、信号接口、指示灯、摄像头、开关按键中的一种或多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技术方案的做法是将卷曲屏显示器独立开来,制作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与智能手机以有线或无线讯号连接,可以通过在手机和电气盒内内置程序,使用手机app控制,作为手机的第二个屏,扩展手机的显示面积;

2.这种方案不需要复杂昂贵的机构设计,产品可靠度好,生产良品率高。用合理的价格扩展手机的显示面积,且同样达到方便携带的效果;

3.展开后屏幕大,卷曲后方便携带;

4.展开后的屏幕可以真正实现宽屏幕全面屏,实现更为理想的长宽比,比如16:9、2:1等等,方便视频观看;

5.作为手机的外延屏,可打开多个窗口,实现多任务操作;

6.在卷曲后显示屏被卷曲在内部时,显示屏受到背板较好的保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展开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展开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卷曲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一显示机构的层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二背板排布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三背板排布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电气盒;11、信号接口;12、电源接口;13、扬声器;14、指示灯;2、可折叠显示屏;3、背板;31、固定部;32、遮挡部;33、第一固定部;34、第二固定部;4、盖板;5、柔性支撑底板;6、背胶。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6对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数个”、“若干”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实施例一:

一种便携式卷曲屏显示器,包括电气盒1和显示机构,所述显示机构包括可折叠显示屏2、柔性支撑底板5和若干块背板3,所述可折叠显示屏2固定于柔性支撑底板5的正面,若干块背板3沿横向依次排布于柔性支撑底板5的背面,背板3的长度方向与电气盒1的长度方向平行,所述柔性支撑底板5与电气盒1连接,所述电气盒1内设置有电气组件。

在本实施例中背板3呈长条状,若干块背板3在柔性支撑底板5靠近电气盒1的一侧向另一侧依次排布。

为方便卷曲,优选的电气盒1的截面呈圆形,即其整体外表呈柱状,在卷曲时可以避免出现棱角造成可折叠显示屏2大角度弯曲。

如图1所示,其为整个显示机构完全展开时的示意图,此时可折叠显示屏2可以呈平面状位于电气盒1的一侧,图2中示出的是与图1中不同的视角;图3为整个显示机构完全卷曲后的示意图,在卷曲时,滚动电气盒1,并使可折叠显示屏2一侧朝内,逐渐卷曲显示机构,使显示机构完全卷曲在电气盒1上,此时背板3处于外侧,对可折叠显示屏2进行有效保护。

如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背板3的截面呈“一”字形,其边缘可以具有圆角或倒角,即边缘为平滑结构,优选的相邻两块背板3装在柔性支撑底板5上时相互靠紧,这样在显示机构最大角度展开时,可折叠显示屏2可以达到平面状,但实际中二者之间会存在一定的间隙,当然根据可折叠显示屏2需要展开的角度,可以调整背板3的边缘形状或调整背板3间的距离,如背板3呈正梯形且相互靠紧,那么显示机构在最大角度展开后,其可折叠显示屏2则会呈现向内弯曲的形状,若背板3成倒梯形,或背板3间距增加,那么显示机构在最大角度展开后,其可折叠显示屏2则会呈现向外弯曲的形状;优选的背板3的背面(背向可折叠显示屏2的一侧)呈曲面状,且在卷曲时使相邻两个背板3的背面靠在一起平滑过渡。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气组件包括电路板、记忆模块、电池、无线通信模块、扬声器13、电源接口12、信号接口11、指示灯14、摄像头、开关按键中的一种或多种,以满足与手机外接的使用便利性,记忆模块主要是储存空间,可以直接播放视频、音乐,电池可以实现反向充电,既可以不插电源开显示器,也可以给其他设备充电。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可折叠显示屏2为可折叠amoled或可折叠μ_led或电子墨水纸,以适应动画显示、电子书等等不同的应用。

优选的所述可折叠显示屏2上设置有盖板4,盖板4为cpi或pet或utg材料的可折叠透明膜片,或其复合膜片,其用于保护可折叠显示屏2。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盖板4上贴附有柱状光栅膜片、防窥膜片、防污膜片中的一种或多种层叠,其中贴附柱状光栅膜片,可以成为裸眼3d显示器;贴附防窥膜片,可以成为防窥显示器;贴附防污膜片,可以减少指纹及灰尘沾附。

在本实施例中柔性支撑底板5可以采用超薄金属底板或纸张或塑料膜片或布,超薄金属底板,如超薄不锈钢板具有良好的卷曲性能,同时能够对可折叠显示屏2达到良好的支撑,纸张可以采用如牛皮纸,既具有足够的韧性,也可以弯曲。

在本实施例中柔性支撑底板5与背板3之间通过背胶6粘合。

实施例二: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背板3包括固定部31和遮挡部32,固定部31连接于柔性支撑底板5上,遮挡部32位于固定部31下方,遮挡部32遮挡相邻两块背板3之间的间隙,此时背板3的截面大致呈“z”字形,其余技术特征与实施例一相同。

如图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无论现实机构处于展开还是卷曲状态时,遮挡部32都能够遮挡住相邻两块背板3之间的间隙,以阻挡异物,当然在遮挡部32与相邻的固定部31之间还可以布置柔性薄膜,以达到基本密封效果。

实施例三:

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背板3包括第一背板3和第二背板3,所述第一背板3包括第一固定部3331和遮挡部32,所述第二背板3包括第二固定部3431,所述第一固定部3331和第二固定部3431均连接于柔性支撑底板5上,所述遮挡部32位于第一固定部3331下方,且在横向上遮挡部32均凸出于第一固定部3331,并且遮挡部32遮挡相邻的第一固定部3331与第二固定部3431之间的间隙,其余技术特征与实施例一相同。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背板3的结构呈倒“t”形,第二背板3则位于两个第一背板3之间的空槽处,其与实施例二相同是利用遮挡部32遮挡住相邻两块背板3之间存在的间隙。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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