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

文档序号:26560242发布日期:2021-09-08 01:19阅读:63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

1.本实用新型涉及宣传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


背景技术:

2.法律宣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能够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对法律知识的宣传一般通过宣传栏进行宣传,但现有法律知识宣传栏大多不能移动,且夜晚时宣传效果不佳,放置久了容易积累很多灰尘,降低宣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包括底箱,所述底箱内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连接第一宣传筒,所述第一转轴上安装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通过皮带连接有从动轮,所述从动轮安装在第二转轴上,所述第二转轴连接有第二宣传筒,所述第一宣传筒和第二宣传筒之间设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底部连接在底箱上端面,所述支撑柱两侧内部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设有相配合的滑块,所述滑块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连接有清洁块,所述清洁块设有若干刷毛,所述支撑柱顶端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下端面设有若干照明灯,所述底箱底面两侧连接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连接有万向轮。
5.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通过电机带动第一转轴转动,通过主动轮和从动轮的配合,带动第二转轴转动,进而宣传筒转动进行宣传,吸引注意力,通过照明灯可以在夜晚时进行照明,通过清洁块可以在宣传筒转动时对宣传筒进行清洁,滑块在滑槽内滑动,进而清洁块上下移动进行清洁,第一电动伸缩杆方便清洁块更接近宣传筒,通过万向轮可以对宣传装置进行移动。
6.作为改进,所述底箱两侧连接有托板,所述托板上端面设有放置槽,放置槽可以防置法律知识传单,进一步的进行法律宣传。
7.作为改进,所述顶板上方设有防雨盖。
8.作为改进,所述底箱两侧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连接有固定板,方便不移动时固定住宣传装置。
9.作为改进,所述顶板内部设有蓄电池,方便给照明灯提供电力。
10.作为改进,所述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通过轴承固定在底箱上端面,使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转动更稳定。
附图说明
11.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2.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的第一电动伸缩杆结构示意图。
13.如图所示:1、底箱,2、电机,3、第一转轴,4、主动轮,5、皮带,6、从动轮,7、第二转轴,8、第一宣传筒,9、第二宣传筒,10、支撑柱,11、滑槽,12、滑块,13、第一电动伸缩杆,14、顶板,15、照明灯,16、蓄电池,17、防雨盖,18、托板,19、放置槽,20、支撑腿,21、万向轮,22、第二电动伸缩杆,23、固定板,24、轴承,25、清洁块,26、刷毛。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15.结合附图,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包括底箱1,所述底箱1内设有电机2,所述电机2输出轴连接有第一转轴3,所述第一转轴3连接第一宣传筒8,所述第一转轴3上安装有主动轮4,所述主动轮4通过皮带5连接有从动轮6,所述从动轮6安装在第二转轴7上,所述第二转轴7连接有第二宣传筒9,所述第一宣传筒8和第二宣传筒9之间设有支撑柱10,所述支撑柱10底部连接在底箱1上端面,所述支撑柱10两侧内部设有滑槽11,所述滑槽11 内设有相配合的滑块12,所述滑块12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13,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13连接有清洁块25,所述清洁块25设有若干刷毛26,所述支撑柱10顶端连接有顶板14,所述顶板14下端面设有若干照明灯15,所述底箱1底面两侧连接有支撑腿20,所述支撑腿20连接有万向轮21。
16.所述底箱1两侧连接有托板18,所述托板18上端面设有放置槽19。
17.所述顶板14上方设有防雨盖17。
18.所述底箱1两侧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22,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22连接有固定板23。
19.所述顶板14内部设有蓄电池16。
20.所述第一转轴3和第二转轴7通过轴承24固定在底箱1上端面。
21.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通过电机带动第一转轴转动,主动轮通过皮带带动从动轮转动,从而带动第二转轴转动,进而带动宣传筒转动进行宣传,通过照明灯可以在夜晚时进行照明,要清洁宣传筒时,第一电动伸缩杆伸缩带动清洁块接近宣传筒,滑块在滑槽内滑动,进而清洁块上下移动进行清洁,放置槽内防置法律知识传单,通过万向轮可以对宣传装置进行移动,不需要移动时伸缩第二电动伸缩杆,带动固定板移动,从而固定在地面。
22.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包括底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1)内设有电机(2),所述电机(2)输出轴连接有第一转轴(3),所述第一转轴(3)连接第一宣传筒(8),所述第一转轴(3)上安装有主动轮(4),所述主动轮(4)通过皮带(5)连接有从动轮(6),所述从动轮(6)安装在第二转轴(7)上,所述第二转轴(7)连接有第二宣传筒(9),所述第一宣传筒(8)和第二宣传筒(9)之间设有支撑柱(10),所述支撑柱(10)底部连接在底箱(1)上端面,所述支撑柱(10)两侧内部设有滑槽(11),所述滑槽(11)内设有相配合的滑块(12),所述滑块(12)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13),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13)连接有清洁块(25),所述清洁块(25)设有若干刷毛(26),所述支撑柱(10)顶端连接有顶板(14),所述顶板(14)下端面设有若干照明灯(15),所述底箱(1)底面两侧连接有支撑腿(20),所述支撑腿(20)连接有万向轮(2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1)两侧连接有托板(18),所述托板(18)上端面设有放置槽(19)。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4)上方设有防雨盖(17)。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1)两侧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22),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22)连接有固定板(23)。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4)内部设有蓄电池(16)。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轴(3)和第二转轴(7)通过轴承(24)固定在底箱(1)上端面。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律知识普及宣传装置,包括底箱,所述底箱内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连接第一宣传筒,所述第一转轴上安装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通过皮带连接有从动轮,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通过电机带动第一转轴转动,通过主动轮和从动轮的配合,带动第二转轴转动,进而宣传筒转动进行宣传,吸引注意力,通过照明灯可以在夜晚时进行照明,通过清洁块可以在宣传筒转动时对宣传筒进行清洁,滑块在滑槽内滑动,进而清洁块上下移动进行清洁,第一电动伸缩杆方便清洁块更接近宣传筒,通过万向轮可以对宣传装置进行移动。轮可以对宣传装置进行移动。轮可以对宣传装置进行移动。


技术研发人员:林琳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哈尔滨金融学院
技术研发日:2020.11.26
技术公布日: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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