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211824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据显示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便携式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日益普及。尤其是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获取的工具。现在的智能手机具有多种功能,如照相、上网、阅读、娱乐等功能。然而,在日常使用中,光线的强弱对智能手机的使用影响很大。在许多场景中,比如,夜晚熄灯后有的人喜欢躺在床上看手机,而手机的LCD背光发出的光比较强烈,并不柔和,长时间注视显示屏幕对使用者的视力下降,对眼睛伤害很大。此外,很多人喜欢自拍,人们在比较暗的情况下自拍时,由于光线不足,使得拍照效果很差。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解决现有显示装置在暗光使用环境下显示器的背光强烈,对使用者的眼睛刺激大,容易造成眼疲劳甚至眼睛损伤的技术问题。
[000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0005]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设有感光模块;
[0006]相对设置的正面和背面,所述正面设有显示器和边框,所述边框设有与所述显示器配合的内框,所述正面还设有补光灯,所述补光灯的亮度低于所述显示器的亮度,所述补光灯设于所述边框,所述补光灯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
[0007]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LED灯。
[0008]优选地,所述内框为矩形。
[0009]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4个,4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内框的4个角部。
[0010]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4个,4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内框的4条边的中点处。[0011 ] 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内框的相对的2个角部。
[0012]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内框的相邻的2个角部。
[0013]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内框的相对的2条边的中点处。
[0014]优选地,所述正面还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
[0015]优选地,所述正面还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补光灯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分别设于所述摄像头的两侧。
[0016]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技术效果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在暗光环境下使用时,控制器接收感光模块测量的光强度。当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发出信号,开启补光灯,同时降低或者关闭LCD背光,以降低对使用者的眼睛的刺激,避免造成眼睛损伤,提高了使用者的体验效果Ο
[0017]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其优点将会变得清楚。
【附图说明】
[0018]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且连同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0019]图1: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内框的四个角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0]图2: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内框的四条边上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1]图3: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内框的对角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2]图4: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内框的相邻角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3]图5: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内框的相对的边上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4]图6:本实用新型补光灯设在摄像头两侧的显示装置的结构图。
[0025]其中,1:补光灯;2:摄像头;3:显示器;4:边框;5:内框。
【具体实施方式】
[0026]现在将参照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27]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
[0028]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和设备应当被视为说明书的一部分。
[0029]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例子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例子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0030]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003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参照图1-6,显示装置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控制器(未示出)、正面和背面。控制器设于显示装置内,控制器内设有感光模块(未示出),正面与背面相对设置。正面设有显示器3和边框4,边框4设有与显示器3配合的内框5。内框5的形状与显示器3的形状一致。正面还设有补光灯1,补光灯1为弱光光源,补光灯1的亮度低于所述显示器的亮度。补光灯1设于边框4且与控制器信号连接。
[0032]补光灯1还可以用作暗光环境下拍照时的补光,显示装置的正面还设有摄像头2,摄像头2与控制器信号连接。可以使用内框5上的补光灯1为拍照提供弱光补光。
[0033]为了节省电量并更好的提供弱光,补光灯1采用LED灯。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种类的灯作为弱光源。为了提高显示器3的显示效果,内框5为矩形。矩形的内框5可以使补光效果更均匀。
[0034]为了提高弱光的补光效果,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补光灯1为4个,4个补光灯1分别设于内框5的4个角部。这样的布置,使显示器3的光更加均匀、柔和。
[0035]在第二种实施方式中,补光灯1为4个,4个补光灯1分别设于内框5的4条边的中点处。同样,可以使显示器3的光更加均勾、柔和。
[0036]在第三种实施方式中,补光灯1为2个,2个补光灯1分别设于内框5的相对的2个角部,或者2个所述补光灯1分别设于内框5的相邻的2个角部。这种设置也可以起到提供弱光光源的作用。
[0037]在第四种实施方式中,补光灯1为2个,2个补光灯1分别设于内框5的相对的2条边的中点处。这种设置也可以起到提供弱光光源的作用。
[0038]为了更好的提高暗光环境下的拍照效果,补光灯1为2个,2个补光灯1分别设于摄像头2的两侧。
[0039]显示装置在暗光环境下使用时,控制器接收感光模块对环境光线的测量数据。当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发出信号,降低或者关闭显示装置的LCD背光的强度,同时开启补光灯1。此时,发射弱光的补光灯1开始工作,降低显示器3的光的强度,有效降低了显示器3对使用者的眼睛的刺激,避免造成眼睛损伤。提高了使用者的体验效果。
[0040]当在暗光环境下,使用前置的摄像头2进行拍照时,控制器接收感光模块对环境光线的测量数据。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发出信号,开启补光灯1。此时,补光灯1开始工作,为拍照对象提供光源,从而有效提高了照片拍摄的质量。同样,提高了使用者的体验效果Ο
[0041]虽然已经通过示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特定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以上示例仅是为了进行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以上实施例进行修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来限定。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设有感光模块; 相对设置的正面和背面,所述正面设有显示器(3)和边框(4),所述边框(4)设有与所述显示器(3)配合的内框(5),所述正面还设有补光灯(1),所述补光灯(1)的亮度低于所述显示器的亮度,所述补光灯(1)设于所述边框(4),所述补光灯(1)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LED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框(5)为矩形。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4个,4个所述补光灯(1)分别设于所述内框(5)的4个角部。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4个,4个所述补光灯(1)分别设于所述内框(5)的4条边的中点处。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⑴分别设于所述内框(5)的相对的2个角部。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⑴分别设于所述内框(5)的相邻的2个角部。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1)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⑴分别设于所述内框(5)的相对的2条边的中点处。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还设有摄像头(2),所述摄像头(2)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还设有摄像头(2),所述摄像头(2)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补光灯(1)为2个,2个所述补光灯(1)分别设于所述摄像头⑵的两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包括:控制器,控制器设有感光模块;相对设置的正面和背面,正面设有显示器和边框,边框设有与显示器配合的内框,正面还设有补光灯,补光灯设于边框,补光灯与控制器信号连接。本实用新型是要解决现有显示装置在暗光使用环境下,显示器的背光强烈,对使用者的眼睛刺激大,容易造成眼疲劳甚至眼睛损伤的技术问题。显示装置在暗光环境下使用时,控制器接收感光模块测量的光强度。当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发出信号,开启补光灯,同时降低或者关闭LCD背光,以降低对使用者的眼睛的刺激,提高使用者的体验效果。
【IPC分类】G06F1/16, G09F9/00, G03B15/05, H04M1/02
【公开号】CN205122104
【申请号】CN201520848517
【发明人】高丰, 刘顺华
【申请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8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