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多媒体演示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1939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它属于一种多媒体演示装置,特别是一种具有集中了多种演示功能的多媒体演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在所述台面上设有一个电脑主机,一个与电脑主机联接的视频头,视频头支撑在台面上方,一个主控制台、一个综合操作台、可以作为台面墙板的薄板式音箱和一套用于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所述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可以是液晶投影机、功放机和可收藏照明灯;所述可收藏照明灯为折叠照明灯,设置在功放机的侧面箱板上;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可以是高亮度投影器、液晶投影屏和可收藏支架头;可收藏支架头包括一个长支撑杆和一个设在长支撑杆顶部的反射镜、物镜的头架。
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外型小巧,使用灵活方便,既可以播放视频图象和投影,也可以仅仅播放音频文件,操作简单,功能齐全,并且具有很好的通用性。
附图
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实施例2所述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由高亮度投影器10、液晶投影屏11和可收藏支架头9组成,其中可收藏支架头9包括一个长支撑杆92和一个设在长支撑杆92顶部的反射镜、物镜的头架。
本实施例结构的其它部分与实施例1完全相同。
权利要求1.一种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台面上设有一个电脑主机(2),一个与电脑主机(2)联接的视频头(1),一个主控制台(3)、一个综合操作台(8)、可以作为台面墙板的薄板式音箱(7)和一套用于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头(1)为CCD视频头。
3.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可以是液晶投影机(4)、功放机(5)和可收藏照明灯(6)。
4.如权利要求2中所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收藏照明灯(6)为折叠照明灯,设置在所述功放机(5)的侧面箱板上。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可以是高亮度投影器(10)、液晶投影屏(11)和可收藏支架头(9)。
6.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收藏支架头(9)包括一个长支撑杆(92)和一个设在长支撑杆(92)顶部的反射镜、物镜的头架(91)。
专利摘要一种微型多媒体演示台,它属于一种多媒体演示装置,特别是一种具有集中了多种演示功能的多媒体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台面上设有一个电脑主机,一个与电脑主机联接的视频头,视频头支撑在台面上方,一个主控制台、一个综合操作台、可以作为台面墙板的薄板式音箱和一套用于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所述视频播放的投影装置可以是液晶投影机、功放机和可收藏照明灯。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外型小巧,使用灵活方便,既可以播放视频图象和投影,也可以仅仅播放音频文件,操作简单,功能齐全,并且具有很好的通用性。
文档编号G03B31/00GK2583702SQ02250389
公开日2003年10月29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13日
发明者韩亮, 韩鸣 申请人: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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