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布线的ODF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7383阅读:51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布线的ODF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通信配线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便于布线的ODF架。



背景技术:

ODF(Optical Distribution Frame)架,即光纤配线架,是目前通信配线设备中的主要设备,专为光纤通信机房设计,具有光缆固定和保护功能、光缆终接功能、调线功能、光缆纤芯和尾纤保护功能。

传统的高密度ODF架,以每架12个子框为例:如果全是外线(光缆)成端或者内线(设备)成端,那么开通业务时两个ODF架间的跳纤至少需要 5 米、10米、甚至更长,将大大减少ODF机架的空间,不利于长期的业务发展。后期因业务发展需调整、布放光纤时,在出纤洞口相同的条件下,每次业务跳接频率多,加之跳纤过长,产生的废光纤也无法拆除,越聚越多,对越早期开通的业务压着较深的光纤危害就越大,导致后跳前断,抢修频繁,废纤无法拆除,现场越来越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便于布线的ODF架,它采用圆盘式结构的ODF架,使得光纤的接线口接线面更广,减少了接线穿线的压力,能够适应更多复杂的接线环境,非常实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圆盘形光纤接线盘、光纤适配接口、光纤牵引槽、光纤总线、光纤固定支架、裸光纤;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表面设置有一圈光纤适配接口;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中间设置有光纤牵引槽,光纤总线从光纤牵引槽的内侧穿插到光纤牵引槽的内部,并通过光纤固定支架进行固定,所述的光纤固定支架内部的数个裸光纤连接在光纤适配接口尾部。

作为优选,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上端设置有连接固定盘,连接固定盘的上表面设置有一对插接孔,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下端设置有一对卡接插件。

作为优选,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中间设置有光纤布线空洞。

作为优选,所述的插接孔与卡接插件的位置相互对应,且两者相互配合将上下层圆盘形光纤接线盘的连接。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便于布线的ODF架,它采用圆盘式结构的ODF架,使得光纤的接线口接线面更广,减少了接线穿线的压力,使光纤布局更加合理有序,便于查找和整理,同时能够适应更多复杂的接线环境,非常实用,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堆叠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光纤适配接口2、光纤牵引槽3、光纤总线4、光纤固定支架5、裸光纤6、连接固定盘7、插接孔8、卡接插件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光纤适配接口2、光纤牵引槽3、光纤总线4、光纤固定支架5、裸光纤6;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表面设置有一圈光纤适配接口2;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中间设置有光纤牵引槽3,光纤总线4从光纤牵引槽3的内侧穿插到光纤牵引槽3的内部,并通过光纤固定支架5进行固定,所述的光纤固定支架5内部的数个裸光纤6连接在光纤适配接口2尾部。

作为优选,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上端设置有连接固定盘7,连接固定盘7的上表面设置有一对插接孔8,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下端设置有一对卡接插件9。

作为优选,所述的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中间设置有光纤布线空洞。

作为优选,所述的插接孔8与卡接插件9的位置相互对应,且两者相互配合将上下层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的连接。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便于布线的ODF架,它采用圆盘式结构的ODF架,使得光纤的接线口接线面更广,减少了接线穿线的压力,能够适应更多复杂的接线环境,非常实用,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方法和接线方法:首先将光纤总线4从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中间的布线空洞中牵引到光纤牵引槽3内部,然后通过光纤固定支架5进行固定,然后将光纤总线4中的数根裸光纤6连接到光纤适配接口2尾部接口;

在进行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安装时,在光纤接口较少的情况下,直接将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保持竖立状态安装在光纤柜中,若在光纤接口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将圆盘形光纤接线盘1保持水平状态逐层向上堆叠即可。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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