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及使用其的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85508发布日期:2018-06-13 00:08阅读:来源:国知局
照明系统及使用其的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系统,包括:一第一色光源、一第一分光元件、一光波长转换元件、一第二分光元件以及一第二色光源;其中

所述第一色光源为激光光源且适于提供一第一色光束;

所述第一分光元件配置于所述第一色光束的传递路径上,用以将所述第一色光束分成一第一子光束与一第二子光束;

所述光波长转换元件配置于所述第一子光束的传递路径上,用以将所述第一子光束转换成一第二色光束,并将所述第二色光束反射回所述第一分光元件;

所述第二分光元件配置于所述第二子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且位于所述第二色光源及所述第一分光元件之间,所述第二子光束被所述第二分光元件反射回所述第一分光元件;以及

所述第二色光源适于提供一第三色光束,所述第三色光束通过所述第二分光元件而传递至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用以将所述第二子光束、所述第二色光束及所述第三色光束合并成一照明光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色光束的一部分穿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而形成传递至所述光波长转换元件的所述第一子光束,所述第一色光束的另一部分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而形成传递至所述第二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二子光束,而被所述第二分光元件反射回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二子光束有一部分通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所述第三色光束通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且所述第二色光束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而与通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三色光束及通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的所述部分的所述第二子光束合并成所述照明光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包括:一基板、一第一分光层以及一第二分光层,所述第一分光层及所述第二分光层配置于所述基板上,所述第一分光层用以反射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另一部分而形成所述第二子光束,并使所述第三色光束通过;以及所述第二分光层用以使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部分穿过而形成所述第一子光束、反射所述第二色光束以及使来自所述第二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二子光束及所述第三色光束通过,其中所述第一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为所述第二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的5%-20%。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包括:

一基板,具有一第一表面及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的一第二表面;

一第一分光层,配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且位于所述基板与所述第一色光源之间,所述第一分光层用以使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部分穿过而形成所述第一子光束,并用以反射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另一部分而形成所述第二子光束;以及

一第二分光层,配置于所述第二表面,用以使所述第一子光束、所述第三色光束通过、以及反射所述第二色光束。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层对所述第一色光束的反射率为X%、穿透率为Y%,其中X介于10-30,Y介于90-70,且X+Y小于或等于10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色光束的一部分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而形成传递至所述光波长转换元件的所述第一子光束,所述第一色光束的另一部分穿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而形成传递至所述第二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二子光束,而被所述第二分光元件反射回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的所述第二子光束有一部分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所述第三色光束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且所述第二色光束穿过所述第一分光元件而与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的所述第三色光束及被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反射的所述部分的所述第二子光束合并成所述照明光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包括:一基板、一第一分光层以及一第二分光层,所述第一分光层及所述第二分光层配置于所述基板,所述基板包括一通孔,所述第一分光层用以使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部分反射而形成所述第一子光束,并且使所述第二色光束穿过,所述通孔使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另一部分穿过而形成所述第二子光束;所述第二分光层用以使所述第二色光束通过以及反射所述第三色光束与被所述第二分光元件反射的所述第二子光束,其中所述通孔于所述基板的面积小于所述第一分光层或所述第二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于所述基板的面积为所述第一分光层及所述第二分光层于所述基板的覆盖面积的5%-20%。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元件包括:

一基板,具有一第一表面及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的一第二表面;以及

一第一分光层,配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且位于所述基板与所述第一色光源之间,所述第一分光层用以反射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部分而形成所述第一子光束,并用以使所述第一色光束的所述另一部分通过而形成所述第二子光束;

一第二分光层,配置于所述第二表面,用以使所述第二子光束通过、使所述第二色光束通过以及反射所述第三色光束。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光层对所述第一色光束的反射率为X%、穿透率为Y%,其中X介于90-70,Y介于10-30,且X+Y小于或等于100。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光元件还包括一扩散层与一第三分光层,所述扩散层配置于所述第三分光层与所述第一分光元件之间,所述第二子光束通过所述扩散层后被所述第三分光层反射回所述第一分光元件,所述第三色光束依序通过所述第三分光层及所述扩散层而传递至所述第一分光元件。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色光束为蓝光光束,所述第二色光束为黄光光束或绿光光束,所述第三色光束为红光光束。

14.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波长转换元件为一荧光粉色轮。

15.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光元件还包括一动件,而所述扩散层连接于所述动件,而所述第三分光层配置于所述扩散层的朝向所述第二色光源的表面,所述动件适于转动或震动。

16.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色光源为发光二极管光源或激光光源。

17.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光积分柱,配置于所述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18.一种投影装置,包括:

一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一分合光系统,配置于所述照明系统所提供的所述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照明光束分成一第四色光束、一第五色光束及一第六色光束;

一第一光阀,配置于所述第四色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第四色光束转换成一第一子影像光束;

一第二光阀,配置于所述第五色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第五色光束转换成一第二子影像光束;

一第三光阀,配置于所述第六色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第六色光束转换成一第三子影像光束,其中所述第一子影像光束、所述第二子影像光束及所述第三子影像光束经由所述分合光系统合并成一影像光束;以及

一投影镜头,配置于合并后的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19.一种投影装置,包括:

一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一光阀,配置于所述照明系统所提供的所述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照明光束转换成一影像光束;以及

一投影镜头,配置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