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花眼镜镜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75304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眼镜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老花眼镜镜腿。

背景技术:
当人到了一定年龄以后,人眼的晶状体会逐渐纤维硬化,睫状肌会逐渐麻痹,使人眼无法有效调节眼球的形状,只能通过调节眼睛与所视物体的距离,才能看清楚所视物体,这种正常的生理现象称为老花眼,而老花眼镜的产生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拥有老花眼的人戴上老花眼镜后,不用调节眼睛与所视物体的距离,就可以直接看清所视物体。目前市场上的老花眼镜一般包括镜框、镜腿和两块老花眼镜片,为了使用方便,一些老花眼镜的镜腿由主镜腿和辅镜腿组成,主镜腿和辅镜腿之间设为活动连接,该连接方式一般是采用螺栓连接,此种连接方式在组装时比较麻烦,而且连接不牢固,当使用者不小心将老花眼镜掉落摔在地上时,主镜腿和辅镜腿之间容易脱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组装方便的老花眼镜镜腿。一种老花眼镜镜腿,包括主镜腿,及与该主镜腿相连接的辅镜腿,该主镜腿为椭圆形的直杆结构,该主镜腿包括第一端面,第二端面,及将该第一端面与该第二端面连接在一起的侧面,该第一端面的中心处设有滑动孔,该第二端面的中心处设有连接孔,该侧面上设有锁止孔,该辅镜腿包括第一滑动部,与该第一滑动部相连接的第二滑动部,设于该第二滑动部中的弹簧,及设于该弹簧上的锁止部。进一步地,该滑动孔的深度小于该主镜腿的长度,该连接孔为通孔,该锁止孔与该连接孔贯穿。进一步地,该第二滑动部的中间处设有弹簧孔,该弹簧和该锁止部设于该弹簧孔中,该锁止部可在该弹簧孔中伸缩。进一步地,该第二滑动部的截面形状与该滑动孔的截面形状形同,该第一滑动部的截面形状与该连接孔的截面形状相同,使得该第二滑动部可在该滑动孔中滑动,该第一滑动部可在该连接孔中滑动。进一步地,该锁止部的直径与该锁止孔的直径相等。上述老花眼镜镜腿,由于该辅镜腿可以在该主镜腿中滑动,且该辅镜腿在该主镜腿中的位置可以锁止,所以使得该老花眼镜镜腿组装方便,连接牢固,不易脱落。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一种老花眼镜镜腿的立体分解图。图2为图1中主镜腿的A-A截面示意图。图3为图1中辅镜腿的B-B截面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老花眼镜镜腿,包括主镜腿10,及与该主镜腿10相连接的辅镜腿11。请参阅图1和图2,该主镜腿10为椭圆形的直杆结构,该主镜腿10包括第一端面101,第二端面102,及将该第一端面101与该第二端面102连接在一起的侧面103,该第一端面101的中心处设有滑动孔104,该第二端面102的中心处设有连接孔105,该侧面上设有锁止孔106。该滑动孔104的深度小于该主镜腿10的长度,该连接孔105为通孔,该锁止孔106与该连接孔105贯穿。请参阅图1和图3,该辅镜腿11包括第一滑动部111,与该第一滑动部111相连接的第二滑动部112,设于该第二滑动部112中的弹簧113,及设于该弹簧113上的锁止部114。该第二滑动部112的中间处设有弹簧孔115,该弹簧113和该锁止部114设于该弹簧孔115中,该锁止部114可在该弹簧孔115中伸缩。该辅镜腿11穿设于该主镜腿10中,该第二滑动部112的截面形状与该滑动孔104的截面形状形同,该第一滑动部111的截面形状与该连接孔105的截面形状相同,使得该第二滑动部112可在该滑动孔104中滑动,该第一滑动部111可在该连接孔105中滑动。该锁止部114的直径与该锁止孔106的直径相等,使得该辅镜腿11在该主镜腿10中的位置可以锁止。综上,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中,由于该辅镜腿11可以在该主镜腿10中滑动,且该辅镜腿11在该主镜腿11中的位置可以锁止,所以使得该老花眼镜镜腿组装方便,连接牢固,不易脱落。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某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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