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伪销售方法

文档序号:2563362阅读:5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防伪销售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产品销售防伪方法,特别是一种便于生产者防止假冒、消费者易辩真伪的产品销售方法。
目前,假冒产品屡禁不止,生产者为了防假,采用了注册商标、条码、全息防伪封签、一次性瓶盖等防伪措施。尽管上述防伪措施都有一定的防伪效果,但也存在相当局限性。商标、条码、防伪封签等只代表一类商品的属性,不代表每件商品的特征,且都是相对稳定不变的,故给造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只要生产者生产,他们就可以伪造销售,没有时效制约。申请号为95105228.4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产品密码防伪方法”,该发明通过将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进行编码,每一个或每一包装均设置一个或多个仅属于它的代码和对应掩埋在产品上的密码。代码及密码仅存档于厂家设立的防伪密码验证咨询中心(部门),消费者欲知产品真假时,可通过电话等通讯手段向咨询中心验证密码,密码正确则表示是正牌真品,反之,为假冒产品。该方法存在三个缺陷,一是一旦咨询中心的密码泄露,造假者就可仿造代码和密码完全相同的产品,那时咨询中心仅靠验证密码就不能确定真伪了。二是消费者必须在购买产品后才能通过打电话等通讯手段查询验证产品的真伪,而不能事先辩别。三是该方法对销售商没有约束,销售商进的是真品还是假冒产品他自己也不清楚。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方法的不足,提供一种便于产生者有效防止假冒,消费者易于辩别真伪的产品销售方法。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一种防伪销售方法,生产者首先给自己的产品最低包装单位设置一个编码,该编码对一件产品是终生唯一的,编码字符和编码方式可任意选定,适用于任何实物产品,在产品销售时每批产品均附有生产者开据的产品编码单,即跟单跟单上标明每批产品的编码范围,跟单的摆放应便于消费者核对所购产品的编码是否在跟单所标明的范围内;为了便于对零售商的监督和约束,每张跟单的编号也必须是唯一的,每批产品销售完后,相应的跟单必须返还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本发明由于采用跟单销售方法,因此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产品时很方便地辨别所购产品的真伪,而不需要专门的技术和经验以及通过电讯等手段查询,只看产品编码是否在跟单编码范围内即可。生产者可以有效地监督自己的代理机构和零售商,防止和制止其售假;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产品声誉。变被动打假为主动防假。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详细说明。
以香烟销售为例,香烟生产厂可在香烟的包装盒上,设置如下式样的编码
1——为每盒香烟编码,由10个英文字母组成循环。
2——为每条烟的编码,由00-99组成循环。
3——为每箱烟的编码,由26个英文字母组成循环。
4——为每条生产线的编码,用00-99组成循环。
5——为生产序号编码,用26个英文字母组成。
每盒香烟的编码唯一,编码的设置可采用打码机直接打印。
按上述编码方案该香烟若有一百条生产线,每一百条为一箱,那么每一个生产序号就可生产26×26×26×26×100=45697600箱香烟,至少有4569万箱不重码。由于生产序号可以无限编排,对于任何一家生产烟草企业,该编码方案足够满足生产了。
相应的跟单采用二联单,第一联存档,第二联配销。第一联涂有复写颜料,书写时直接将第一联内容复写到第二联上。第二联盖生产企业和烟草批发公司章,跟单样式如下
每批货的跟单编号也唯一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和其实施细则规定,烟草零售商在当地烟草专卖局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必须在指定烟草公司进货。香烟采用编码后,香烟零售时,零售商应把跟单摆放在消费者可方便核对的位置。零售商每进一批货,都有相应的跟单,烟草公司并有跟单存根。一批香烟销售完后,销售商应把相应跟单返还烟草公司,烟草公司专卖检查人员可以很方便地根据跟单存根信息来查对零售商的销售情况。另外,香烟生产企业还可在香烟销售地随机雇用一些抄码员不定期抄录零售商的跟单编号和编码范围及在售产品的部分编码与存档跟单信息进行核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零销商的售假行为。
在制造技术特别复杂的纸币都有假冒的今天,编码和跟单被假冒也是可能的。但是通过编码跟单销售完全可以在被假冒的情况下防假和打假,有效地将真伪区分开来。对于烟草零售商来说,编码香烟售假有两种情况(1)用假跟单售假烟。假跟单是很容易被查出的。因为假跟单的编号要么是烟草公司发过已交回烟草公司作废的跟单号,要么就是烟草公司根本没发的跟单号,或者跟单号是在售香烟的、而编码范围是假的。只要将检查人员或抄码员抄回的跟单编号和编码范围与存档信息对比便知真假,不必查货就可根据伪造跟单编码范围知其有多少假烟。(2)用真跟单售假烟。那么如果编码不在跟单编码范围内,消费者不会购买。假烟编码若在跟单编码范围内,必定是与真烟重码的,因为真烟编码是唯一的,不重码。由于零售商的跟单只有在进货时才由烟草公司填发他根本不可能事先知道编码范围,要想及时搞到重码假烟这本身就是很困难的。只要对检查员或抄码员抄来的在卖香烟编码对照分析,就很容易查出重码现象,从而确定其售假行为。
香烟采用编码跟单销售方法后,即使我国出口的香烟又被走私进来的情况,同样可以有效打击。只要在出口香烟编码上采用与内销烟不同的编码,如生产序号上印上中国两字,那么在国内市场上就不敢公开零售了。对于国家需要进口的外烟,可要求出口商按我们的要求印上编码或者由我们指定的烟草生产企业加印编码,再跟单销售。这样在我境内销售的外烟也就完全处于我国烟草专卖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
香烟通过编码跟单销售,一可以达到规范国内烟草零售市场的目的;二可以将假烟和走私烟从公开的销售架上赶走;三可以避免和挽回国家的巨额税收流失;四给烟草打假带来了方便的技术依据。于国于民,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是非常可观的。
权利要求
1.一种防伪销售方法,生产者首先在自己每种产品的最低包装单位上设置一个编码,每件产品的编码是唯一的,编码字符可任意选定,本发明的特征是在产品销售时,每批产品均附有生产者的产品编码单,即跟单,跟单上标明每批产品的编码范围;跟单的摆放应便于消费者核对所购产品的编码是否在跟单所标明的范围内;每张跟单的编号唯一;每批产品销售完后,相应的跟单必须返还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产品销售防伪方法,其主要技术特征是:生产者给自己的产品的最低包装单位设置一个编码,该编码对一件产品是终生唯一的;编码字符可任意选定,适用于任何实物产品,在销售时采用编码跟单方法。消费者凭产品跟单上的编码范围可以方便地判断产品编码是否在跟单内,以确定真伪,而不需要专门的技术经验。该方法在编码和跟单同时被假冒的情况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仍能有效地区分真假。
文档编号G09F3/00GK1195832SQ97105758
公开日1998年10月14日 申请日期1997年4月9日 优先权日1997年4月9日
发明者彭玉方 申请人:彭玉方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