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23201发布日期:2018-10-09 22:22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透写台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



背景技术:

透写台,又叫透台,或透光台,它主要是由一个灯箱上面覆盖一层毛玻璃或亚克力板所组成,当您将多张重叠的动画纸放在毛玻璃或亚克力板上后,打开灯箱开关,此时光线会透过毛玻璃或亚克力板而映射在动画纸上。这样一来,您就可以清楚的透视多张重叠的动画纸上的图像线条,而画出它们之间的分解动作(即动画)。漫画家也可轻易的将草稿描绘成正式稿,所以也是职业漫画家必备的工具之一。

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平面设计,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使用不方便,灵活性能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使用不方便,灵活性能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包括透写台主体,所述透写台主体的内部安装有灯箱,所述灯箱的上方安装有毛玻璃,所述透写台主体的一侧安装有收线轮,所述收线轮上安装有线缆,所述透写台主体的斜下方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安装有吸盘,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通过铰链安装在底座上,所述底座的一端安装有卡板,所述底座的下方安装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安装有蓄电箱,所述固定架的下方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的下方安装有轴套,所述轴套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下方安装有三角支架,所述三角支架的底端安装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支撑杆均通过铰链分别安装在底座的上方的两侧。

优选的,所述透写台主体的灯箱通过线缆与蓄电箱连接。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的顶端与轴套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透写台主体的一端卡在卡板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透写台主体的下方安装有底座,且底座与透写台主体通过支撑杆支撑,通过其可以调节透写台主体与底座的角度,方便画者使用,在底座的底部安装有固定架,在固定架上安装有蓄电箱,通过蓄电箱可以对透写台主体的灯箱进行供电,通过此种一体式设计方便了使用,使装置可以在任意位置进行使用,在装置的底部安装有伸缩杆,在伸缩杆的底部安装有三角支架,在三角支架的底部安装有滚轮,通过其方便控制装置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透写台主体的俯视图。

图中:1-透写台主体、2-灯箱、3-吸盘、4-支撑杆、5-底座、6-铰链、7-固定架、8-蓄电箱、9-卡板、10-支架、11-轴套、12-伸缩杆、13-三角支架、14-滚轮、15-毛玻璃、16-收线轮、17-线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平面设计的透写台,包括透写台主体1,透写台主体1的内部安装有灯箱2,灯箱2用来使多层画纸透光,灯箱2的上方安装有毛玻璃15,透写台主体1的一侧安装有收线轮16,收线轮16用来卷收线缆17,收线轮16上安装有线缆17,线缆17用来连接透写台主体1与蓄电箱8,透写台主体1的斜下方安装有支撑杆4,支撑杆4用来对透写台主体1进行支撑,支撑杆4的一端安装有吸盘3,吸盘3用来吸附固定在透写台主体1的下方,支撑杆4的另一端通过铰链6安装在底座5上,底座5的一端安装有卡板9,底座5的下方安装有固定架7,固定架7上安装有蓄电箱8,蓄电箱8用来储存电量,固定架7的下方安装有支架10,支架10的下方安装有轴套11,轴套11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杆12,伸缩杆12的下方安装有三角支架13,三角支架13的底端安装有滚轮14,支撑杆4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支撑杆4均通过铰链6分别安装在底座5的上方的两侧,透写台主体1的灯箱2通过线缆17与蓄电箱8连接,伸缩杆12的顶端与轴套11转动连接,透写台主体1的一端卡在卡板9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支撑杆4的伸缩控制透写台主体1与底座5的角度,通过线缆17将透写台主体1内的灯箱2与蓄电箱8连接,将多层画纸放置在毛玻璃15上,通过伸缩杆12的伸缩可以调节透写台主体1的高度,通过三角支架13的底部的滚轮14方便控制装置移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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